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诗2009
1、举个例子说:某卷烟厂外购烟丝,已经消费税150万元,其中有10%的烟丝由于管理原因变质,用其余的烟丝加工成卷烟,应交消费税为400万元,应该抵扣购进烟丝的消费税为150(1-10%)=135万元2、该企业本期应交消费税为400-135=265万元: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6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65如果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不胜感谢!
sky刘小子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紫诡影”的回答是非常错误的!解析:我国的消费税只有十四个税目计征消费税的,其计征的环节也与增值税不同,不是所有的每一个流通环节都是要征的,而是不同税目的消费品其征收消费税的环节也是不尽相同的,大体有三个分别有三个环节,进口环节,生产销售环节,零售环节(外加特殊环节: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量计征的消费税)。消费税是有抵扣的规定的,但不是如增值税一样,有进项与销项之分的,而是在特定环节中的特定抵扣行为,这些特定环节与特定行为的抵扣,是通过消费税法的列举抵扣的(我国的消费税的列举抵扣仅有11种情况,除此之外,都是不可以扣除的)。你上题所说的购买消费品的会计分录如下: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在价格里面已含进去了,所以也就是说,已包含在了所支付的银行存款中了,(而“紫诡影”的做法,却是一种价外税的做法,并且其消费税的归属也是错误的)。假定你所购的消费品在通过消费税所规定的特定环节和特定行为,符合了消费税的扣除规定,那么也是在本月末计算应纳消费税时按纳税申报的要求,按领用数量所对应的,所含的消费税来扣除,而非全部购入时的。所以说消费税的扣除是有严格要求的,是列举扣除原则,不符合条件的不可以抵扣的,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不可以扣除的,扣除的只是很小情况的特殊规定。因而说,如果你没有系统的学习过消费税,建议你不要过多的自行研究消费的抵扣问题的,这样会形成一种混乱,对你以后系统的学习产生一种障碍!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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