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宏宏
(一)按照国家和省市制定的职业培训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服务全市职业培训工作和公共实训工作。(二)负责全市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工作规划,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全市创业培训管理服务工作。(三)负责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异地务工人员职业能力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券制度。(四)负责协调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产业转型升级职业能力提升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市劳动者职业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开发、推广、指导和服务管理工作。(五)负责组织开展市场急需工种的示范性培训和新兴产业工种的培训开发等工作;研究开发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负责全市职业能力培训师资及专家队伍建设和指导服务工作。(六)负责开展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开发理论研究、课题调研和信息收集、分析、预测等工作,为上级管理部门决策提供服务。(七)负责全市公(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评估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职业培训机构申办和项目变更前置审核、评审工作等有关工作的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的前置审核和管理指导服务工作。(八)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部分专业工种技能考核鉴定和创业培训考核管理工作。(九)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承担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及培训工作。(十)承担全市失业、特困人员再就业的职业能力培训工作。(十一)承担管理指导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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