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nthia20056
广东省教育厅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是具体内容:
各市、县(区)和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游泳场馆建设规划,按照保存量、扩增量的原则,新建、改建一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游泳场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优先发展拼装式游泳池,以满足日常游泳技术教学和训练的开展。对现有的学校游泳场地,要充分利用,不得改变其用途。
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普及学生游泳教育发展规划,逐步配足游泳教学教师及管理人员。鼓励在校具有游泳特长的体育或其他学科教师,考取相关资格证书后兼职从事游泳教学工作。
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学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外聘具有资质的团队或个人到校内从事游泳教学和训练工作。
同时要加强游泳师资培训,把游泳及游泳救生员培训纳入体育教师培训规划,不断提高体育教师游泳教学水平。
积极开展游泳教学研究,提高游泳教学水平。在开展游泳教育的过程中,要坚持“学”、“防”结合的原则,把生命教育与游泳教学相结合,提高学生敬畏生命、爱惜生命、保护生命的能力。
把学游泳与防溺水有机结合,在培养学生游泳技能的同时,加强预防溺水、游泳安全、溺水急救、游泳风险等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教育,让学生掌握一定的游泳自救和急救能力。
各地要以中考体育为契机,把游泳作为中考体育必考选项,未把游泳项目作为必考选项项目的地方要创造条件把游泳纳入中考体育必考选项项目。高校要逐步把学生掌握游泳技能作为体育考试项目之一。
各地、各学校要多形式开展学生游泳交流活动,包括游泳竞赛活动、科普知识、救生技能讲座及以游泳为主题的夏令营等活动。建立健全校园游泳竞赛活动机制,建立校、县(区)、市游泳竞赛体系,广泛开展游泳兴趣小组或社团活动,以及班级、年级、校级游泳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加游泳锻炼,提高身体素质。
最好的我~
今年我市游泳救生员培训考核工作将于4月2日开始。凡使用的游泳场所(含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住宅小区、酒店及各水上娱乐场所等)需按每250平方米游泳池水面积配备1名救生员。救生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深圳市救生员上岗证》和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救生员等级证》,持双证上岗。考试中如只有一项不合格(不含游泳基础考试项目),可在规定时间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从事救生工作。 2004年取得《救生员等级证》的救生员按“全国救生员注册管理方法”等十八条规定,今年需重新进行注册,注册前仍需参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下发新《救生员等级证》。超过年审注册时间不注册的,不能继续从事救生员工作。2006年取得救生员上岗证者,今年只需进行年审,经技术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一、 报考初级救生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守救生员守则,具有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爬泳、仰泳、蛙泳、潜泳、反蛙泳、踩水等游泳技能。 (三)、年龄在18-50岁,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在以上和矫正视力在。 二、 报考中级救生员条件。 (一)、获得中国救生协会颁发初级《救生员等级证》,连续参加救生工作三个年度。 (二)、在本人执岗期间(主贵区),安全无事故,年龄在50岁以下。 (三)、持单位推荐信和连续从事救生员工作三年并表现优秀及无安全事故的单位证明。 三、 培训时间: 第一期 4月2日——4月8日 第二期 4月9日——4月15日 第三期 4月16日——4月22日 第四期 4月23日——4月29日 每期班上课时间:12:30—14:30 四、 授课时间: (一)理论课:救生员应具备的思想本质、职责、事故发生原因及预防、救生观察技术、赴救技术、急救技术(现场急救)。 (二)实践课:游泳技术训练:(含耐力、速度、负重训练),救生技术学习(含赴救、解脱、拖带、运送)和心肺 复苏学习即:现场急救部分。 五、 考试:理论考试(闭卷考试)、技术课(游泳基础、救生技术、心肺复苏) 六、 培训地点:深圳游泳跳水馆 地址:笋岗西路深圳游泳跳水馆。 七、 报名:即日起接受报名并交纳费用。培训学员交三张一寸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年审者凭2006年上岗证,交两张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报名地点:深圳游泳跳水馆水上乐园大厅,报名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 八、 费用:初、中级救生员:培训费550远(含培训、考核、教材、证书费),年审费50远(年审注册和上岗证费)。 九、 其他:1、按中国救生协会规定,救生员在救生工作中必须身着中国救生协会统一要求的救生员服装,救生员服装在考试合格后购买,每套70元,费用自理。 2、考试成绩十天后可在深圳市体育信息网查询,同时可在游泳跳水馆水上乐园服务台领取上岗证。
海洋嗨阳
关于报考初级救生员证班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游泳场所的安全规范管理,提高游泳救生员的业务能力,保证游泳救生工作的质量,促进游泳运动的健康发展,我市游泳救生员培训考核工作将于2009年3月17日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3年发布“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规定。凡使用的游泳场所(含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住宅小区、酒店及各水上娱乐场所等)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人工游泳池,至少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2人,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加1人的比例配备固定水上救生员.中国救生协会颁发的《全国游泳救生员等级证》,持证上岗。 一、报考初级救生员基本条件: (一)、思想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守救生员守则,具有救死扶伤的奉献精神。 (二)、具有仰泳、蛙泳、潜泳、反蛙泳、踩水等游泳技能。 (三)、年龄在18-50岁,身体健康,两眼视力在以上和矫正视力在。 二、费用: 初级救生员:培训费600元。 三、报考后一个月内后可在发证。 地点:广州大学城网站邮箱: 其他地点的费用----广州体育馆'800,军体院'700,海珠区广海游泳场'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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