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2
浏览数
179
jjgirl2008
委托加工的产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的,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978500+285 000)÷(1-5%)=1 330000(元);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 330 000 × 5%=66 500(元);B材料实际成本=978 500+285 000+8 400+66 500=1 338 400(元)。
仟木源家居
需要。所有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健康宝扫码显示“未见异常”,且体温<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