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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内蒙古 体育 职业学院单招方案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为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优秀普通高中 毕业生 和对口中职 毕业 生,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 考试 模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 工作 的通知》(教学厅﹝2021﹞36号)、《内蒙古自治区高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0﹞11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招考普﹝2022﹞2号)文件精神,和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实施 高考 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下,按照高校单独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招生工作和程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招生组、纪检组、防疫组。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决定招生事宜,确保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考务组:负责命题、组织考试( 面试 )、阅卷、汇总成绩等。
招生组:负责单独招生宣传、报名、 新生 录取等。
纪检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保证录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防疫组:负责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及考点体温检测、个人防护检查、检查“健康码”及对体温异常人员处置等。
三、报考资格
具有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各招生专业报考科类
四、报名网上 填报志愿
(一)填报 志愿 报名时间
第一次填报志愿时间:2022年3月4日—8日;
如第一次考试录取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将进行征集志愿,第二次征集志愿时间:2022年4月7日—9日。
考生需在以上指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填报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可填报我院的3个专业志愿,填报志愿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考生登录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网址查询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
(网址:)。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一)考试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拟安排线上考试,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考试科目和内容
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考试科目和内容如下:
文化素质:分值200分。文科、体育(文)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和外语;理科、体育(理)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和外语。体育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
职业技能:分值300分。考试内容为体育基础理论知识、心理健康测试。
考试方式:线上答题。
具体线上考试时间及办法由学院教务处统一制定,于考试前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网址:
六、录取
(一)考生的体检及录取资格等信息均使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累加总分;按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总分出现平行分,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考生成绩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四)考生成绩和拟录取名单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 书 。
七、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及学籍。
(三)已被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全国统一考试。
八、附则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公布后如有相关补充说明,学院将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予以公布。该方案及相关补充说明由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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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院名称: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797学院性质: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列入公安序列,面向全区公安机关培养专科学历的实用型警务人才,同时承担全区公安民警在职培训任务。人、财、物由自治区公安厅管理,教育行政业务由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第三条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自治区公安厅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厅政治部和学院共同完成。第五条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招生部门设立在学院学生处,是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三章 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第六条 2020年学院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警犬技术、特警7个公安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社区管理与服务3个非公安专业。第七条 我院公安专业主要培养政治立场坚定,忠诚可靠,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性、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警察基本素质,熟悉我国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本专业基本理论和技能、面向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岗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了提高蒙汉双语学生的入警率和就业率,蒙语授课班主要采用汉语教学。第八条 非公安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法律素质、人文科学素质、身体心理素质,系统掌握法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法律实务技能,具有严明的纪律作风、优良的职业道德,具备较强社会责任感,具有法律服务能力、创新创业能力、逻辑分析推理能力,能正确解决常见的法律问题,能胜任司法机关法律辅助工作和基层服务工作的应用型人才。第九条 招收区内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第十条 蒙汉双语授课班面向蒙授高中毕业生招生。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为准,其中公安专业女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5%。第四章 招生与录取第十二条 报考资格条件(公安专业)报考公安院校考生除具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4.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5.热爱公安事业,立志为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7.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8.思想政治素质好,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标准。第十三条 考察(公安专业)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面试(公安专业)考生须于高考成绩公布后(具体时间以考试中心公布为准),登录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网址,填报公安类(专科)意向性志愿,填报成功后方可参加政审、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从事公安工作。面试时间: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面试地点: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为准。第十五条 体检(公安专业)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第十六条 体能测试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 录取(公安专业)经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按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在专科提前批次网上填报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志愿和各专业要求,按专业志愿清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对平行分考生,文科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理科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非公安专业考生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第五章 附则第十八条 学费5000元/年(蒙语授课学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自治区对考入区内高等学校的蒙古语授课为主加授汉语学生,减收20%学费,所需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承担”执行,个人缴纳4000元;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后免交学费;住宿费1100元/年。第十九条 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校后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第二十条 学院对修满规定的课程,达到规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第二十一条 (公安专业)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有关精神,及当年国家、自治区关于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考察,合格的录用为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蒙汉双语授课学生用汉语笔试、蒙语面试。非公安专业毕业生不能参加毕业生入警联考。电话(传真):0471-5278897监督电话:0471-5689676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1号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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