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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和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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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90443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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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点击官网进行查询:

(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事项时,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1.有效身份证件;

2.属地证明(包括与工作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与工作单位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会计电算化证书;

6.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7.财务总监培训结业证书;

8.注册会计师证;

9.注册资产评估师证;

10.注册税务师证;

11.珠算证书;

12.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

13.高端人才类型批准文件。

其中1-3项材料为必带材料,4-13项根据信息填写情况携带。

(二)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复印件;

3.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三)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复印件,或提供加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的证明,或提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本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1.上述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申请人还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符合(二)、(三)、(四)条件的非内地居民在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还需提供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3.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上海会计上岗证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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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chengzhang

参加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都通过的学员。先要打印好基础和法规的成绩单,电算化则要取得合格证书。去办理换证手续时,需要携带以下资料:一、现在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学员,需要直接挂单位的话,要去你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财政部门办理。1、需要携带基础和法规的合格成绩单、电算化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另备两张一寸照片。证件类的还需要都复印一份。还要复印一份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由单位出具一份工作证明,证明你在公司从事与财务有关的工作就行了,证明下面再打上公司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落款处盖上公章。3、在上海财政网下载打印“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在网上办事的下载中心里,文件名是叫会计从业资格证申报表,下载下来就是这个表了。打印下来后,自己填写好相关内容,表上还要贴上身份证复印件和一张照片。相关资料填写好后,上面再盖上单位公章。阴影处由财政部门填写。二、如果现在没有从事会计工作的,暂时不想挂单位的,本地户口可直接携带户口簿前去办理;外地户口则带上居住证或是暂住证以及当地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现在财政局还要求,外地户口的还要找暂住地的派出所开证明。以上资料备齐,再去户口所在地,或是暂住证所在地的区财政局办理。会计专业的学员,只需要提供财经法规的合格成绩单和学历证书,在毕业日起两年内去办好换证手续,其他资料都一样。

100 评论(14)

梧桐春雨

领证。(1)会计从业资格三门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报考,并且在考试当月全部通过。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填写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2)符合《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有关规定的,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核实无误后,可以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受理地点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按税务登记关系在各区、县税务机关或人员经费财政拨付关系属各区、县级财政的,由各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浦东新区财政局:浦东新区便民服务中心(地址:合欢路2号,邮编:200135,电话:68542222);原南汇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地址:惠南镇城南路1366号二楼(投资服务中心)财政窗口,邮编:201300,电话:68004888)长宁区财政局:长宁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茅台路476-1号3楼,邮编:200050,电话:52065656)徐汇区财政局: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地址:建国西路652号,邮编:200030,电话:64718058、64718500)黄浦区财政局:黄浦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地址:斜土路222号(局门路口)底楼大厅,邮编:200020,电话:63262020*51071、63262020*51073、63262020*51075)闸北区财政局:闸北区财政局(地址:广中西路1207号一楼服务大厅,邮编:200070,电话:63542590 、63179911*8101)静安区财政局: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地址:陕西北路1058号,邮编:200040,电话:62278881)杨浦区财政局:杨浦区财政局(地址:凤城四村8号近黄兴路抚顺路口,邮编:200093,电话:65018811)虹口区财政局:虹口区会计管理中心(地址:飞虹路380号,邮编:200086,电话:25658819)普陀区财政局:普陀区财政局(地址:大渡河路1718号阳光商务大厦2楼C区财政服务窗口,邮编:200333,电话:52564588*8237、8238)金山区财政局:金山区财政局(地址:石化蒙山北路99号,邮编:200540,电话:37907653、37907655)松江区财政局:企业服务中心(地址:乐都西路825弄69-70号4号楼2楼,邮编:201600,电话:67736049)青浦区财政局:青浦区财政局(地址:青浦镇城中西路38号,邮编:201700,电话:59734849)闵行区财政局: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地址:莘建东路201号,邮编:201100,电话:34120853)嘉定区财政局:嘉定区财政局(地址:仓场路3333号,邮编:201800,电话:69985104)宝山区财政局:宝山区财政局(地址:友谊支路238号,邮编:201900,电话:66785177)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地址:解放东路1218号,邮编:201400,电话:33611045)崇明县财政局:崇明县财政局(地址:崇明人民路60号,邮编:202150,电话:69613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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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八醋w

可以点击官网进行查询: (一)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事项时,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 1.有效身份证件; 2.属地证明(包括与工作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与工作单位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会计电算化证书; 6.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 7.财务总监培训结业证书; 8.注册会计师证; 9.注册资产评估师证; 10.注册税务师证; 11.珠算证书; 12.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 13.高端人才类型批准文件。 其中1-3项材料为必带材料,4-13项根据信息填写情况携带。 (二)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被聘任为高级会计师,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省级人事管理部门,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制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复印件或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的文件复印件; 3.现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任高级会计师职务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三)在2013年7月1日前已从事会计工作满20年,且年满50周岁、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累计20年有本人签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等会计档案复印件,或提供加盖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公章的证明,或提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目前尚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在其本人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除需填写《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领取)》,提供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现所在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 2.本人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1.上述相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应统一使用A4纸,申请人还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符合(二)、(三)、(四)条件的非内地居民在提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申请时,还需提供一寸免冠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不超过20K)。3.申请人通过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持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191 评论(14)

疯中之子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应该是不可以的。因为当地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明确说明需要相关的证件,如果您都没有,应该是不能通过审核吧。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251 评论(12)

派飞凯特

办理领取事项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2.属地证明(包括与工作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提供企业税务登记证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与工作单位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298 评论(9)

丹枫在心

这个比较麻烦。我是14年12月出的成绩,现在都还没领到。去过很多个区,大体要求是这样的:两种情况。一,有上海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当然你是上海人就没有这些问题了。有这个证的话,你没有工作也可以领了,办理这个证难度非常大。一般要求有房子。如果是租的房子,你得要房东拿房产证和你去社区办理的,群租房不可以。这种情况下去你暂住证所在的区去申请领取。二 你没暂住证,但是有工作单位。这个也是可以申领的。一般要求提供单位的工作证明,单位的税务登记副本的复印件,还有在你的从网上下载需要填写的表格上盖章。所有东西都妥当后你可以去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区去办理申请领取。

308 评论(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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