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汐蘑菇
我是已经毕业快2年的大专毕业生,也是非师范的现在已经过了试讲和说课最后一关,等待拿证了。我工作后考出了教育学心理学两课的合格证,这张合格证的有效期是5年,也就是说你如果在5年时间里拿到了普通话证书(教语文要二甲及以上,数学二乙),接着就是说课和试讲,这关必须在5年之内通过,否则的话,辛苦考出的合格证就要作废了。另外,我不知道你考出的两课是属于初中的还是小学的还是高中的老师,当初你去报名的时候,报名点的人会问你的啊!问题一:申请什么专业是由你自己决定的,比如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等,但是要和你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我的专业是新闻传播,但是我申请的是初中数学,我的教育学和心理学也都是报初级中学教师的。问题二:面试不难。提问都是很简单的,问我的是1你为什么要选择当一个初中数学老师?2你认为怎么样才能做好一个优秀的初中数学老师。2个问题选择一个回答,没有标准答案。我的回答大致是1 我喜欢数学,觉得它有它的乐趣。2 我觉得当老师最重要的并非仅仅只是传授知识,还有做人的道理,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问题不涉及两课内容,用我师父的话说,这种专业性的,要背的东西,恐怕评委也背不出来的。我师父是浙江省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面试说课的评委之一。板书不强制性要写,但是写一定要规范,把你一节课的主要内容梳理一下,不要写错。有时候评委会在你说课的时候打断你,让你就你备课的内容的某个重点解释一下。问题三:如果面试不过,那么笔试成绩保留5年,说白了,就是你的两课的合格证的有效期了。问题四:申请面试需要拿什么? 我考的是数学所以我拿的是作图工具还有一张身份证,不可以拿辅导书的。可不可以教语文我不清楚。我觉得你现在是完全没有头绪的,和我当初考出了两课合格证很迷惘一样的。我当时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说课试讲,后来我无意中知道了要在我户口所在地(我是浙江省海宁市的)海宁市教育考试中心查看到了报名的方式和地点之类,然后按照它的程序一步一步下来的。我看到去年的通过了是很高的,总共报名70个,其中4个人是材料不全的,包括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照片(一寸两寸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普通话合格证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复印件以及以上证件的所有原件,他要查看原件的。这70个人过了56个,其中一些非师范类的也有过的,就是成绩不是很好,不过过了就好了。问什么问题,肯定和你报名的专业有关系的了,不过不会很专业的问题,不会是学术性的问题了。以后去别的学校不包分配的,去学校有证当然比没有好,但是还是要再进行笔试面试的了。(这个我目前还没有碰到)特别提醒:所谓的说课和试讲,我是这样过的,以下仅代表个人观点。我买了初中数学6本数学书,全部要看,但是基本考初一初二的内容,可以挑每一章的第一节看,一般会考每一章的第一节,但不一定。初三考的几率很小。又买了一本《说课稿精选》参考,又去学校听真正的数学老师上课,我觉得每一次听都有收获的,这个要靠关系的了,不是每个学校都欢迎我去听课的。最重要的是通过关系找到了浙江省的教师资格认定的评委老师,这个评委不一定每年都是那几个人,这个是临时决定谁当评委的。我去他那里2次,第一次我直接写了一份备课给他,然后他帮我分析哪些地方写得好,哪些要改。他说面试时老师是不会提要背的哪些东西的,他自己也当过评委的,这些专业的东西,他们自己也记不住的。备课要抓住重点,突出难点,备课的格式和内容你可以参考说课稿和这个网站 你说课的内容一定不能超纲,如果你只是想通过而已,你就照本宣科地教,重点难点都说透了,自然给你过关的了。我考试时给了我们一份初中数学第一册第四章的第一节“用字母表示数”,然后一人一份备案,写下来,给2个小时写。接着是抽签去说课试讲。说课就是拿着这份教案和给我们的“用字母表示数”的这份资料站在讲台上说,期间下面的3个评委(没有学生)就你说课的某个环节提问,你回答。我也在黑板上写字了,不过不算板书的。然后就是问我上面提到的问题哦,我回答了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当初中数学老师。现在我考好没多久,我是2010年5月23日考的,现在打电话去问说通过了,我很开心,6月18日可拿教师证了。虽然离学校教书这条路还很长,但是这每一步我都走下来了 ,真的不容易的啊!由于本人也曾经和你们一样迷惘,所以大发感慨,希望曾经和我一样为这个痛苦的人们要好好努力,能给你们提供一点经验我很高兴并不是为分而来。我以前也是不知从何下手啊!教资申请一年有2次的,具体你要找到你们市的教育考试中心好好询问了,地方不同。加油!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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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面试流程包括:1候考。2抽题。3备课。4回答规定问题。5试讲/演示6.答辩7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发给放行条,考生离场。8.考官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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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报名通知 报名时间:2009年7月9日-10日考试时间:2009年10月25日,上午考教育学、下午考心理学考试地点:嘉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请以报名核对单为准)报名地点:海宁市教育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受理范围:小学、幼儿园类报名费用:新生准考证15元、报名费48元/课、教材预订费30元/课、培训辅导费100元/课随带材料: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三年级在读生可凭学校证明报考)、考生报名时现场拍数码照(代报名提供证件照一张) 辅导时间:待定(2009年7月13日注:时间已定,请相互转告) 注:辅导时间:9月19日(星期六)辅导小学心理学 9月20日(星期日)辅导小学教育学 报到时间:8:30 辅导地点:海宁市教育考试中心行政楼三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随带教材、报考辅导回执或身份证 如上次未报名参加辅导,考生也可于当天报到时补交辅导费后参加。 其他说明: 1、教育学与心理学二门课程需一次考出或连续二次考出有效,隔次无效; 2、每准考证仅可使用二次,即当次报名考试和下次报名考试; 3、申请某种教师资格证书必须报考相应类别的教育学、心理学(三种类别:幼儿园类、小学类、中学类); 4、通过二门后获取的合格证,有效期5年。考生须在5年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否则需重新参加考试。 报考初中、高中、中职类教育学心理学考试: 报名时间:待定。报名地点:嘉兴市教育考试院(勤俭路559号)详情请咨询嘉兴教育考试院或登录 查询,或致电嘉兴教育考试院82099695傅老师。
燕园小西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2020〕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海宁市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海宁市申请认定资格: (一)户籍在海宁市内的社会人员; (二)在海宁市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应届高校毕业生只受理在海宁的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需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非海宁属地高校的应届毕业生请向所在地高校提出认定申请。 (四)符合浙江省认定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包括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浙江省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且在嘉兴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 (五)在海宁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申请认定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达到合格。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属地管理。申请人应根据教师资格种类、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权限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向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海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受理认定海宁市范围内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为加强便民服务,海宁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代理嘉兴市教育局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受理服务工作。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报者于5月14日8:00至6月25日17: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根据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请报名,提前或逾期都不能成功申报。因网站维护需要,中国教师资格网将于5月21日至6月5日期间关闭,请各申请人留意。 (二)体格检查 申报者请自行下载体检表(见附件1),申报者也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下方资料下载内下载,贴上照片后,于6月22日至7月10日期间带上身份证按体检须知(见附件2)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束后,申报者将体检表交体检办公室即可,之后体检表会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取回。需复检人员由医院在体检后五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申报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非指定医院和非指定时间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无效。 体检时间:6月22日—7月10日,早上8:00—10:30(节假日及双休日不开放) 体检地点:海宁市中医院门诊大楼五楼。 (三)现场确认 申报者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 7月13日-1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14:00-17:00,逾期不予办理。 2.确认地点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海宁市海州西路226号); 3.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户口簿或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驻地部队出具的现役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与网上申报相同的彩色证件照小2寸1张。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教政法函〔2019〕12号和浙教资中心〔2019〕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要求,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携带相应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验证比对不成功的信息,仍需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免影响现场确认。 (5)高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不能提交毕业证书的不予确认。 (四)审核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申请者做出是否认定结论,并向认定通过者发放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认定结果将于现场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海宁教育考试”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五)证书发放 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将通过邮寄EMS快递给认定通过的申报者,申报者网报时需填写收件详细地址,确保各项信息准确无误,尤其保证邮寄地址能正常收件。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网报时必须严格按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正确选择认定省份、认定机构、认定范围及相应的现场确认点。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请选择“嘉兴市教育局海宁服务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选择“海宁市教育局”。 (三)照片要求: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要求,申请人提供近三个月内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正面、免冠、无头饰,无边框。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0K(建议到照相馆进行数码拍照并储存)。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必须一致。 (四)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日期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申请信息。网报后必须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材料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办理。 (五)填报信息必须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申请人自负。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附件: 1.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健康体检须知(海宁市中医院健康体检温馨提示) 3.嘉兴市各认定机构联系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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