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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舆媚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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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花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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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三条规定: 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臵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扩展资料:

事业单位会计处理的相关要求规定:

1、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2、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3、同一事业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及事业成果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

196 评论(10)

tobyzhao520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做账方法,按2001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

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

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

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

4、拨款结余上交:

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一、做收益处理,依据是:

《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    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一)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

(二)属于投资补助的,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

(三)属于贷款贴息、专项经费补助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四)属于政府转贷、偿还性资助的,作为企业负债管理。

(五)属于弥补亏损、救助损失或者其他用途的,作为企业收益处理。

二、作资本公积处理,依据是:

《企业会计制度》第四章第八十二条、资本公积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接受捐赠资产、拨款转入、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项目主要包括:(五)拨款转入,是指企业收到国家拨入的专门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的拨款项目完成后,按规定转入资本公积的部分。企业应按转入金额入账;

334 评论(12)

念念1218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做账方法,按2001年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财政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及会计科目规范:1、实际收到专项拨款: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2、拨款项目完成,形成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借:固定资产(或其它相关科目) 贷:有关科目同时:借:专项应付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3、未形成资产需核销的部分,经批准借:专项应付款 贷:有关科目4、拨款结余上交: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专项应付款是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款项所形成的不需要以资产或增加其他负债偿还的负债。专项应付款指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新产品试制费拨款、中间试验费拨款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拨款等科技三项拨款等。

80 评论(10)

xiao叶子0118

1、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专项使用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2、企业建库房使用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工资

3、原材料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银行存款等科目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

借:专项应付款贷:资本公积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三条

扩展资料: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上级人民政府拨付本行政区域和本级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社会管理、公共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以及政策补贴等方面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这种资金都会要求进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目前对专项资金的构成尚没有统一的界定,从财政资金管理的情况看,在日常操作中,一般采用的是“扣除界定法”,即扣除经常性经费以外的,由财政安排或追加以及上级单位拨付的财政资金,全部作为专项资金。

财政部-《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

304 评论(10)

小玩子2603

本来应该在教育局账务中应计入其他应付款进出反映,不应该计入教育局的收入和支出的,反而要求预算单位学校不计入收入支出,违反真实性原则;这笔收入和支出应该在学校发生,故也违反会计主体假设。在现实生活中,财政局可能为了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简化对账手续等原因才要求的,也是无奈之举,这样的要求并没有法规、制度的支持。

175 评论(12)

香雪海Jackie

企业收到的财政专项资金,如果是与固定资产相关,计入递延收益中,根据资产的受益年限计入营业外收入中。如果与企业经营活动有关,不免企业所得税,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中即可。

102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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