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ryalong
当时进该页面的人数较多,导致页面崩溃,建议晚些再尝试尝试。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学考选考工作的通知》(浙教考〔2017〕116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7月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二)报考对象: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在校生高一第一学期不得参加学考,高一第二学期参加学考的科目不多于3门,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前须完成各科目学考。每科一次机会,不合格者可继续报考。

等等等二爷de22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省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组织落实年度高校招生生源计划,组织实施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高校招生工作。
组织实施本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含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考试)、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和多种社会考试等教育类考试,指导各地和高校教育考试工作,具体负责自学考试和各类考试考生考籍管理。负责指导、管理全省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机构,负责自学考试助学机构审核评估和自学考试学历证书发放,负责自学考试专业建设和助学辅导体系建设。
拟定全省教育考试事业发展规划和考试大纲,组织相关考试命题工作,指导并开展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科学研究,负责相关教材与学习媒体建设,通过编印各类教育考试专业书刊、主办网站和微信、微博等途径开展宣传咨询工作。指导全省教育考试考风考纪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考试、招生违纪事件,协调本省教育考试和招生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工作。
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或境外机构委托在我省举办的涉外考试;承办其他委托考试。承办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