曦若若往
1、首先,人民陪审员必须具有法官的职业道德。人民陪审员虽然不是法官,但在参与审判案件时,其具有法官的职权。这就要求每一名人民陪审员必须自觉遵守法官的职业道德,要具有公正、平等、廉洁、为民的意识,要自觉遵守人民法院的五个严禁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模范人民陪审员。 2、其次,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必须做到“庭审场上三分钟,庭审台下十年功”,努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化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熟记法律用语,提高自身的审判业务素质能力。 3、当前,对于人民陪审员的准入条件比较宽松,没有关于文化程度和专业技能方面的硬性规定,多数人民陪审员没有经过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有个别陪审员在审判案件时只是坐在审判台上凑人数,在合议案件时要么一言不发,要么讲外行话,没有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这就要求每一名陪审员要加强学习,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学习的方法很多,结合具体案件学习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是比较好的方法,注重庭审现场上的司法礼仪。 4、在每次开庭前,审判员要认真查阅案卷或者向审判员了解主要案件事实及争议的焦距点,就该案有针对性地先学习一遍相关适应的法律类形的章节条款,对审判起案件来说大有好处。在庭审后认真总结,找出该案件的正确解决方法,积极配合审判员的审判工作尽快了结此案件,为自己的陪审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5、再次,人民陪审员必须保持案件判断的逻辑推理的思维能力,作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在陪审案件时虽然不能担任主审人,但必须保持其独立的思维能力、独立的意见。陪审过程中,在尊重主审法官意见的同时,要进行独立的思考,站在人民陪审员的角度来进行案件的分析推理判断,形成自己的见解,否则人民陪审员就成为审判台上的摆设,就起不到人民陪审员的真正作用。 6、此外,人民陪审员应当充分发挥调解优势,促成揭案了结,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明和谐。人民陪审员的身份特殊,职责特殊的司法编外公证人员,在日常生产生活中和人民群众朝夕相处,关系亲密,贴近群众,代表群众,最了解当事人的心理状态,陪审员和诉讼当事人形成了一种在法律面前公正平等的社会关系,而且多数陪审员在当地属于德高望重的长者。人民陪审员应充分利用这一有利的关系,积极配合案件主审法官做当事人的调解审判工作,不能粗鲁简单草率从事地工作,也可在庭外分别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

榜样的力量
王峰:我是一名新的陪审员,在参加了几次培训及审判后,对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首先,要加强自我学习。在平常工作之余研读一些法律书籍,不断学法,才能做到合理、合情、合法地公正执法。 其次,要在审案前了解其内容和相关法规,做到知其情,明其意,才能和法官进行交流与合议,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第三,要有严格的自律意识,严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决不做违反道德规范、违反法律的事情,承担起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为弘扬司法民主做出自己的贡献。 以上是我的一些粗浅认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努力学习,认真工作,做一名称职的人民陪审员。 王春生:人民陪审员要学好法律“主修课”,遵循道德“必修课”。要认真学习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力、义务、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司法礼仪、法律基础知识和基本诉讼规则等,做到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虽然在社会阅历、熟知社情民意等方面有独特的作用,但要公正执法也会有“人情”等方面的阻力。因此以道德为准则,提高人民陪审员清正廉洁的自觉性,维护司法公正,应当是我们的“必修课”。 人民陪审员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特点和功能,把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的人民陪审员这种独特的角色功能和作用优势体现在陪审活动中;注重以社会道德标准评判案件,克服因职业习惯所形成的思维定式,使司法更贴近民众生活,反映社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同时要发挥人民陪审员现场监督审判功能,帮助法官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案件,丰富思维判断,增强裁决过程的透明度,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 一名优秀的人民陪审员政治要坚定,业务要过硬,作风要顽强,堂堂正正办案,公公正正为民,还应该加强学习,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让群众信服,让人民满意。 董丽娜: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既是一种荣誉、也承载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一份神圣的使命感。要时刻牢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和法律至上”的宗旨。努力做到勤奋学法、公正执法。以信心作前提,以学习为基础,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功能作用。人民陪审员不是名誉代名词,也不是陪衬,而应该是依法、全面、客观、公正行使审判权、真正参与到案件中。要找准位、定好点,做到有为、有位。 人民陪审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从知之较少逐渐达到知之较多,切实做到从无知到有知,从熟知到真知,从而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要爱岗敬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当成自己一生中又一重要经历,当成一种事业,不懈追求。 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审判活动时必须积极主动,全身心投入。要充分发表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处理意见等方面的见解和看法,还要以其特殊的身份从普通人的视角,用社会道德标准、伦理等对案件分析评价,反映民众声音,使其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胡传生:人民陪审员通过法律程序任命,参与陪审案件,行使审判权,具有与法官同等的权利。在审判过程中,应秉承“公正、廉洁、为民”的原则,因为公正是司法工作生命线,廉洁是法官立身之本,为民是人民司法的核心价值。要坚定法律信仰,理解好、适用好法律,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不以自己的好恶来评判案件,应与法官紧密配合,并应发表独立意见,决不形式上参加,而实质上不参加,陪而不审,审而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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