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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力的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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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子12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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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行测和申论,个别职位有专业考试。

地税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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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mingsherry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笔试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其中,报考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人员考《申论》A卷;报考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人员考《申论》B卷。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职位的考生除参加公共科目考试外,还须分别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外语、军事知识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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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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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昱装饰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本书目录】前言第一章 税收概述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的基本概念【考点1】税收的概念和基本特征第二节 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收【考点2】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的职能【考点3】现代市场经济下税收的原则第三节 中国税收制度的沿革【考点4】税收制度的含义及发展【考点5】我国税收制度的沿革第二章 税收负担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负担的一般问题【考点1】税收负担的概念、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考点2】税收负担的分类【考点3】税收负担的归宿与转嫁第二节 中国宏观税负水平【考点4】中国宏观税负水平及主要影响因素【考点5】中国宏观税负的国际比较【考点6】中国宏观税负的未来走势第三节 中国地区税收负担分析【考点7】地区税负水平现状【考点8】影响地区税负水平的因素第四节 中国行业与企业税收负担分析【考点9】行业间税负差异的主要原因【考点10】同业税负【考点11】企业税负分析第三章 税收制度与税制结构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制度要素【考点1】税收制度的构成要素第二节 税收的分类【考点2】税收的分类【考点3】国际上关于税种划分的基本框架第三节 税制结构【考点4】税制结构的概念【考点5】不同类型的税制结构及特点【考点6】税制结构演变的一般特征、当代世界税制结构发展与特征【考点7】我国现行税制结构第四章 税法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法概述【考点1】税法的定义【考点2】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第二节 税收法律关系【考点3】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考点4】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考点5】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第三节 税法体系【考点6】税法体系概述第四节 税法的适用与解释【考点7】税法的适用【考点8】税法的解释第五节 税法的效力【考点9】税法的时间效力【考点10】税法的空间效力【考点11】税法的对人效力第五章 税权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权概述【考点1】税权的划分第二节 税收立法权【考点2】税收立法权的含义【考点3】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第三节 税收执法权【考点4】税收执法权主体【考点5】税款征收权【考点6】税务检查权【考点7】税务稽查权【考点8】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考点9】税务行政处罚权第四节 税收司法权【考点10】税收司法权概述【考点11】税收司法权主体【考点12】税收司法权管辖范围【考点13】税收司法权行使程序第五节 税法解释权【考点14】税法解释权概述第六章 营业税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考点1】营业税的概念与发展【考点2】各国营业税制度的一般规定【考点3】营业税的作用第二节 营业税的适用范围【考点4】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考点5】扣缴义务人第三节 营业税的税目、税率【考点6】税目【考点7】税率第四节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考点8】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考点9】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第五节 营业税的优惠【考点10】起征点【考点11】税收优惠规定第六节 营业税的计算【考点12】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七节 营业税的申报与缴纳【考点1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考点14】纳税期限【考点15】营业税的申报和纳税地点第八节 营业税特殊业务处理【考点16】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考点17】混合销售行为【考点18】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行为【考点19】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划分第七章 企业所得税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考点1】企业所得税概述第二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及征税对象【考点2】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考点3】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税率【考点4】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考点5】收入总额【考点6】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考点7】扣除原则和范围【考点8】不得扣除的项目【考点9】亏损弥补第五节 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0】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1】生物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2】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3】长期待摊费用的税务处理【考点14】存货的税务处理【考点15】投资资产的税务处理【考点16】税法规定与会计差异的处理第六节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考点17】免征与减征优惠【考点18】高新技术企业优惠【考点19】小型微利企业优惠【考点20】加计扣除优惠【考点21】创投企业优惠【考点22】加速折旧优惠【考点23】减计收入优惠和税额抵免优惠【考点24】民族自治地方优惠和非居民企业优惠【考点25】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考点26】其他优惠政策第七节 企业所得税的计算【考点27】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8】境外所得抵扣税额的计算【考点29】居民企业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0】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1】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的处理第八节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考点32】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和扣缴方法【考点33】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的税源管理和征收管理【考点34】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九节 特别纳税调整【考点35】特别纳税调整的概念第十节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考点36】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申报【考点37】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考点38】合伙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考点39】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调整第十一节 企业所得税特殊业务处理【考点40】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所得税处理【考点41】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第八章 个人所得税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考点1】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理【考点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考点3】所得来源的确定【考点4】应税所得项目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考点5】各项应税所得的税率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考点6】费用减除标准【考点7】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和标准【考点8】每次收入的确定【考点9】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考点10】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考点11】减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考点12】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考点13】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l年以上、不到5年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考点14】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的纳税人的减免税优惠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考点15】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7】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8】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9】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2】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3】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4】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5】自行申报纳税【考点26】代扣代缴纳税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特殊业务处理【考点27】对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考点28】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考点29】公务交通通信补贴收入、失业保险费、各种免税之外的保险金的征税方法【考点30】关于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个人取得的量化资产征税问题【考点31】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考点3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考点33】关于个人取得退职费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考点34】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征税方法【考点35】个人因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考点36】办理补充养老保险退保和提供担保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考点37】个人股票期权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考点38】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方法【考点39】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考点40】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考点41】其他特殊业务的个人所得税处理办法第九章 财产行为税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资源税【考点1】资源税基本原理【考点2】纳税义务人【考点3】税目、单位税额【考点4】课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5】税收优惠【考点6】征收管理第二节 土地增值税【考点7】土地增值税基本原理【考点8】纳税义务人【考点9】征税范围【考点10】若干具体情况的判定【考点11】税率【考点12】应税收入与扣除项目【考点13】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14】税收优惠【考点15】征收管理【考点16】房地产开发项目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第三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考点17】城镇土地使用税基本原理【考点18】纳税义务人【考点19】征税范围【考点20】计税依据、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1】税收优惠【考点22】征收管理第四节 房产税【考点23】房产税基本原理【考点24】纳税义务人和征税对象【考点25】计税依据、税率与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26】税收优惠【考点27】征收管理第五节 车船税【考点28】车船税基本原理【考点29】车船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范围、税目和税率【考点30】车船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1】税收优惠【考点32】征收管理第六节 印花税【考点33】印花税基本原理【考点34】印花税的纳税人【考点35】印花税的税目与税率【考点36】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37】税收优惠【考点38】征收管理第七节 烟叶税【考点39】烟叶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40】烟叶税的征收管理第八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考点41】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考点4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和税率【考点4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4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收优惠【考点4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考点46】教育费附加第十章 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耕地占用税【考点1】耕地占用税基本原理【考点2】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考点3】应纳税额的计算【考点4】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第二节 契税【考点5】契税基本原理【考点6】契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考点7】应纳税额计算【考点8】税收优惠【考点9】契税的征收管理第十一章 税收征管制度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收征管制度概述【考点1】税收征管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考点2】税收征管法的遵循主体【考点3】税收征收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设定第二节 税务登记【考点4】税务登记主体与登记管理体制【考点5】设立登记【考点6】变更登记【考点7】注销登记【考点8】停业、复业登记【考点9】外出经营报验登记【考点10】税务登记证的作用和管理【考点11】登记协助制度【考点12】非正常户处理第三节 账簿、凭证管理【考点13】账簿设置管理【考点14】账簿、凭证的使用和保管第四节 发票管理【考点15】发票的印制与领购制度【考点16】发票的开具与保管制度【考点17】发票的检查制度【考点18】税控管理第五节 纳税申报【考点19】纳税申报的主体和内容【考点20】纳税申报的期限和延期纳税【考点21】纳税申报的方式第六节 税款征收【考点22】税款征收原则【考点23】税款征收的方式【考点24】税款征收制度【考点25】减免税收制度【考点26】税额核定和税收调整制度【考点27】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的税款征收制度【考点28】税收保全措施【考点29】税收强制执行措施【考点30】欠税清缴制度【考点31】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考点32】税款入库制度第七节 税务检查与税务稽查【考点33】税务检查的形式和方法【考点34】税务检查的职责【考点35】税务稽查第八节 税收管理员制度【考点36】税收管理员制度概述【考点37】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考点38】对税收管理员的管理监督第九节 纳税评估【考点39】纳税评估概述【考点40】纳税评估指标和纳税评估对象【考点41】纳税评估方法【考点42】评估结果处理【考点43】评估工作管理【考点44】纳税评估通用分析指标及其使用方法第十节 纳税服务【考点45】纳税服务概述【考点46】纳税服务内容【考点47】办税服务厅【考点48】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税务网站【考点49】考核与监督第十一节 税收征管法律责任【考点50】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税收法律责任【考点51】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税收管理中的法律责任【考点52】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考点53】税务代理人的法律责任第十二章 税收法制本章考点提示第一节 税务行政处罚【考点1】税务行政处罚的内容和原则【考点2】税务行政处罚的设定和种类【考点3】税务行政处罚的主体、管辖与适用【考点4】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考点5】税务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考点6】税务行政处罚的执行第二节 税务行政复议【考点7】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考点8】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考点9】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考点10】税务行政复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与申请程序【考点11】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考点12】税务行政复议的证据【考点13】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考点14】行政复议的其他规定第三节 税务行政诉讼【考点15】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和原则【考点16】税务行政诉讼的管辖【考点17】税务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考点18】税务行政诉讼的起诉和受理【考点19】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第四节 税务行政许可【考点20】税务行政许可的概念、基本特征和范围【考点21】税务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和实施程序【考点22】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2013年以前还是考这个的,后来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地税系统的专业课不考税收了,只考计算机、财会类等。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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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了里个酱酱

如果是全国统考,那么是一样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之后再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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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尼达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一)笔试1、内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报考中联部、外交部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外语水平考试,考试大纲请在相关招录部门网站查询。报考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还将参加专业考试,考试大纲请在考录专题网站,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网站分别查询。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4日。具体安排为:11月24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1月24日下午 14:00-17:00 申论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下午14:00-16:00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专业考试的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下午14:00-16:00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 带准考证和法定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报考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特殊专业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 点选择为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考点选择为北京。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14年1月上旬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考试成绩也同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二)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 中,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通过考录专题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公布。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 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 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部分招录机关会根据职位特点设置专业科目考试,专业科目考试设置情况及相关事项将在考录专题网站及招录机关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打印。四、体检和考察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非通用语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笔试合成成绩)占50%,面试成绩和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共占50%。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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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树小树小树

考试科目一般是考《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门。地税系统一般不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知识【如有极少数特殊职位需要加试的,会在招考简章内说明】公务员考试分为国家公务员考试与各省公务员考试。国考和省考考试科目大体相同,但部分省市组织的省考和国考略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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