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难瘦小姐
一是国家教育考试,包括入学考试和水平考试,入学考试包括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水平考试意在测评应试者在某方面的知识、能力是否达到一定水平,包括外语水平考试等;
二是国家工作人员选拔考试,主要包括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公务员考试;
三是资格类考试,意在测评应试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某一职业的资格或条件。
高考
公务员考试
司法考试
扩展资料:
“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的“国家考试”,是指由有关主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可以是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委托的其他组织)组织实施的考试,具有“国家性”,即体现为由主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表国家组织实施考试。
但应明确的是,“国家性”并不限定必须是全国性的考试,在一定地区组织实施的考试也可能是国家考试。当然,“国家性”同时表明该考试要有一定的规模。
参考资料:广东法院网-“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中国青年网-对“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不宜扩大解释
爱我大兴
法律分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央和地方公务员录用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注册建筑师考试、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其他依照法律由中央或者地方主管部门以及行业组织的国家考试。以上考试涉及的特殊类型招生、特殊技能测试、面试等考试,也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优质考试培训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