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三月5021
一、银行审计的概念审计即审查会计的意思。它是对经济活动(包括财政、金融、财务活动)进行监督的一种方法。银行审计,是依据国家的有关法规,由独立于当事人之外的专业审计人员.对银行的经营活动和会计工作,实行强制性的监督审查,作出评价,肯定成绩,揭发弊端,以达到维护法纪,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效益的目的。通过审计,可以确定银行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有效性。二、银行审计的程序银行审计的程序,是指从接受任务到最后完成任务的整个审计工作过程的步骤和次序。一般由准备、实施和终结三个阶段组成。(1)准备阶段。审计前的准备工作是搞好审计的必要条件和基础。只有做好充分准备,才能圆满完成审计任务。这一阶段包括组织准备(确定被审计单位和审计目的、范围和内容,选派人员,布置审计任务)、收集资料(包括有关文件、帐表和资料)、制定审计方案和确定审计进程等、(2)实施阶段。这是执行审计工作方案的阶段,对保证审计质量,获得审计效果,完成审计任务起关键作用。这一阶段搞不好,就不能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正确结论和意见。审计组到达被审计单位后,根据审计方案,运用审计方法和技术,审查被审计部门和单位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检查资金财产,并向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对有关资料、数据进行整理、归类、分析、鉴定,实事求是地肯定问题的性质、产生的原因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在审计过程中,凡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可由审计机关聘请技术人员和有关单位协助,鉴定结论由审计机关确定。(3)终结阶段。审计终了,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写出审计报告。三、银行审计的内容银行宙计是全方位的、综合性的审计。这里主要讲银行内部审计。其内容可从以下几方面作些简要介绍:即中央银行审计;帐务、财务管理及联行往来审计;信贷计划和执行结果的审计;结算、信托相外汇业务审计。1.中央银行审计中央银行审计是金融审计最高审计机关,对其他金融机关来讲,它具有权威性、客观性和终端审计性质。但对国家审计来讲,它仍是一个部门的内部审计,即对本系统所属行处的审计。中央银行审计的内容是:业务经营合法性,资本金的充足性,信贷规模的执行情况,资产质量,偿还能力,经营管理状况,盈利及其分配状况和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等。为了强化中央银行的职能和自我约束机制,必须开展中央银行内部审计。它的目标是,紧紧围绕着金融中心任务,对人民银行所属各分支机构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业务活动、财务活动和经营管理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和保证中央银行宏观调控职能的正常发挥。中央银行内部审计的主要任务是:审计执行国家法律、法令、金融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精况‘审计信贷计划、会计核算、货币发行、经理国库、财务收支、外汇管理、金银管理等各项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理性、安全性、准确性;审计短期信贷、专项贷款等流动资金的运用及效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和有效;审计所月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情况;审计人民银行领导、审计机关和上级金融审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工作等。2.帐务、财务管理和联行往来审计(1)会计财务审计,主要包括凭证审计、帐簿审计、帐表审计、会计基本原则执行情况的审计、空白区要凭证管理与会计档案管理的审计等。凭证审计。凭证审计基本要求是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它包括冲正差错凭证的审计,凭证传递的审计、凭证装订与保管的审计。帐簿的审计,主要审计总帐、明细帐、帐簿记载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规则,是否做到了帐证相符、帐账相符和帐款相符等。报表的审计,主要审计月报、季招、半年报、年度决算报表以及应报附表的完整性和及时性,是否做到表帐相符、表表相符,表内各栏数字以及相关数字是否相符。会计基本原则执行情况纳审计,主要审计是否双人临拒,钱帐分管;保表凭证,是否换人复核;是否当时当帐,帐折见面;是否当日结帐,总分核对,并通过会计资料具体审计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基本原则的执行情况。空白重要凭证管理与会计档案管理的审计。对于空白重要凭证管理的审计,主要是检查空白重要凭证是否建立了“空白重要凭证登记簿”,并通过表外科目进行核算;是否有专人保管,经常核对;是否坚持了空白重要凭证的领用、使用、销号制度;销户单位的剩余空白支票是否全部交回等。对于会计档案管理的审计,主要审计会计档案有无专人负责,是否建立“会计档案登记簿”,是否设有专柜,销毁是否经过批淮等。(2)财务管理审计,主要包括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利息收支的审计、业务收支和管理费用的审计、税金审计、内部资金和财产管理审计等。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主要审核对务收支计划完成的总情况.审计各项收支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真实有效,审计成本率和综合费用率完成情况。利息收支的审计,主要审计计算利息的帐户是否正确,计算利息的本金、时间、利率是否正确;审计加罚息制度执行情况;审计应收末收利息及应付末付利息的情况等。业务收支的审计,主要审计业务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信托业务收入、租赁费收入、金银业务收入、外汇买卖收益、出纳欠款收入、结算罚款收入等是否合规合法、正确无误;审计业务支出,包括倍托业务支出、出纳短款支出等是否符合规定,经过批准。管理费用的审计.主要审计个人费用(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和公务经费(包括会议费、差旅费、公杂费、外事费、低值易耗品购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房屋修塔费、房租费、水电取暖费、电子设备购置费、保险费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是否真实有效。直接业务费用的审计,主要审计钞币印刷及运送费、金银业务支出、外汇买卖损失、手续费支出、业务宣传费、业务印刷费、业务用品费、邮电费、出纳费、律师费、安全设施费、劳动保护用品费等是否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有无虚假、截留、挪用等现象。内部资金的审计,主要审计信贷基金是否按会计制度规定的科目进行核算;审查固定资产基金帐户是否完整,帐实是否相符;审计利润留成基金的预提数、提取致是否正确,利润留成基金是否按规定建立了业务发展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和能源交通基金,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财产管理审计,主要审查财产帐户是否健全,帐物是否相符,财产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等。(3)发行、出纳和金银业务审计,主要包括发行业务审计、出纳业务审计、金银业务审计等。发行业务审计,主要审查货币发行是否坚持统一性和计划性;审查发行库的发行基金铺底数是否合理;对损伤票币的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出纳业务审计,主要审查出纳制度的执行情况,如机构、人员、凭证、登记簿等是否按规定配备、完整;审查现金收付业务是否符合规定的操作程序,手续是否完备,营业终了现金收付是否相符,出纳错款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审查库房管理是否安全,营业终了所有的现金、金银、外币、有价单证等是否全部入库;审查运送现金、金银是否坚持双人押运等制度等。。金银业务审计,主要审查办理金银收兑业务的手续是否完整清楚,帐证、实物是否相符,有无压低成色,克扣重量和走漏情况;审查金银配售业务是否有计划,经过审批指标是否突破;审查金银管理是否按规定处理损耗等。(4)联行及同业往来业务审计,主要包括联行制度执行信况审计、联行往来帐务审计、联行印、押、证管理审计、同业往来业务审计等。联行制度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审计跨系统汇划款项转汇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帐制度的执行情况,查询查复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联行往来帐务审计,首先是对联行往来胀的审查,如各级联行报单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报单上的发报行、收报行的行名、行号、收付款单位帐号和名称以及金额是否清楚等;其次审查联行来帐报单的真实性、正确性和完整性,来轮分户帐是否建立、是否健全等;另外还要审查联行汇差清算的情况,如联行汇差计算是否正确,是否及时进行清算等。联行印、押、证管理审计,主要包括对联行专用章管理的审计,如印章的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专人保管等;对联行密押管理的审计,如各次密押代号表的启用、废止或变动等是否按有关规定办理,寄送密押代号表是否按有关制度翅定办理等;对空白联行报单管理的审计,如是否登记,是否专人保管,是否严格领用等。同业往来业务审计,主要包括专业银行与人民银行往来的审计、甭据交换的审计、同业资金拆借的审计等。3.信贷计划和执行结果的审计这部分包括计划管理的审计、存款业务的审计和贷款业务的审计等。(1)计划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现金计划执行信况的审计信贷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计和统计资料的审计等.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首先审查信贷计划是否正确贯彻执行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同时审查信贷计划的具体执行情况,如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表的执行数字是否正碘,文字报告是否清楚,是否符合上级下达的指标和要求,执行进度是否符合需要等。现金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主要审查现金计划执行情况是否与信贷计划执行情况相适应,现金管理是否认真执行了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等。信贷资金管理情况的审计,主要审查各行是否在上级行核准的信贷计划和借款计划范围内及时合理地分配所辖各基层单位的资金计划数字,是否经常检查所辖备基层单位的资金运用悄况,进行所辖资金的灵活调度,是否执行了有头寸、有指标,才能放款,有头寸、无指标不能放款等规定查审资金调拨和专用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等。统计资料的审计,主要审计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等。(2)存款业务的审计,主要包括单位存款的审计和储蓄存款的审计。单位存款的审什,首先审计对单位存款基本规定的执行情况,然后审计存款帐户管理的情况,如基本帐户开户单位是否符合条件,专用帐户的开设和存取是否符合规定,辅助帐户和临时存款户是否符合规定,开户手续是否完备,有无违法帐户等。储蓄存款的审计,首先审计储蓄原则的执行情况,吸储单位是否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其次审计储蓄政策的执行情况;最后审计储蓄的服务质量。(3)贷款业务的审计,包括工商业贷款的审计、基本建设贷款的审计和技术改造贷款的审计等。工商业贷款的审计,首先要审计贷款制度及贷款原则的执行情况、如贷款的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贷款是否坚持了按计划贷款、有相应的物资保证、如期偿还三原则,贷款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贷款的使用是否按规定办事;其次要审计工商贷款的经济效益,包括银行内部的经济效益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基本建设的审计,首先要审计基本建设贷款的合理性,如贷款是否符合下列条件;①产品有销路、生产工艺过关;⑧生产所需原材料、燃料、动力及运输条件等已落实,:三皮”治理有可靠方案;②建设条件已具备,建设用地和设备、材料、施工力量已安排落实‘④投资总额和投资回收期计算难确可靠,能按期还本付息,②引进国外技术设备的配套贷款,必须有中外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外汇资金必须落实。凡是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提供贷款。其次要审计基本建设贷款计划的执行情况,如贷款是否超计划数、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投向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等。最后审计基本建设贷款的经济效益,通过贷款资金发放率、贷款资金利用串、贷款回收串、贷款利息计收串等考核银行内部经济效益;通过建设工期、新增固定资产、新增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能力所需年限、年产值、年利润税金、单位生产能力投资、投资回收期、贷款偿还朗等考核贷款项目本身的经济效益。技术改造贷款的审计,主要包括对技术改造贷款发放程序及其使用的审计,对技术改造贷款计划执行情况的审计,对技术改造贷款还款来源的审计,对技术改造贷款经济效益的审计等。应注意贷款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是否支持了盲目改造、重复建设。4.结算、信托和外汇业务审计(1)结算业务审计,主要包括结算原则执行情况的审计和结算方式的审计。结算原则执行情况的审计,主要审查是否严格执行结算的三大原则:①是否“钱货两清”,有无拖欠;⑨是否“维护收付双方正当权益”,对于拒付或逾期付款是否符合规定:③是否坚持“银行不予贷款”的原则等。结算方式的审计,首先审计异地结算情况,包括对异地托收承付结算的审计、对异地委托收款结算的审计、对汇兑结算的审计、对票汇结算的审计、对信用证结算的审计、对异地限额结算的审计等。其次审计同城结算情况,包括对支票结算的审计、对付款委托书结算的审计、对托收无承付结算的审计、对同城托收承付的审计等。第三,审计农副产品采购结算的情况,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的审计。(2)金融信托业务的审计,主要包括信托存款及投资的审计、委托业务的审计、代理业务的审计、租赁和咨询业务的审计等。信托存贷款及投资的审计,对于存款主要审查资金来源是否符合规定,利率上浮是否符合规定、缴存的准备金是否符合要求等;对于贷款主要审查信托贷款制度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审查补偿贸易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是否符合规定和要求;对于投资主要审查投资项目是否可行,是否经过批准,投资管理是否合理等。委托业务的审计,主要审查各种委托业务,如委托贷款、委托投资、公益金委托、个人待约委托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履行协议书的职责等。代理业务的审计,包括对代理发行股票和债券业务约审计、对信用签证业务的审计、对代办清收欠款的审计、对代理收付业务的审计和代办保险业务的审计等,主要审查各神代理业务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有无贪污盗窃现象等。租赁和咨询业务的审计。对租赁业务主要审查承租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租赁设备审批手续是否齐备,是否履行了合同等;对咨询业务主要审查收费是否合理。(3)外汇业务审计,主要包括外汇存款业务审计、外汇贷款业务审计、国际结算业务审计等。外汇存款业务的审计,主要审查外汇存款的合理性,外汇存款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外汇存款利率是否符合政策要求,外汇存款支付能力等。外汇贷款业务的审计,主要审查外汇各项贷款的合理性及其投向的合理性,审查贷款期限和利率政策的执行情况,审查外汇贷款的经济效益以及外汇贷款的质量等。国际结算业务的审计、主要是认出口贸易和进口贸易及其相应的出口收汇和进口付汇两个方面进行。出口贸易结算业务的审计,包括:一对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审计,主要是审查信用证手续是否完备,单据是否完整等;二对出口托收结算业务的审计,主要是审查托收单据(开出的汇票)是否符合想定,买卖双方合同的交款条件和收款要求是否明确等。进口贸易结算业务的审计,包括:一对信用证结算业务的审计,着重审查信用证的开立和付款情况;二对进口托收结算业务的审计,着重审查进口托收的单据相汇票是否按规定程序办理。出口收汇业务的审计,主要审查银行是否按规定将出口该收汇的及时结汇,是否对企事业有无存在境外和以收抵支问题进行检查等。进口付汇业务的审计,主要检查银行办理进口付汇是否符合批准的用汇计划和用途,检查银行办理企事业单位进口开证时,是否坚持让企事业单位提供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额度、用汇指标和配套人民币等。四、银行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是审计终了审计人员对审计结果作出客观评价所写的书面报告,是审计结论的正式文件。编写串计报告,不仅要以简洁的语言,系统、准确、明了地归纳和记载每一审计事项的最终结果,而且还要对每一审计结果作出客观、准确的结论。同时,还要认真总结典型经验,肯定成绩,指明违背原则、违反政策的主要责任者,明确过失或犯罪人员,措以纠正错误,吸取教训。因此,写好一份审计报告具有重要意义。编制审计报告,—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①审计任务的说明。②审计范围和起止日期。②审计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④审计结果的评价。②有关情况说明。这是审计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要阐述审计结果、审计记录的内容、数据及同审计事项有关结论的情况,而且要证明审计报告中的评价或意见的正确性,由于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繁多,因此,必须有选择、有针对性的写好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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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 (财会[2006]4号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时,应当将本准则与相关审计准则结合使用。第三条 本准则所称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第四条 商业银行通常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一)经营大量货币性项目,要求建立健全严格的内部控制; (二)从事的交易种类繁多、次数频繁、金额巨大,要求建立严密的会计信息系统,并广泛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分支机构众多、分布区域广、会计处理和控制职能分散,要求保持统一的操作规程和会计信息系统; (四)存在大量不涉及资金流动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要求采取控制程序进行记录和监控; (五)高负债经营,债权人众多,与社会公众利益密切相关,受到银行监管法规的严格约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第五条 商业银行具有下列主要风险: (一)信用风险; (二)国家风险和转移风险; (三)市场风险; (四)利率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六)操作风险; (七)法律风险; (八)声誉风险。第六条 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以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第二章 接受业务委托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初步了解商业银行的基本情况,评价自身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以确定是否接受业务委托。第八条 在评价自身专业胜任能力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是否具备商业银行审计所需要的专门知识和技能; (二)是否熟悉商业银行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三)是否具有对商业银行国内外分支机构实施审计的充足人力资源。第九条 注册会计师在接受业务委托时,应当就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审计报告的用途等事项与商业银行达成一致意见。第三章 计划审计工作第十条 在计划审计工作前,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商业银行下列主要情况: (一)宏观经济形势对商业银行的影响; (二)适用的银行监管法规及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程度; (三)特殊会计惯例及问题; (四)组织结构及资本结构; (五)金融产品、服务及市场状况; (六)风险及管理策略; (七)相关内部控制; (八)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九)资产、负债结构及信贷资产质量; (十)主要贷款对象所处行业状况; (十一)重大诉讼。第十一条 在了解上述情况时,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查阅商业银行下列资料: (一)章程、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文件; (二)组织结构图; (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纪要; (四)年度财务报表和中期财务报表; (五)分部报告; (六)风险管理策略和相关报告; (七)有关控制程序和会计信息系统的文件; (八)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硬件、软件清单及流程图; (九)信贷、投资等经营政策; (十)银行监管机构的检查报告和有关文件; (十一)内部审计报告; (十二)经营计划、资本补足计划; (十三)重大诉讼法律文书; (十四)金融产品和服务营销手册; (十五)新近颁布的影响商业银行经营的法规。第十二条 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主要事项: (一)重要性水平; (二)预期的重大错报风险; (三)商业银行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程度; (四)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预期可信赖程度; (五)重点审计领域; (六)商业银行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 (七)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 (八)利用专家的工作; (九)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十)利用银行监管机构的检查报告及有关文件; (十一)审计工作的组织与安排。第十三条 在确定重要性水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相对小的错报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可能不重要,但对利润表和资本充足率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二)既影响资产负债表又影响利润表的错报,比只影响资产、负债和资产负债表表外承诺的错报更重要; (三)重要性水平有助于识别导致商业银行严重违反监管法规的错报。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的重大错报风险较高,内部控制对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舞弊与错误至关重要;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以确定检查风险的可接受水平。第十五条 商业银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具有下列重要作用,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其使用的方式和程度: (一)计算和记录利息收入和支出; (二)计算外汇和证券交易头寸,并记录相关的损益; (三)提供资产、负债余额的最新记录; (四)每日处理大量巨额交易。第十六条 由于商业银行具有的特征和风险,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依赖控制测试而不能完全依赖实质性程序。第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下列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风险的重点审计领域: (一)贷款损失准备; (二)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 (三)不符合银行监管法规的交易和事项; (四)发生重大变动的财务报表项目; (五)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发生的重大一次性交易; (六)高度复杂或投机性强的交易; (七)非常规贷款; (八)关联方交易; (九)新金融产品或服务; (十)受新近颁布的监管法规影响的业务领域。第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商业银行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第二十条 在评价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等特殊领域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利用专家的工作。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拥有的分支机构众多且分布区域广,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是否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第二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查阅商业银行持有的银行监管机构的检查报告和有关文件,以获取对确定重点审计领域有用的信息,提高审计效率。第二十三条 在组织和安排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项目组组成及分工; (二)其他注册会计师参与的程度; (三)计划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度; (四)计划利用专家工作的程度; (五)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六)需要商业银行管理层提供的专项分析资料。第二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总体审计策略制定具体审计计划,以合理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第四章 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第二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充分了解商业银行的相关内部控制,以确定有效的审计方案。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的相关内部控制应当实现下列目标: (一)所有交易经管理层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方可执行; (二)所有交易和事项以正确的金额,在恰当的会计期间及时记录于适当的账户,使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 (三)只有经过管理层授权才能接触资产和记录; (四)将记录的资产与实有资产定期核对,并在出现差异时采取适当的措施; (五)恰当履行受托保管协议规定的职责。第二十七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商业银行分级授权体系的下列要素: (一)有权批准特定交易的人员; (二)授权遵守的程序; (三)授权限额及条件; (四)风险报告及监控。第二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授权控制,以确定为各类交易设定的风险限额是否得到遵守,超出风险限额是否及时向适当层次管理人员报告。第二十九条 由于临近资产负债表日发生的交易往往尚未完成,或在确定取得资产、承担债务的价值时缺乏依据,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检查这些交易的授权控制。第三十条 在评价与交易和事项记录有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商业银行处理大量交易,其中单笔或数笔交易可能涉及巨额资金,需要定期执行试算平衡和调节程序,以及时发现差错并进行调查和纠正,将造成损失的风险降至最低; (二)许多交易的会计核算有特殊规定,商业银行需要采取控制程序以保证这些规定得以遵守; (三)有些交易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甚至不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商业银行需要采取控制程序保证这些交易以适当的方式被记录和监控,并能及时确认因交易状况变化而产生的损益; (四)商业银行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要及时更新会计信息系统和相关内部控制; (五)每日余额可能并不反映当日系统处理的全部交易量或最大损失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对最大交易量或最大损失风险保持控制; (六)对大多数交易的记录应便于商业银行内部、商业银行客户及交易对方核对。第三十一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广泛使用,对注册会计师评价商业银行的内部控制有重要影响。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影响系统开发、修改、接触、数据登录、网络安全和应急计划的相关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商业银行使用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程度,评价交易前监督控制和交易后确认及调节程序的完整性。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的资产易于转移,金额巨大,仅通过实物控制难以奏效,管理层通常实施下列控制程序: (一)凭借密码和接触控制,只有获得授权的人员才能操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电子资金转账系统; (二)将资产接触与记录职责分离; (三)由独立人员向第三方函证和调节资产余额。 注册会计师应当合理确信上述所有控制是否有效运行,必要时,复核或参与年末函证和调节程序。第三十三条 将记录的资产与实有资产定期进行核对是一项重要的调节控制,该项控制具有下列重要作用: (一)验证现金、有价证券等资产的存在性,及时发现舞弊与错误; (二)检查易发生价值波动的资产计价的正确性; (三)验证资产接触和授权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检查和询问等程序,测试该项控制的有效性。第三十四条 在评价调节控制的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需要调节的账户较多且调节频率较高; (二)调节结果具有累积性; (三)调节项目可能被不适当地结转到同一时期内未被调节和调查的账户。第三十五条 在评价受托保管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是否由专门部门履行受托保管职责; (二)是否将自有资产与受托保管资产适当分离; (三)是否已对受托保管资产作出适当记录。第三十六条 在评价特定控制程序有效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控制环境因素的影响: (一)组织结构和权力、责任的划分; (二)管理层监控工作的质量; (三)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和效果; (四)关键管理人员的素质; (五)银行监管机构的监管程度。第三十七条 对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与治理层和管理层沟通。第五章 实质性程序第三十八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评估商业银行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上,确定可接受的检查风险水平和实质性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第三十九条 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一种判断,可能无法充分识别所有的重大错报风险,并且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针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实施实质性程序。第四十条 在实施实质性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考虑运用下列重要审计程序: (一)分析程序; (二)监盘; (三)检查; (四)询问和函证。第四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对下列项目实施分析程序,以测试其总体合理性: (一)利息收入、支出; (二)手续费收入; (三)贷款损失准备。第四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对下列项目实施监盘程序,以测试其存在性: (一)现金; (二)贵金属; (三)有价证券; (四)其他易转移资产。第四十三条 在实施监盘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受托保管资产是否存在,是否与自有资产相混淆。第四十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检查程序,以了解贷款协议、承诺协议等重要协议的条款,评价其约束力及相关会计处理的适当性。第四十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询问和函证程序,以实现下列目的: (一)确认货币性资产、负债和资产负债表表外承诺的存在性和完整性; (二)获取经商业银行客户或交易对方确认的某项交易金额、条款和状况的审计证据; (三)获取不能直接从商业银行会计记录中得到的其他信息。第四十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对下列事项实施函证程序: (一)存款、贷款和同业往来等账户的余额; (二)特定贷款抵押品的状况; (三)因担保、承诺和承兑等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产生的或有负债; (四)资产回购和返售协议以及未履约期权; (五)与远期外汇合约和其他未履行合约有关的信息; (六)委托保管的有价证券等项目。第四十七条 为了提高审计效率,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 (一)在资产负债表日前实施某些测试; (二)使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 (三)当存在大量同质账户或交易时,使用统计抽样技术。第四十八条 在审计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时,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相应收入的来源,并实施其他审计程序,以证实: (一)相关会计记录是否完整; (二)计提的损失准备是否充足; (三)披露是否充分。第四十九条 在审计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以确定: (一)所有重要的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是否都已被识别; (二)所有重要的关联方交易是否都经适当授权; (三)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是否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予以充分披露。第五十条 在实施下列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注意到商业银行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迹象: (一)分析程序; (二)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三)检查债务协议条款的遵守情况; (四)查阅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委员会的会议纪要; (五)向商业银行的法律顾问询问有关诉讼、索赔等情况; (六)函证关联方或第三方向商业银行提供财务支持的详细情况; (七)查阅商业银行持有的银行监管机构的检查报告和有关文件; (八)检查法定资本要求的遵守情况。第五十一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关注商业银行持续经营假设不再合理的下列主要迹象: (一)贷款业务量显著下降; (二)不良贷款剧增; (三)大量贷款集中于陷入困境的行业; (四)过度依赖少数存款人的大额存款; (五)存款大量流失; (六)信用等级下降; (七)未能达到银行监管机构规定的流动性监管指标; (八)未能达到最低法定资本要求或未能遵守银行监管机构批准的资本补足计划; (九)银行监管法规的变化已对商业银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十)严重违反银行监管法规; (十一)银行监管机构已对商业银行的不审慎经营表示关注或采取措施。第五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就下列主要事项获取商业银行管理层声明: (一)持有的银行监管机构的检查报告和有关文件已提供给注册会计师; (二)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的分类准确地反映了管理层的计划和意图; (三)确定公允价值所依据的假设是合理的; (四)资本补足计划及其实施符合银行监管机构的要求,并已作充分的披露; (五)或有负债已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 (六)关联方交易符合银行监管法规的规定,并已作充分的披露; (七)对资产负债表日持有的有价证券、贷款等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充足的准备; (八)具有重大风险的资产负债表表外业务已作充分的披露。第六章 审 计 报 告第五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对财务报表进行总体复核,根据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第五十四条 在评价审计证据、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商业银行会计处理和报告的特殊规定。第五十五条 在出具审计报告之前,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银行监管法规的有关要求,确定是否需要将重大事项告知银行监管机构。 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六条 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6年02月15日 实施日期:2007年01月01日 (中央法规)
夜未央周
考试报名入口地址: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
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9日(网报系统24小时开放)
考试缴费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30日(每天8:00—20:00)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入口开启的第一天,一般为人流量最大的高峰期,考生们可以错开高峰时间段,比如等待第二天或者第三天进行报名,或者等待夜晚或凌晨时段完成报名,就可以避免遇到报名时网络拥堵的情况。
注会报名缴费注意事项有哪些?
考生在缴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银行转账须备注信息。备注信息内容为:①港澳台外报考费、②姓名(考生本人)、③专业阶段(或综合阶段)。请准确备注信息,以免造成无法查询报考费用到帐情况,耽误交费确认时间;
2.转账银行要求。请用本人中国境内银行进行转账缴纳报考费用,若无境内银行账号使用他人账号代为转账报考费用的,或银行户名为英文字母的,请做好转账信息备注,并与深圳注协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报考费用是否到账;
3.实时到帐。转账报考费用请选择实时到账,以免跨行、异地等因素造成到账延误,影响网报系统的交费确认(报名截止当天18:00前银行没到账,导致无法进行网报系统交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4.检查报名状态。考生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查询网报系统的“报名状态”。由于查账和确认都需人工操作,请合理提前安排转账时间,如已转账3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报名状态未显示“已交费”,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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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的 内部控制 应:资金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资金收支有依据、入账及时并支出有核准手续、当日收入现金及时送存银行、按月盘点现金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加强内部审计; 具体包括 : 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档案管理、收入支出费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重要的支付业务应集体决策和审批;未经授权的不得办理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资金);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库存现金限额管理,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确定现金开支范围,不属于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业务;现金收入存入银行,不得直接用于支出;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入账;不得签发没有资金保障的票据,不得无理拒绝付款;每月核对银行账户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相符;不定期盘点现金<每月至少一次>); 票据及印章的管理 (明确票据在各环节的权限和程序,专设登记簿,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盗用;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权保管,不得一人保管支付相关所有印章); 监督检查 (对以上三方面的监督检查) 库存现金 的 审计目标 : 存在 (资产负债表日资产负债表的库存现金是否存在)、 完整性 (应当记录的现金收支业务是否记录完毕)、 权利和义务 (是否为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 计价和分摊 (金额恰当)、 列报 (列报恰当) 库存现金的 控制测试 : 了解内部控制 (通过询问、观察等,编制现金内部控制流程图,对于中小企业也可以编写内部控制说明,重点关注:收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于经营无关的款项、出纳与会计职责是否分离、是否定期盘点并核对); 抽取检查收款凭证 (核对现金日记账的收入金额是否正确、核对现金收款凭证与应收账款明细账是否相符、核对实收金额与销货发票是否一致); 抽取检查付款凭证 (检查付款授权手续、核对现金日记账的付出金额是否正确、核对现金付款凭证与应付账款明细账是否相符、核对实付金额与购货发票是否一致); 抽取一定期间库存现金日记账与总账核对 ; 检查外币现金的折算 (增减变动是否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期末余额是否采用期末即期汇率折算); 评价内部控制 库存现金的 实质性程序 : 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与总账金额是否相符 ; 监盘库存现金 (现金出纳和会计主管必须在场,时间最好上班前或下班时;审阅库存现金日记账与现金首付款凭证核对,检查内容、金额、日期是否相符;盘点现金实存数,编制“库存现金监盘表”,将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如有差异,查明原因,作出调整;“库存现金监盘表”中注明未处理原始凭证;在非资产负债表日监盘,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金额); 分析库存现金余额是否合理 ; 抽查大额收支 ; 截止测试 (抽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几天、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收支,是否存在跨期); 恰当列报 银行存款 的 审计目标 :存在、完整性、权利和义务、计价和分摊、列报 银行存款的 内部控制 :银行存款收支与记账的岗位分离、收支有依据、及时入账并全部支出有核准手续、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加强内部审计 银行存款的 控制测试 : 了解内部控制 (收支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于经营无关的款项、出纳与会计职责是否分离、是否存在出借账户情况、是否定期取得银行对账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抽取检查银行存款收款凭证 (核对银行存款收款凭证与银行账户、银行对账单、应收账款明细账是否相符;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收入金额是否正确;核对实收金额与销货发票是否一致)、 抽取检查银行存款付款凭证 (检查付款的授权手续;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付出金额是否正确;核对银行存款付款凭证与银行对账单、应付账款明细账是否一致;核对实付金额与购货发票是否一致)、 抽取一定期间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核对 、 抽取一定期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将其与对账单、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核对,并检查是否按月编制)、 检查外币银行存款的折算 、 评价内部控制 银行存款的 实质性程序 : 获取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 (银行存款余额明细表、总张数和日记账三表核对是否相符,了解开立银行账户的管理,询问相关人员了解银行账户的开立情况,到人民银行或基本户开户行打印已《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并与原始单据比对); 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 (评估利息收入合理性、完整记录等); 检查银行账户发生额 (获取相关账户相关期间全部银行对账单、全程关注对账单打印过程、选取对账单样本与日记账核对、选取日记账样本与对账单核对、注意大额异常或相同金额频繁的交易) ;获取检查银行对账单 (必要时亲自获取;对账单余额和日记账余额比对,如有差异获取余额调节表;向银行函证银行对账单是否正确) 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于企业已收付但银行未入账、或银行已收付但企业未入账,检查期后企业收付凭证,确认未达账是否存在;关注长期未达账,是否为资金挪用;关注银行支付企业未支付、企业支付银行未支付的异常领款事项,是否存在舞弊); 函证银行存款余额 (向所有在本期存过款的银行,包括零账户和本期注销的账户); 关注对变现有限制的款项 (如质押、冻结或存在境外存款); 考虑不符合现金条件的银行存款对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 抽取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 (是否存在非营业大额资金转移); 截止测试 (选取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若干、一定金额以上的凭证截止测试,银行存款的收支是否存在跨期); 恰当列报 其他货币资金 的 实质性程序, 例如对 定期存款 的实质性程序:询问管理层,评估其合理性;获取明细表,检查金额、存款人和是否存在质押和限制;对于大额定期存款,在资产负债表日监盘;对于未质押的,检查其开户证实书原件,复印件可能是未质押前的复印;函证;分析利息收入的合理性,判断是否存在体外资金循环;是否充分披露 审计关注的舞弊: 编制虚假财务报告导致的错报 、 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 舞弊的方式 , 编制虚假财务报告 :操纵伪造篡改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支持性文件、错误表达或故意漏记、故意错误使用会计原则; 侵占资产导致的错报 :贪污收款(侵占应收账款,转移已注销账户收款)、盗窃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对未收到的商品或劳务付款(例如向虚构的供货商或员工付款)、资产挪用(将被审计单位资产用作个人或关联方的贷款抵押) 管理层和治理层 对防止和发现舞弊有 主要责任 ,可以使用一下方法:营造讲诚信讲道德的文化、评估舞弊风险并实施方案控制化解、建立舞弊监督程序; 注册会计师 的 责任 ,在发现舞弊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但有责任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保持职业怀疑,考虑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并认识到发现错误有效的审计程序未必对发现舞弊有效,舞弊相关的固有风险大于错误导致的固有风险 风险评估程序 ,考虑舞弊时,同样采用风险导向的审计,即首先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然后应对; 具体程序 : 询问 (询问治理层、管理层、内部审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获取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信息); 评价舞弊风险因素 (舞弊风险因素,通常是舞弊发生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可以分为三类:动机和压力<动机时首要条件>、机会<内部控制在设计和执行上的缺陷>、态度或借口<借口是首要条件之一>); 实施分析程序 ; 考虑其他信息 (可以是项目组内部讨论、向被审计单位其他服务获取的经验); 组织项目组讨论 (就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分享经验和见解、考虑应对措施并确定审计程序、确定处理舞弊指控和共享审计结果的方法) 识别和评估 舞弊导致的 重大错报风险 ,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属于特别风险,审计准则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基于收入确定存在舞弊风险的假定 应对 舞弊导致的 重大错报风险 ,从三个方面来应对: 总体应对措施 (考虑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的结果,评价会计政策的选择和运用<管理层通过操纵利润作出虚假报告的可能性>,增加审计程序的不可预见性); 针对舞弊导致的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 (改变拟实施审计程序的性质:更加重视实地观察或检查、询问非财务人员等;改变实质性程序的时间:在期末或接近期末实施实质性程序等;改变审计程序范围:扩大样本规模、分析程序采用的数据更详细等); 针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实施的审计程序 (所有被审计单位都有这种风险)(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舞弊的手段, 包括 :编制虚假的会计分录、随意变更会计政策、不恰当地调整会计估计依据、故意漏记提前确认延后确认交易事项、隐瞒可能影响财务报表金额的事实、构造复杂或虚假的交易、篡改与重大异常交易有关的会计记录) 会计分录测试 ,针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设计和实施,对象是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所有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可以分为: 标准会计分录 <日常活动或经常性会计估计,受一般控制和其他系统性控制影响>、 非标准会计分录 <非日常活动,可能具有较高的重大错报风险>、 其他调整 <合并报表的调整分录、抵消分录等,通常不受内部控制影响>) 会计分录测试, a.步骤 :了解被审计单位财务报告流程,测试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控制的有效性;确定待测试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的总体;从总体中选取样本;测试选取的样本; b.会计分录 和 其他调整 的 内部控制 :在授权、过账、审核、核对等方面设置的职责分离;设置系统访问权限;为防止虚假分录和未授权更改的控制措施;管理层、治理层和其他人员的监督;内部审计人员定期测试控制的有效性; c.确定待测试的总体并测试总体的完整性 :审计准则要求在期末对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进行测试,并考虑是否测试整个会计期间,( 同时关注 :全面了解被审计财务报表项目与各明细账户、总账的关系,因为某些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不过入总账;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告流程、对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的控制,影响对测试总体的确定);( 完整性测试的例子 :从信息系统导出所有待测试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加计导出的本期发生额与科目余额表各科目本期发生额核对--将系统生成的重要账户余额与明细账、总账和科目余额表的余额核对--检查所有结账后与本期财务报表有关的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核对总账和财务报表,检查是否存在其他调整); d.选取并测试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考虑的因素 : 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相关信息可能有助于识别特定类别的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 对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已实施的控制 (控制测试有效,缩小实质性程序范围,但应注意管理层凌驾控制之上的风险); 证据的性质 (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可能涉及人工和自动化的程序和控制,当信息技术应用于财务报告过程,可能仅以电子形式存在); 虚假的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 ; 账户的性质和复杂程度 ; 日常经营之外的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 评价审计证据 ,在检查财务报表和所了解的被审计单位一致性时,评价在临近审计结束时实施的分析程序,判断是否存在尚未识别的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如果存在舞弊迹象,而舞弊事项不太可能是孤立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评价该错报对审计工作和管理层可靠性的影响 无法继续执行审计业务 , 具体情况 :被审计单位没有针对舞弊采取必要措施、存在重大且广泛的舞弊风险、对责任方的能力和诚信重大疑虑; 处理方法 :确定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考虑是否需要接触业务约定(与管理层和治理层讨论决定和理由、考虑是否需要向审计业务委托人或监管机构报告) 书面声明 ,注册会计师应向责任方获取 如下 声明:管理层和治理层 认可 其通过内部控制防止和发现舞弊的责任,管理层和治理层 已向注册会计师披露 由于舞弊导致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内部人员舞弊和舞弊嫌疑、影响财务报表的舞弊嫌疑和舞弊指控 与管理层沟通 (表明可能存在作弊时,与至少高出一个级别的管理层沟通); 与治理层沟通 (涉及管理层舞弊); 与监管机构沟通 (若法律法规要求) 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不包括治理层、管理层或员工实施的与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无关的个人行为;应遵守的法律法规 分为两类 :对财务报表重大金额和披露有直接影响的、没有直接影响但对经营活动/持续经营能力/避免大额罚款至关重要(违反可能导致面临罚款、诉讼等) 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有责任在治理层监督下确保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最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具体披露,以及确立被审计单位权利和义务、惩罚;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由于审计的固有限制,不能期望发现所有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针对第一类,责任是就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针对第二类,责任是实施特定的审计程序,是被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违法行为 对被审计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考虑 , a.对法律法规框架的了解 (了解行业法律法规和被审计单位如何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框架,注册会计师可以 采用以下措施 :对行业状况、监管环境和其他外部因素的了解,对直接决定报告金额和列报的法律法规的了解,询问对经营活动可能产生重要影响的其他法律法规,询问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政策和程序,询问应对诉讼采用的政策和程序); b.对财务报表重大金额和披露有直接影响的法律法规 :(可能与特定认定直接相关,如所得税费用和退休金的应计和确认,或与财务报告整体直接相关,如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 c.识别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行为的程序 :(询问责任方,检查与许可证颁发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往来函件); d.实施其他审计程序注意到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阅读会议纪要、询问诉讼索赔和评估情况、对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实施细节测试); e.书面声明 :(书面声明本身不提供审计证据) 识别出或怀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而实施的审计程序 ,当 注意到 相关迹象时的审计程序:了解行为的性质和发生的环境、获取进一步信息(该违反行为对财务报表的签字啊财务后果、潜在财务后果是否需要列报、潜在财务后果是否严重以致对公允价值和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评价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影响 :例如对风险评估和被审计单位书面声明可靠性的影响,如果责任方没有采用补救措施,可能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对识别出或怀疑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报告 , 与治理层沟通 (采用书面形式的,沟通文件作为审计底稿,采用口头形式的,沟通记录作为审计底稿;如果相关行为涉及管理层或治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或监事会等更高层通报); 出具审计报告 (如违法行为在财务报表中恰当反应,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如认为违法行为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且未能恰当反应,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向监管、违法机构报告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无法确定时,征询相关意见) 沟通 对象, 确定适当的沟通人员时 应当 运用有关治理结构和治理过程的信息(被审计单位的法律结构、组织形式、章程、组织结构图等),并运用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通常与治理层下设组织或个人(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等)沟通 沟通事项 ,沟通帮助计划的审计时间和范围,但不改变注册会计师制定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的责任, 具体事项 : a.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 (发现的与治理层监督有关的重大事项、不要求识别与治理层沟通的补充事项)、 b.计划的审计的时间和范围 (沟通 目的 :更好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帮助管理层更好地了解注册会计师工作;沟通 事项 :拟应对舞弊或错误导致的特别风险、拟对内部控制采取的方案、重要性的运用); c.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NO.1 ; d.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是指根据职业判断,认为足够重要的值得治理层关注的内部控制,包括:某项控制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错报、缺少必要控制,注册会计师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治理层、相应层级的管理层通报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包括描述、潜在性影响、沟通背景); e.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包括对独立性的不利影响、防范措施); f.补充事项 (对治理层监督的战略方针等重要的事项,如智力有关的重大问题和缺乏授权管理层做出重大决策,识别和沟通这类事项只是附带的,不专门实施其他程序) 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NO.1: a.对被审计单位会计实物重大方面的质量的看法 ( 会计政策 <权衡成本与效益判断会计政策的适当性、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和方法对当前和未来的影响、特殊领域重要会计政策的影响、对交易时间的影响>; 会计估计 <管理层会计估计的过程、识别,重大错报风险,管理层偏向的迹象,财务报表对不确定性的披露>; 财务报表披露 <特别事项的披露的相关判断,披露的中立性、一贯性和明晰性>; 相关事项 ); b.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 (管理层给予信息拖延、不合理地缩短审计时间、不愿意按要求评估持续经营能力,获取审计证据困难); c.需要书面沟通的重大事项 (可能影响重大错报风险的经营计划、战略、业务环境,管理层就会计、审计问题的对外咨询,委托注册会计师时就相关事项的讨论或书面沟通); d.对监督财务报告过程重大的其他事项 (例如,已更正的、与治理层监督职责直接相关的、对事实重大错报不一致的其他事项) 沟通的过程 ,确立沟通过程,沟通的形式,沟通的时间安排,沟通过程的充分性 确立沟通过程 , 基本要求 (沟通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以及期望沟通的大致内容); 与管理层沟通 (包括审计准则要求和治理层沟通的事项,有助于确认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编制承担的责任); 与第三方沟通 (治理层可能向第三方提供注册会计师的书面沟通文件副本,所以书面沟通文件应当声明:不被第三方依赖、对第三方不承担责任、向第三方分发的限制) 沟通的形式 ,包括结构化的陈述、不太正式的沟通、书面报告(发现重大问题、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要求、识别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向治理层提供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等), 一般采用致治理层的 沟通函件 的方式进行书面沟通 沟通的时间安排 ,与事项的重要程度和性质,以及期望治理层采取的行动,有关 沟通过程的充分性 ,不需要设计专门程序以支持与治理层间的双向沟通的评价,沟通充分性的 审计证据可以是 :治理层针对沟通事项采取措施的适当性和及时性、治理层的坦率程度、没有管理层在场与注册会计师会谈的意愿和能力、对注册会计师所提事项的理解能力、双向沟通是否复核法律规定; 沟通不充分的应对措施 :根据范围受到限制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征询法律意见、和第三方以及政府部门等沟通、解除业务约定 审计工作底稿 ,记录与治理层沟通的重大事项,针对口头共同形式的,记录沟通的时间和对象作为工作底稿,针对书面形式的,保存一份沟通文件的副本作为工作底稿;对于有差异的会议纪要,另行编制恰当的纪要,连同原会议纪要送至治理层,提示差别 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前任注册会计师:已对 最近一期 (上期)财务报表发表了审计意见的注册会计师,或接受委托但未完成 本期 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后任注册会计师:正在考虑接受委托并正准备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或已接受委托并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假如是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不同注册会计师的变更,不属于前后注册会计师; 沟通的总体要求是:沟通通常由后任注册会计师主动发起,需征得被审计单位的同意,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并将沟通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接受委托前的沟通 , 接受委托前的必要沟通 (了解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不应接受委托的情况,是必要的审计程序,并对沟通结果进行评价); 必要沟通的核心内容 (通常包括:被审计单位在诚信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前任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在重大问题上的意见分歧、前任注册会计师向被审计单位通报的舞弊违反法律行为和内部控制缺陷、前任注册会计师认为导致变更的原因); 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答复 (如果存在限制,前任注册会计师表明答复有限,判断答复限制并考虑对委托的影响,如果未得到答复且没有理由认为有异常原因,再致函仍得不到答复,则拟接受委托); 被审计单位不同意沟通的处理 (警惕存在意见分歧,或管理层存在诚信问题, 一般 应当拒绝委托) 接受委托后的沟通 ,不是必要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及询问有关事项,具体: 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工作底稿 (需征得被审计单位和前任注册会计师同意,接受审计委托业务前不可能允许查询); 查阅前前后注册会计师就使用工作底稿达成一致意见 (例如,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对任何人就工作底稿作出评论); 利用工作底稿的责任 (后任注册会计师不应再报告中表明审计意见对前任注册会计师的依赖) 发现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的处理 ,安排三方会谈,如无法参加三方会谈,考虑对审计业务和出具报告的影响,或是否退出当前审计业务,并向法律顾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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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报名地址: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简称网报系统)或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中注协)官方微信公众号注册会计师
考试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至29日
报名缴费时间:2022年6月15日至30日
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以及缴费,没有进行报名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法参加届年考试。注册会计考试在缴费前,允许考生增加或者更改报名科目,缴费成功后则不能修改。
注会报名缴费需要注意什么?
考生在缴费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银行转账须备注信息。备注信息内容为:①港澳台外报考费、②姓名(考生本人)、③专业阶段(或综合阶段)。请准确备注信息,以免造成无法查询报考费用到帐情况,耽误交费确认时间;
2.转账银行要求。请用本人中国境内银行进行转账缴纳报考费用,若无境内银行账号使用他人账号代为转账报考费用的,或银行户名为英文字母的,请做好转账信息备注,并与深圳注协工作人员联系确认报考费用是否到账;
3.实时到帐。转账报考费用请选择实时到账,以免跨行、异地等因素造成到账延误,影响网报系统的交费确认(报名截止当天18:00前银行没到账,导致无法进行网报系统交费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4.检查报名状态。考生可以在报名截止前查询网报系统的“报名状态”。由于查账和确认都需人工操作,请合理提前安排转账时间,如已转账3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报名状态未显示“已交费”,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5.应届毕业生。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及交费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系统补录本人毕业证书编号,并在网报系统上传毕业证书原件扫描件完成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录和提交毕业证书的,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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