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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kyoyo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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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佳立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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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多选 A B C《会计法》规定,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于不完整、不正确的原始凭证,应要求经办人员退回开具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按《会计法》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更正或重新填制。

会计人员对不真实

306 评论(13)

吥唥靜尐姐

这是会计从业考试指南上面的一道题 答案是给的abc 但是本人查阅了经济法规与职业道德P15会计凭证和会计基础P176关于会计原始凭证的处理中均没有发现c选项 AB都是书上给出了明确指示的。不好意思只能回答这么多了,我也很疑惑

334 评论(11)

hyacinth46

C应该没有吧,应该是D吧

307 评论(13)

fj陈老诗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希望帮助到你。

181 评论(14)

木易洛洛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备、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从而既明确了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责和要求,也明确了单位负责人、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的经办人员的职责和要求。

93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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