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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甜柠檬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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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的填表说明中规定

本表“一、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明细” 和“二、简易征收办法征收增值税货物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明细”部分中“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普通发票”、

“未开具发票”各栏数据均应包括销货退回或折让、视同销售货物、价外费用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不包括免税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适用零税率货物及劳务的销售额和出口执行免、抵、退办法的销售额以及税务、财政、审计部门检查并调整的销售额、销项税额或应纳税额。

因此视同销售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应按照适用税率、简易办法征收、开具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未开具发票等不同情况,分别填入附表一相关栏次。

二、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 销售代销货物;

(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分析。

扩展资料:

1、本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A类企业使用浅绿色申报表,B类企业使用米黄色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的货物,也使用本表。

2、本表“经济类型”栏,按制造业、采掘业、电力、煤气、供水及商业分别填写。

3、本表“本期销项税额”中的有关栏次,接下列要求填写:

(1)特区内工业企业如有“一般销售”、“地产地销”、“免税销售”情况的应分别填列,除特区内工业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不得填报“地产地销”栏,所有企业如有“出口货物”情况的都须申报。

烟、酒、矿物油地产地销减半征收的,将销售额一半记入“一般销售”、一半记入“地产地销”,分别按其适用税率计算销售税额。

(2)“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适用税率分别填列。

对一些生产、经营品种较多的企业,如果一张申报表货物名称填写不下的,可以按不同的税率汇总名称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汇总填报申报表的,必须附有销货方填开的按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计报表的分类口径及不同的税率分别填列“货物”清单。

(3)“应税销售额”的填写口径,为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如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不作销售的而按税法规定应征税的价外费用,也应填入“应税销售额“中。

(4)“税率”按所销售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填写,一般纳税人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该栏按6%的征收率填写。

(5)按不同销售类型计算其所占销售总额的百分比①②③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初级会计视同销售的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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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淘7011

贷库存商品的意思是从库里拿出材料再加工成别的材料贷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公司销售了成品,作为收入,所以是主营业务收入

98 评论(10)

地球是个圆曲奇

2019初级会计043:视同销售的几种情况总结理解

154 评论(9)

大大大吉CQ

小规模自产自用建筑材料是视同销售。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⑴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⑵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

⑶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注意事项

当该货物不征收消费税时,公式最后一项为零.

当纳税人销售的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也适用以上确定销售额的顺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销售

103 评论(14)

wangjue0512

很简单啊,例36企业是用做捐献,企业本身没有实现收入,不能将收入成本配比所以不能结转成本而做支出;例37是用来做分配利润用的,相当于实现了收入,只不过分配给股东了,因此应该将收入成本进行配比,于是结转收入。

181 评论(15)

LuckyXue521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 销售代销货物;(3)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6)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处理分析 (一)将货物用于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分公司(非生产机构)等 企业将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无形资产开发及分公司(分生产机构)等,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再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企业的货物用于这些方面,还要视货物是自产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还是外购的而分别作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 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等的处理 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按货物的公允价值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按货物的成本结转。 借:在建工程(或管理费用、开发支出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等的处理 这种情况企业应将外购货物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按货物的成本结转。 借:在建工程(或管理费用、开发支出等)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 企业将货物用于对外捐赠,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用于对外捐赠的货物,无论是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还是外购的货物在增值税上都视同销售作销项税额处理; 在会计处理上按照收入准则,对收入的确认需要同时满足五个条件来判断,企业对外捐赠货物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因此在会计上不作收入处理。下面以案例来分析。 例:某家具公司将自己生产的一批产品(课桌)500 套赠送给希望工程,市场价每套100 元,产品成本80 元。会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48 500 贷:库存商品 4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 500 可以看出对外捐赠的货物: 1. 会计上按成本转账。 2. 增值税上则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 3. 企业所得税在年终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确认视同销售收入50 000 元,视同销售成本40 000 元。 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会计上计入“营业外支出”账户的捐赠支出48 500 元,要看其是否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如果没有超过,可以在税前扣除,此时会计和税收处理一致,不需纳税调整;如果超过则超过部分不能税前扣除,需纳税调整。 (三)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企业将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在会计处理上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将其确认为营业收入;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企业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还要视货物是自产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还是外购的而分别作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1. 企业将自产的、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等的处理 这种情况企业应按货物的公允价值确认收入,计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2. 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等的处理 在会计和所得税的处理上与上面是一致的,即按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缴纳所得税,但是在增值税上,由于货物没有增值,应将外购货物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四)将货物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和对外投资 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两项业务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计算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所以在所得税的处理上以货物对外投资和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是一样的。 会计上,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依据会计准则,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在会计上确认损益,这与企业所得税处理一致;如果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在会计上不确认损益,这与税收处理产生差异,需纳税调整。 在增值税上,以货物对外投资与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都要以其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而不论该货物是自产的(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还是外购的。 例:A企业将自产的产品对外投资,市价1 000 000 元,成本价600 000 元。 1. 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会计上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1 17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 000 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70 000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0 000 贷:库存商品 600 000 这与所得税处理一致,不需纳税调整。 2. 如果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则会计处理为: 借: 长期股权投资 770 000 贷:库存商品 6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 000 这种情形与税收处理产生差异,需纳税调整,在视同销售收入项目填列视同销售收入1 000 000元,在视同销售成本项目填列视同销售成本600 000 元。 (五)将货物用于偿债、利润分配等方面 企业将货物用于偿债及利润分配,按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的规定要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按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于用于偿债和作为给股东分配利润的货物,无论是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还是外购的货物,在增值税上都视同销售作销项税额处理;在会计处理上也是要确认收入的。 借:应付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因此,这种情况在所得税上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三、 总结与归纳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的归纳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对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可归纳为: 1.将货物( 有形动产) 用于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等非生产性用途,要考虑货物的来源,如果货物是外购的,为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行为,需要将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货物是自产或者委托加工收回的,则视同销售行为。 2.将货物用于投资、偿债、捐赠、利润分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包括总公司将货物移送分公司销售等,无论货物的来源如何,均为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判断是视同销售行为,还是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行为,要依据该行为是否具有增值的性质。如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其未产生增值额,所以不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属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行为;而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在建工程、职工福利等,由于自产或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经过加工过程已具备了增值的特性,所以应当视同销售计算缴增值税。 出自于保证增值税税源的目的,将货物用于投资、偿债、捐赠、利润分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无论何种原因,最终均脱离了企业的范围,考虑到税收监管的困难,无论货物是否产生增值额,均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归纳 企业所得税法建立了法人所得税制,对于货物在同一法人实体内部的转移,如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分公司等不再作为视同销售行为,不需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除此之外都作为所得税的视同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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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蓝色的风铃

你们公司用于赠送的商品应视同销售,做为企业的收入入帐。在申报增值税时,应将这部份的收入与其他收入一样,都当做企业的当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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呀哟哇啦

有些视同销售业务仅需计提税金:有些必须通过收入核算的视同销售业务。视同销售业务处理一、仅需计提税金的视同销售业务:1、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短期投资)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2、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利润)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3、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比如用于本单位的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非应税产品的生产、非应税劳务; 借:在建工程(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等)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中借:无形资产、短期借款等 银行存款 (略……) 贷:库存商品 银行存款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略……)视同销售业务销售额的确定顺序:1、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但,购买的货物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二、必须通过收入核算的视同销售业务:1、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如果两个机构分别实行核算,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会计核算同外销一样;如果两个机构实行统一核算,那么仅需要将货物的存放地点注明即可:借:库存商品——X商品——AA部借:库存商品——X商品——BB部2、 销售代销货物;(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1)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商品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4、收取手续费方式的销售代销商品; 收取“手续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支付“手续费”计入:经营费用。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同上面。 以上业务的计税价格如果明显偏低,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视同销售业务销售额的确定办法确定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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