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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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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一般是可以贷款的,学校应该会有合作的银行,到时候可以了解一下呢~南京财经大学2022年复试录取情况:全日制(217/100/50)进入复试249人,拟录取205人拟录取最高分255分, 拟录取最低分217分250-259分4人,拟录取3人240-249分24人,拟录取24人230-239分77人,拟录取77人220-229分108人,拟录取87人210-219分36人,拟录取14人*另拟录取士兵计划1人,181分

会计专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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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cy猪猪

借款可以有很多方式,多指私人借款,利息由个人商量来定。有时候有借条,有时候就是口头借。贷款一般是从金融机构借款,利息一般由银行来定。合同较为法定规范,都为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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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和应收款项会计处理原则,与持有至到期大体相同。具体而言:1.金融企业按当前市场条件发放的贷款,应按发放贷款的本金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一般企业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通常应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2.贷款持有期间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根据实际利率计算。实际利率应在取得贷款时确定,在该贷款逾期存续期间或使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别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企业收回或处置贷款和应收款项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贷款和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设置科目设置贷款——本金贷款——利息调整贷款损失准备贷款——已减值(一)未发生减值的贷款(1)企业发放贷款 借:贷款——本金贷:吸收存款等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2)资产负债表日 借:应收利息(按贷款的合同本金与合同利率确定)贷款——利息调整(差额可能在借方)贷:利息收入(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定)(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贷:贷款——本金应收利息利息收入(二)发生减值的贷款(1)发生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同时:借:贷款——已减值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本金,利息调整)(2)利息收入 借:贷款损失准备(按贷款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利息收入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3)收回贷款 借:吸收存款等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已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差额)(三)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损失准备贷:贷款——已减值(四)已确认并转销以后又收回的贷款 借:贷款——已减值 同时:借:吸收存款等贷:贷款损失准备 贷:贷款——已减值资产减值损失(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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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 贷款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具有贷款性质的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以及垫款等,在本科目核算;也可以单独设置“银团贷款”、“贸易融资”、“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科目。 企业(保险)的保户质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保户质押贷款”科目。企业(典当)的质押贷款、抵押贷款,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质押贷款”、“1305 抵押贷款”科目。企业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可将本科目改为“1303 委托贷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贷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本科目(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资 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 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收回贷款时,应按客户归还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收回的应收利息金额,贷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归还的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本金),按其差额,贷记“利息收入” 科目。存在利息调整余额的,还应同时结转。 (二)资产负债表日,确定贷款发生减值的,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应将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余额转入本科目(已减值),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本科目(本金、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同时,将按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利息金额进行表外登记。 收回减值贷款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相关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相关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贷款,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呆账予以转销,借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转销表外应收未收利息,减少表外“应收未收利息”科目金额。 已确认并转销的贷款以后又收回的,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借记本科目(已减值),贷记“贷款损失准备”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原转销的已减值贷款余额,贷记本科目(已减值),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发放尚未收回贷款的摊余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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