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xinchen008
本人做过两年直销,完美是正规的直销公司,但是无论哪个公司,要成功都是很难的,在消费水平高的国家,直销还是容易一点的,但国人的消费水平95%都还消费不起,如果你们身边有大量高收入的人,并且你个性坚定,为人活剥,有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决心,并且做好失败的准备,还是可以去试试的,直销有风险,入市须谨慎,否则就会成为别人的糕点,炮灰而已,朋友,要珍惜 谨慎啊,一步一个脚印来啊!产品是一种商品,直销是一种行为。完美系列产品只是那些搞完美直销的一个媒介而已。1、完美是取得直销资格的合法企业,主要生产完美系列产品,并把产品销给各专买店。2、由完美公司委托培训“直销员的培训班”,主要对学员进行“洗脑”,教授的就是传销的那一套理论,培训班的讲师都是“忽悠大师”。听了那些“忽悠大师”的课,学员百分之百相信“只要做了完美直销,半年就可以买车买房”。3、完美专买店,负责把完美产品销售给“学员”,专卖店老板(内部称:业务指导老师)组织“学员”去听课(即“洗脑”)并对学员进传销行业务的指导,店老板直接发展传销人员。专卖店的商品销售收入主要通过传销人员购卖商品来实现的。4、传销人员(没有取得《直销员资格证》),负责购买完美系列产品并直接发展下线。发展的对象主要以亲戚、朋友、同事、同乡、同学为主。培训班、专卖店、学员个人搞的就是传销!《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禁止传销条例》中的第七条是这样规定的: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在我国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的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第十八条 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也就是说只有取得《直销员证》才有资格从事直销活动。现在社会上那些做所谓“完美直销”的人,其实绝对多数是在搞传销。
光吃光吃。
1、完美日用品公司是取得直销资格的合法企业,主要生产完美系列产品,并把产品销给各专买店。2、由完美日用品公司委托培训“直销员的培训班”,主要对学员进行“洗脑”,教授的就是传销的那一套理论,培训班的讲师都是“忽悠大师”。听了那些“忽悠大师”的课,学员百分之百相信“只要做了完美直销,半年就可以买车买房”。 3、完美专买店,负责把完美产品销售给“学员”,专卖店老板(他们内部称:业务指导老师)组织“学员”去听课(即“洗脑”)并对学员进传销行业务的指导,店老板直接发展传销人员。专卖店的商品销售收入主要通过传销人员购卖商品来实现的。4、传销人员(没有取得《直销员资格证》),负责购买完美系列产品并直接发下线。发展的对象主要以亲戚、朋友、同事、同乡、同学为主。培训班、专卖店、学员个人搞的就是传销!《禁止传销条例》(已经2005年8月10日国务院第10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禁止传销条例》中的第七条是这样规定的: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我国颁布实施的《直销管理条例》的第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八条是这样规定的:……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以下简称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本条例所称直销企业,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经批准采取直销方式销售产品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直销员,是指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将产品直接推销给消费者的人员。……第十四条 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发布宣传直销员销售报酬的广告,不得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成为直销员的条件。……第十八条 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 直销企业进行直销员业务培训和考试,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直销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直销员业务培训。……也就是说只有取得《直销员证》才有资格从事直销活动。
神采飞扬0829
完美是属于涉嫌传销。
完美经销商和直销员在“寻找需求”过程中涉嫌夸大宣传,而其驱动直销员不断发展团队成员的利器——多层次提成制度,涉嫌违反《禁止传销条例》。同时,在完美保健品的销售过程中也存在问题——夸大产品功效,听课好比洗脑。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扩展资料:
传销的特征识别
首先,天上不会掉馅饼,当把事业或者回报描述得天花乱坠的时候就应该警惕,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
其次,无论传销的形式如何变化发展,其实质仍是以购买份额作为缴纳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
因此,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3·15特别报道:完美保健品不"完美" 夸大产品功能涉嫌传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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