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彤儿
哈尔滨市教育局昨天公布《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2016年哈市公办学校招生将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
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公办小学就近划学区招生
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招生时间为7月20日—22日,比往年提前两天。民办小学报名及招生时间为5月12日—8月14日。
《通知》规定,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在哈市暂住且符合在哈市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时,应提交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情况证明(房产证等)、适龄儿童本人的预防接种证等有关证件。
公办小学实行就近划学区招生,不跨学区招生。已划定的学区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应由区、县(市)教育局进行论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很多网站发布的学区图未经过核实,信息有误,各学区划分应以各区、县(市)教育网站为准。
二、严禁公办校招择校生收择校费
公办初中招生时间为8月4日—8日。
按照《通知》要求,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
严禁公办学校收取择校费,禁止要求家长到学校或到学校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行为,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小学、初中不得举办快、慢班和重点班,坚决纠正中小学擅自举办实验班、特长班以及违规收费的做法。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得举办学科实验班。
因教育教学改革确需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进行实验,不得加收费用。
三、民办校招生面谈或电脑随机派位
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2日—18日,招生时间为5月23日—7月15日。民办初中新生提档时间为7月21日—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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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方式:
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学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志愿表,获取网上报名号,拒收奥数、英语等级考试等各类竞赛获奖证书等级考试证书,拒收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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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方式:
民办学校可以通过面谈、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
通过面谈招生的,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方式,从兴趣爱好、行为习惯、学习习惯与能力、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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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程序:
学生接到通知书→到民办校缴费→凭通知书和缴费收据,到毕业小学校开具《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录取学校完成录取确认工作。
民办初中学校负责提取学生档案、接收学生入学、建立学籍。小学校只能为每名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毕业生出具一份《民办学校录取确认书》。
四、特长生招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
严格控制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特长生招生数量,特长生招生数量不得超过学校新生总数的5%。
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通过文化课考试招收特长生。
省级以上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可以在学校所在区、县(市)招收批准项目的体育、艺术特长生。
小学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和省级以下初中体育、艺术教育基点校均不得跨学区招收特长生。
五、学生随机分班教师均衡配置
小学、初中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
新生分班要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继续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合。
班级和教师组合一经确定,不得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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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部分学区划片范围:
哈尔滨市部分小学学区划分及对口初中
1、铁岭小学
【对口中学】:69中
【学区范围】:阿什河街(以东)、河渠街(以北)、花园街(以南)、龙江街(以西)铁岭校是——阿什河——河渠街——辽阳街靠近铁岭街一侧——龙江街(但铁岭街花园街交口-东方大厦对街的楼区不算)包围的区域,辽阳街省委楼是铁岭校
2、继红小学
【对口中学】:一半去69中,一半去萧红中学。
【学区范围】:荣市1、2委(民益街为界,单号)、荣市16、17委(邮政街为界,单号)、荣市18委、荣市27、30委(民益街为界,单号)
3、花园小学
【对口中学】:17中学
【学区范围】:花园街附近两边包围的一片。吉林街,大直街。
4、复华小学(复华+铁路1小+大成)
【对口中学】:156中
【学区范围】:学区很小,即使是道对面的复兴街13号也不是,复兴街13号去年已经被划入复华小学了。
5、师范附小\红岩小学
【对口中学】:47中
【学区范围】:和兴路派出所管辖的一委到十委,师大附小片区内的对口是47,自费生47中不接受,只能再次择校。不过很多好学生都不在47读,上附中的比较多。
注:简称“师范附小”,哈尔滨市教育局直属小学(只有两所,另外一所是兆麟)。和师大没有任何关系,只是离师大比较近。自费生要签协议,不去对口中学,初中择校。
6、虹桥小学\闽江小学
【对口中学】:虹桥中学
【学区范围】:红旗新区、泰海花园、会展家园、阳光绿色家园,信恒现代城
7、经纬小学
【对口中学】:113中(经纬中学)
【学区范围】:经纬四道街单号的全部,双号中的6号、30号院。经纬五道街\经纬六道街\北安街114~200号经纬街上(在经纬五与经纬六间的部分)
8、兆麟小学
【对口中学】:76中
【学区范围】:森林街部分、朝阳胡同部分(这里是市政府的家属楼,所以就连它们对面的公园街都上柳树或地段,就这院里的上兆麟)友谊路部分、井街部分、金安美豪
9、南马路小学
【对口中学】:53中
【学区范围】:招收南马派出所5委6委13委14委的孩子
无双天帝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基本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和条件不具备的农村地区学生,儿童入学政策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二)就近免试原则。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不得招收推优生、保送生、特长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对口”入学办法,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依据户籍在对口学校就读。
(四)规范公平原则。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以及乱收费行为。实行“阳光招生”,做到信息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2、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小学及初中新生报名与审核在6月20日开始进行。民办学校的新生报名于4月15日开始进行。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报名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
3、招生办法
(一)本市户籍学生入学
凡户籍在我市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法定监护人持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对应小学、初中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坚持“两为主”、“两纳入”,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同时将常住人口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住(租)房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三)残疾儿童入学
公办学校必须接收招生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学生随班就读。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残疾学生,由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其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依法实施缓、免学,学校力所能及实施“一人一案”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四)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按照核定备案的办学规模,合理安排当年的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招生方案需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备案。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可采取电脑派位、面谈等方式招收新生。
4、其他特殊情况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跨区县(自治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初中,也可按照相关政策在毕业学校所在地申请就读初中。
现役军人、华侨、援藏干部、烈士、港澳台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
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配住廉租房、公租房的本市户籍人员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政策妥善解决。公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应当在本学区范围内就学的学生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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