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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多选 A B C《会计法》规定,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对于不完整、不正确的原始凭证,应要求经办人员退回开具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按《会计法》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更正或重新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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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会计从业考试指南上面的一道题 答案是给的abc 但是本人查阅了经济法规与职业道德P15会计凭证和会计基础P176关于会计原始凭证的处理中均没有发现c选项 AB都是书上给出了明确指示的。不好意思只能回答这么多了,我也很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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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当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会计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希望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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