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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123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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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爱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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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现在迁出的话,有可能会影响你将来初级职称领证。最好你还是咨询下当地财政局吧。

初级会计证广州迁回

105 评论(10)

水云间秋忆

应该可以先调出去。你如果在这个城市有同学、朋友,到时候可以让她们给你代领。 详细情况你可以联系广州会计服务中心。 希望可以帮到你!

304 评论(13)

气球飞哇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深圳报考初级会计考试,我在广州拿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需要去财政局填写上交调转申请表,省内和省外的还不太一样,具体的最好去当地财政部门的网站上看下

转迁须先到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现调入单位会计人员管理归属地财政局办理调入手续。(1)提供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调出方财政部门开具的调转登记表等资料、会计从业证电子档案数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调入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无单位人员不要)原件及复印件;(2)不能提供电子数据的,需提供调出方财政部门打印的调转信息表;(3)《调转登记表》需加盖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4)调入方财政部门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受理程序审核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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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评论(11)

阿滋猫波斯猫

申请->受理->审核->调转登记->归档工作要求: 1、申请。 转出: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辖区内);转入:提供调入单位证明原件、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转出地财政部门调转登记表3份。 2、受理(即时)。责任人:业务承办人 转出申请人领取《××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三份,填表;省外转入申请人领取《××地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2份,信息卡1份,按办证程序办理新证;省内转入申请人依据调转登记表办理调入手续。 3、审核(即时)。责任人:业务承办人、本处负责人 业务承办人在转出登记表经办人处签字、编号、留电话号码,加盖审核费用章,在全省会计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调转信息。省内转入业务承办人在调转登记表经办人签字、编号、留电话号码,加盖审核专用章;省外转入业务承办在申请表上编档案序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审核专用章,在外省调转登记表上先电话咨询调出地财政部门,表上是否有调出地省级财政从业资格证管理部门公章,业务承办人在调入地一栏签字盖公章,写本处电话号码。收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在证书上贴对应档案序号。 4、调转登记。责任人:业务承办人 ①省内转出,将调转登记表2份和打印单归还申请人(免费)到调入地办理调转手续,不需换证。 ②转出省外,申请人需将调转登记表送省厅会计处盖章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办理换证手续。 ③省内转入,业务承办人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上作调转登记(免费)。 ④省外转入,手续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发新证。 5、归档。责任人:业务承办人 由业务承办人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外省会计从业资格证整理归档。

178 评论(14)

熊猫虾仁@三侠

您好,会计网为您解答

你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报考要求在会计证所在地报考,你的会计证在广州,如果 要在深圳报考初级,需要将会计证调转至深圳。

会计证调转相关事项可参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调转须知

欢迎向会计网企业知道提问

145 评论(10)

蔓陀花主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省内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内其他城市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省内调入

从省内其他城市调入我市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之号起90号内及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转手续、准确填写的调入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将登录省调转平台,及时将申请调入我市人员的电子信息导入我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和相关材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号(遇节假号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与辽宁省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号起超过90号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辽宁省调转平台、辽宁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均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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