Annaso安娜
根据黑龙江省2018年度公检法司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1、笔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检法司类)》、《申论(公检法司类)》两科2、特殊职位的报考人员,需参加专业科目笔试
官官8809
《检察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作为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实际应用水平。测查内容包括:《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等。其中,《刑事诉讼法学》包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一)监狱概述1. 监狱的概念、特征2. 监狱的性质与任务3. 现代化文明监狱(1)现代化文明监狱的概念与特征(2)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原则与标准4. 监狱的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1)监狱的管理体制(2)监狱管理机关的各自职责(3)我国监狱管理体制的历史演变(二)监狱工作方针、政策与原则1. 监狱工作方针(1)“三个为了”工作方针(2)“两个结合”工作方针(3)“改造第一,生产第二”工作方针(4)“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工作方针2. 监狱工作政策(1)惩罚管制与思想改造相结合政策(2)劳动生产与思想文化技术教育相结合政策(3)严格管理与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政策(4)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政策(5)区别对待的政策3. 监狱工作原则(1)惩罚和改造相结合的工作原则(2)教育和劳动相结合4.“首要标准”与“三项重点工作”(1)“首要标准”(2)“三项重点工作”(三)监狱人民警察1. 监狱人民警察概述(1)监狱人民警察的概念和特征(2)监狱人民警察的法律地位、职权及义务2. 监狱人民警察的素质要求(1)思想政治素质(2)道德素质(3)业务素质(4)心理素质(5)身体素质3. 监狱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1)监狱人民警察的招收录用与培训(2)监狱人民警察的考核、奖惩(四)罪犯1. 罪犯的概念与特征(1)罪犯的概念(2)罪犯的特征法院系统《审判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考试内容本次考试主要测查报考者的职业素养和法律基础知识。(一)职业素养。主要测查审判职位必备的职业素养、职业道德等方面。1.法律职业道德2.法治理念(二)法律基础知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法律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1.法学基础理论2.刑法3.民法(含知识产权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4.经济法(包括劳动法、证券法、不正当竞争法、招投标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等)5.商法(包括公司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6.民事诉讼法7.刑事诉讼法8.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
WHMooooooooo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公告】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考公告已于2013年8月22日发布为加强我省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公务员法的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计划及发布方式全省共计划招录(招生)505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98人(含“项目生”40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 107人。其中,公安系统招录455人(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398人,面向退役士兵招录57人);司法行政系统招录50人(均招录已退役士兵,要求男性)。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即日起在省内新闻媒体、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发布具体部门的招考计划、招考条件、培养院校等信息。二、办学层次和招生计划分布通过公务员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政法干警招录后,到有关院校进行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一)办学层次专科教育。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为基层政法机关和经济欠发达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人才。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二)招生计划分布我省公安系统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57名专科公安业务方向和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的398名专科公安业务方向的考生由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培养。司法系统面向退役士兵招录的50名专科监狱管理方向的考生由黑龙江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负责培养。三、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198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已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已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和2012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按国家规定视为应届毕业生的人员);黑龙江省自行招募的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简称“项目生”)。原2004年、2005年我省“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选派)”志愿者、原“三支一扶”、“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及由部分市(哈尔滨、大庆)自主选聘、签约满两年的到村任职大学生志愿者均视为服务期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除特殊岗位外不做专业限制。(二)报考条件。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报考人员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四、报名方法招考(招生)工作的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交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网络进行。(一)职位查询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培养院校等详见《2013年黑龙江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简章》(简称《招考(招生)简章》),从即日起可以通过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查询。《招考(招生)简章》中的学历、资格条件、培养院校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直接与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联系。(二)网上报名本次报名网址是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8月27日8:30— 9月1日17:00期间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网上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2、网上资格审查及查询。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8月27日8:30—9月1日17:00期间及时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仲裁结果在第二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告知考生。3、交费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在2013年8月27日8:30—9月2日17:00期间,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确定的银行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标准及具体操作方法见网上说明)。(三)网上打印准考证:2013年9月16日9:00—9月21日17:00期间,报考人员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四)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2、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资格确认和录取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取资格。4、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计划招录数5倍的比例,否则将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批准可适当放宽。五、招考办法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务员考试与教育入学考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一)笔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1、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每科以百分计算。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负责组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2、教育入学考试教育考试科目: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考试范围以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教育入学考试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3、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4、笔试时间及地点本次考试在哈尔滨市设置考点,于2013年9月21日、22日分别进行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及教育入学考试科目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阅卷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个人笔试成绩。(二)面试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并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具体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面试前,各地人社局、省司法厅根据省公务员局提供的报考人员照片及相关信息,与报考人员本人及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兵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网上下载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项目生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由省委政法委组织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团省委及招录单位共同实施,经审查确认为项目生的,对其出具项目生人员认定证明,报考人员凭借证明到所报考市地人社部门进行现场资格确认。享受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分政策人员的资格确认工作由省委政法委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审查确认为符合加分条件的,将人员名单提供省教育厅按照相关政策予以加分。凡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应报请省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经同意后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三)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试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面试成绩、教育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结束后,按招考职位1:1比例组织报考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工作由市(地)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执行。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按考察标准与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被录用,该职位原则上也不再进行递补。(四)公示和拟招录培养人选的确定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会将录用结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考试网上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通过“招录工作专网”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由相关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六、相关政策及要求(一)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或担任特种兵、特警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二)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三)“项目生”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或已进入公务员队伍且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或已进入事业单位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的,允许报考。(四)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户口和档案应迁入录取院校。(五)在校期间,按照学生管理规定管理,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发放标准按照财政部财行【2008】459号文件规定执行。(六)对于合格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我省今年招录培养层次均为专科,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需服务满9年方可交流。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将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退还到省级政法主管部门,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托尼小吃货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监狱劳教基础知识
点击查看→2015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信息汇总(公告及职位表等信息)
公告下发时间:5月13、14、15日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5月29日至6月2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5年6月22日9:00至6月26日17:00期间
笔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6月27日
2014年黑龙江省考各阶段时间表(仅供参考)
笔试科目:行测和申论(部分岗位有加试)
报名费用:2科130,3科165
笔试公告:4月28日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2日-5月17日
准考证打印时间:6月23日—6月29日
笔试时间:6月29日
笔试成绩查询:7月14日—7月22日
资格确认通知公布:7月17日
二次报名:7月26日—7月27日
拟进入面试名单:8月4日
调剂公告:8月4日
调剂入口开通:8月7日
调剂人员资格审查:截止至8月10日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警务技能(体能)测试公告:8月6日
面试调剂合格人员名单:8月13日
调剂后职位调整通知:8月14日
领取(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8月20日起(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面试时间:8月26日—8月27日
各地市拟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公告:8月29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省直司法行政系统招考公务员体检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能测试通知:10月17日—10月28日(地市以地市公告为准)
黑龙江垦区公务员体能测试和体检的通知:10月22日
森工系统公安机关体能测试的通知:10月28日
各地市体检通知:10月22日—11月7日
拟录用名单:11月28日
其他问题请点击→2014年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相关信息汇总:
希望可以帮到您!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无敌小天兵
你好!一、政法干警报考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6年6月12日以前出生);(二)已退役士兵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1987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人员报考公安、监狱职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6月12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2日以后出生);(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八)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报考相应职位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条件:(一)学历条件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本科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二)报考县级公安机关和监狱的人员身体条件报考公安的,体检按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其中第二学位应用心理职位、计算机职位、刑事技术职位和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招考职位男性身高米以上,女性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以上,且矫正视力以上。其他职位身高要求男性米以上,女性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以上。报考监狱的,男性身高米以上,女性身高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以上,或左右单眼矫正视力均在以上;其余符合司法部《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三)报考县级检察院的人员身体条件报考检察院司法警察二学位试点班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双眼裸视以上或矫正视力以上;男性身高米以上,女性身高米以上;资格复审前需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资格复审。(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5、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的;6、批准录用后拒不到用人单位报到被取消公务员报考资格的;7、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8、现役军人;9、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
优质考试培训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