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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具体投档办法: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科类,按照历史等科目类、物理等科目类,由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20或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
只要被检索的20或4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则不能投档。
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专业组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后续院校专业组。
普通类考生的投档分为高考文化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的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按一定比例构成,具体为:
体育类: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专业分÷专业满分)×]×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专业分÷专业满分)×]×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音乐类:投档分为专业分。
平行志愿填报技巧
1、平行志愿在投档时,系统会自动将未被录取的考生,分成文理两部分,然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遇到一些考生分数相同时,就会一次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所以,虽然平行志愿中的院校是平行的,但是系统检索、投档是有先后顺序的,一般情况下,院校排序的先后就是投档的顺序。
所以考生如果在填报的平行志愿中,填报了多所院校,那么,档案就会投到这些院校中的第一所。所以平行志愿填报技巧第一式就是,选择最想读的学校填在靠前的位置。
2、虽然说平行志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考生填报志愿的压力,增加考生的录取机会,但是平行志愿也不是万无一失的,也存在落档的风险。
平行志愿落档的情况大致分为三种:一是,档案投不出去,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考生对自己的定位不准确,平行志愿中选择的院校投档线过高;二是,投档了,但是却被退档;三是,考生自身条件或单科成绩不符合要求被退档。所以,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的时候,也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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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1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从12月5日开始,具体录取及填报征求志愿时间如下: (一)本科录取阶段12月6日至12月14日 1.本科预填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6日至10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3.凡在本科预填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专升本和高起本考生,于12月11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本科征求志愿。 4.本科征求志愿将于12月12日至12月14日录取。 (二)专科录取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8日 1.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15日至12月20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退回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 2.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3.凡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的省控线上的高起专考生,于12月21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填报专科征求平行志愿。 4.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2日至23日。 5.在专科预填平行志愿降分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将向社会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及专业等情况。 6.专科征求平行志愿及专科预填志愿降分录取后,未被录取的高起专考生,可于12月26日10:00-21: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按规定二次填报专科征求院校平行志愿。 7.专科二次征求平行志愿录取时间为12月27日至28日。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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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细节】 关于2017江苏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大家都了解了哪些呢?以下的是范文我为大家收集整理好的2017江苏高考平行志愿录取规则,供大家参考! 一、志愿设置 1.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考生可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2.体育类 我省体育类各录取批次分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各批次的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3.艺术类 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不同,志愿设置有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 对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1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对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 二、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及办法 1.文科类、理科类 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只要被检索的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按照上述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在投档过程中,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文科类考生再依次按语文(不含附加分)、数学、外语分数,理科类考生再依次按数学(不含附加分)、语文、外语分数,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报考有关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学院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或招生计划中提出的等级要求。如高校未作具体说明的,其选测科目等级按高校对其所属科类一般考生的等级要求执行。 对填报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以及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院校志愿且达到投档规定的考生,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省教育考试院将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未被录取的考生被有关高校退档后,按其高考成绩和所填平行院校志愿参加本一及随后各批次院校志愿的投档。 2.体育类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有关政策、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和考生的成绩,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控线且必测科目成绩达到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的考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3.艺术类 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实行传统院校志愿,其投档原则是对专业合格、文化达线的考生,按照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艺术类院校如对考生必测科目提出更高等级要求的,则投档时还需符合院校提出的`等级要求。 艺术类院校的投档、录取工作按招生专业类型,分为五种: (1)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分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按照“满足等级,专业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2)使用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3)使用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及招生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投档,由院校按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对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对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且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到相关招生院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5)对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艺术类校考院校,且专业合格、文化分达省控线的考生,按院校提出的调档比例投档,由院校对进档考生择优录取。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院校和专业的录取规则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文化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按专业分录取;专业分和文化分达线后文化分和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合成总分进行录取。具体详见院校的招生章程。 三、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填报及投档办法 1.每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考生可以在省教育考试院专设的网站()和市、县(市、区)招办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同时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市、县(市、区)招办、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专业及招生人数等信息,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询服务。 本批次省控线上未被录取且符合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院校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按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或)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下同)。考生在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达到高校提出的等级要求。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文科类、理科类和体育类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均包含a、b、c、d、e5所院校和院校服从志愿。 省教育考试院对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再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在征求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按其填报的院校从左到右的顺序,按平行志愿的投档规则,对所填院校中尚有缺额的院校进行投档。 3.考生在填报艺术类征求院校志愿时,只能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传统院校志愿)和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一种填报,其中,选择传统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选择平行院校志愿的考生可填报a、b、c、d、e5所院校。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填报的征求院校志愿是传统院校志愿还是平行院校志愿,分别按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4.考生填报艺术类“服从院校志愿”时,只适用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填报艺术类“服从院校志愿”的考生须有专业省统考成绩或编导联考成绩,且达到相应批次省控线,必测科目成绩还须达到省和院校规定的等级要求。对填报院校服从志愿的考生,按其填报院校从左到右的顺序,按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规则,对所填院校中尚有缺额的院校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四、关于政策性降分录取的投档顺序 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和院校服从志愿录取后,如仍有少数院校线上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规定,对本批次预先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可在同批省控线下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如按相关规定进行降分录取后,仍有少数院校生源不足,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再对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中填有缺额院校志愿的考生,按其志愿,适当降分向缺额院校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10分(第三批本科视生源情况,可再适当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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