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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cp1211小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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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拂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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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聚集”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宜来宜就业创业,满足我区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区将组织事业单位采取统一笔试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二)具体条件详见《宜昌高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1.现役军人;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宜昌高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三、报名(一)报名渠道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等,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进行。(二)时间安排1.注册: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1日17: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报名: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2日17:00。注册成功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4日至3月1日,宜昌市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3月2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3.资格审查:2023年2月24日9:00至3月3日17: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4.缴费确认:2023年3月4日9:00至3月6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3月4日9:00至3月5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要求申请减免。5.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28日12:00至4月2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三)报名注意事项详见《宜昌高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3,以下简称《报考指南》)。四、笔试(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1.时间:2023年4月2日(星期日)上午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3.地点:详见准考证。(二)笔试类别和内容1.针对招聘岗位特点,按医疗卫生类(E类)设考。其中:医疗卫生类(E类)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子类。2.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附件4)。3.除《岗位表》中标明的免笔试岗位,其他所有岗位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比例(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缴费考生全额退费。(四)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五、面试(一)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二)招聘单位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准备案后,通过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布调整情况。(三)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面试入围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四)面试前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发布面试公告,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五)面试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六、考试成绩计算(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按照有关规定直接进行面试的,不计权重;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由招聘单位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上述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服务所在地县(市、区)级项目主管部门资格审核合格(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统一报区人社局汇总并按程序公示人员名单,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宜昌高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附件5)。七、体检、考察(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并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告。(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招聘残疾人的,合理确定体检条件。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八、公示及备案(一)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定,在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九、聘用(一)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二)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十、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宜昌高新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2月22日附件1:宜昌高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pdf附件2:宜昌高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单位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pdf附件3:宜昌高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pdf附件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附件5:宜昌高新区事业单位2023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加分事项说明.pdf附件6: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pdf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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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合理补充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员,夷陵区委、区政府决定从省内“211”重点高校引进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我区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省内“211”高校应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他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 4、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5、在夷陵区服务年限必须达到5年以上。 6、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二、引进职位、人数 1、教育系统(10人),其中三峡高中3人,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专业各1人。愿意到乡镇初中任教的不受专业限制。 2、卫生系统(10人),其中夷陵医院8人,均为临床医学专业;区妇幼保健院2人,均为临床医学专业。 3、区水利局(2人),其中区水土保持局1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区水电勘察设计室1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4、区广播电视局1人,电视新闻我专业。 5、区交通局(2人),其中区公路管理段1人,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专业;区港航管理处1人,船舶检验专业。 6、区矿山规划设计所1人,地质矿产专业。 7、夷陵经济开发区规划分局1人,环境工程专业。 三、优惠政策 1、引进的大学毕业生不参加进编考试,直接进编上岗。 2、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过渡住房和适当的安家补助(具体标准和用人单位协商)。对引进博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具体额度和用人单位面谈。 3、引进的毕业生不实行试用期,直接转正定级(有特殊规定除外)。 4、引进的毕业生由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职责范围内直接认定相应职称。 5、对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选调生、公务员的签约毕业生,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同违约。 6、引进的大学毕业生由组织人事部门建立专门档案,进行跟踪培养。 四、具体程序 1、报名登记。对有意到我区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发放《意向性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组织报名登记,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2、面试考核。考评小组对报名人员逐个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结果,由考评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对通过面试的毕业生,由考评小组到学校相关部门查阅学籍档案,走访学生班主任、系主任,就学生政治立场、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察。 4、签订协议。对通过面试和考察的,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书。 5、资格复查。签约大学生毕业后带签约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原件到区人事局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引进条件,取消招聘资格。 6、体检。签订就业协议的大学生毕业到单位报到后,由用人单位和区人事局共同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7、公示。对拟聘用人员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时间安排 夷陵区委、区政府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时间定于3月24日至3月25日,具体安排是: 3月24日上午9:00,武汉大学人文馆北厅 3月24日下午2:00,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305室 3月25日上午9:00,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403室 咨询电话: 联系人:曾庆荣 陈人山 网址:夷陵人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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