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vonnejiang8
注册会计师简称 CPA ( Certified Pulic Accoutant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执业资格考试。从 1991 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4次,11万多人取得全科合格的成绩,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二至三月份,考试时间安排在每年九月份中下旬,成绩公布是12月份。报名人员可在一次考试中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 。现行的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共五门,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取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取书写文字方式解答。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唐唐sweet
在武汉、黄石、黄冈、咸宁、十堰、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等考区。
综合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市。专业阶段考试地点安排在武汉、黄石、黄冈、咸宁、十堰、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共十个考区。
省考办将根据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考生参加相关场次的考试。武汉考区的考生可在5月15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考试时间安排,并以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参加考试。综合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应当于8月6日至22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要求规定:
1、报名上传的照片将作为准考证照片和专业阶段合格证或全科合格证照片,照片不合格将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2、考生上传的照片将由各考区审核,考生缴费成功并不代表报名成功,照片上传后务必查询照片审核状态,如照片状态显示“已通过”,表示照片合格。
3、显示“未审核”,表示照片暂未经审核,请稍后再查询;照片状态显示“审核未通过”,表示照片不合格,需尽快重新上传合格照片,直至照片审核状态显示“已通过”。
参考资料来源:湖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湖北省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jimmy吉米吉米
200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地区报名工作上月末拉开帷幕。被国内财会类专业人士称为考试难度第一、含金量第一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平均通过率由1991年的近70%逐年降低,近年来平均通过率在10%上下。北京、上海、武汉、大连等地每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率基本都处于全国前列。大连有东北财经大学那东财每年好多学生都在考这个,不过考过的不多——我所认识的。============================================================2006年大连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根据《辽宁省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及省考委会规定,现将我市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一)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二)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字文字方式解答。考试于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举行。 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下: 9月15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一)报名日期:2006年4月10日至4月26日(周日休息),上午8:40-11:00,下午13:10-16:00. (二)报名办法: 1.考生自愿选择全部或部分科目报考。 2.曾领有报名IC卡的考生必须携带IC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报名。 3.无报名IC卡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中级以上会计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截止日应在2006年9月18日以后),并交纳近期(去年或本年)所照一寸黑白照片一张(要求白底正面免冠头像,头像脸部宽度在14mm至18mm之间,照片不小于38mm×27mm,拒收非化学成像、图像模糊、褪色、变色以及与考生本人长相有差异的照片)。 4.申请免试人员报名时需提供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学校及科研单位中的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任职资格文件、审批件及证书等复印件),并填写《免试申请表》一式叁份。 六、报名前的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中国注册会计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该《应考人员必读》中收录考试期间答题卡(式样)、答题卷(式样)的填涂要求以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考生仔细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七、考试用书订购、发放和考前培训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委会审定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考生在报名时自愿预订,教材领取时间为5月9日-19日,凭《档案管理表》到报名处领取。 (二)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委会、考办、考委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及举办考前辅导班或翻印复制由全国考办编写、出版的考前辅导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如果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通过传真电话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全国考办提出。传真电话:01068703206;电子信箱分科目设置为会计、审计、财管、经济法、税法examsf@cicpa.org.全国考办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性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办原则上不对考生个人进行解答。 八、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办集中,并依据全国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委会认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拨打16898166查询。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发布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原报考地考办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办将依据全国考委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今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2年。 (五)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当地考办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也就是说,从任意一年度开始,在连续举行的五次之内考试中,全部五个科目成绩合格,被视为全科合格。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在全科合格证书颁发后的5年之内,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九、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需要,推动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综合素质,深入掌握注册会计师待业队伍状况,配合选拔和培训行业高层次国际化人才,在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同时实施英语测试,测试时间为9月17日19:00-21:00.参加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和已取得全科合格证的人员可自愿报名参加。通过英语测试发放合格证,并记录为行业基本信息,该项测试合格证不作为取得全科合格证的必备条件。关于在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中增加英语测试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十、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申请参加考试的报名简章另行发布。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大连分会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iamYolandaXYZ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4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一、 报名条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 免试条件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三、 考试科目和范围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4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四、 考试方式和时间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考试于2004年9月17日至19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考试顺序如下:9月17日 下午2:00-5:00 审计9月18日 上午9:00-11:30 税法下午2:00-5:30 会计9月19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下午 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五、 报名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一) 报名日期报名起止时间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在2004年3月15日至4月15日期限内确定,一般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二) 报名办法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2.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3.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六、 考试用书订购、发放和考前培训(一)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本地区的征订、发放工作。(二) 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举办考前辅导班,或翻印复制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编写、出版的考前辅导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三)为方便考生复习应考,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回答考生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并在6月、7月和8月出版3期《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问题解答》专刊,集中回答考生在复习备考中遇到的问题。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订购。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或发电子邮件,会计问题请发送至;审计问题请发送至;财务成本管理问题请发送至;经济法问题请发送至;税法问题请发送至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考生个人的解答事项。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一) 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考生。(二)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三) 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四) 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今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0年。(五) 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六) 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八、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九、报考人员考试前期领取准考证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向考生发放《应考人员必读》,该《必读》中将收录考试期间答题卡(式样)、答题卷(式样)、应考人员基本信息填涂(写)方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十、其他(一) 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二) 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参加2004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另行发布,报名工作将在2004年3月15日至4月15日进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土著零食家
严格的说,在校生是完全没有资格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必须是毕业并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的人,才有报名资格,但是现在由于注册会计师比较缺少,所以对本科在校生放宽了条件,可是不是所有地区所有学校的本科在校生都能考,有些地方允许在校生报考,如河北,湖北,安徽等,有些地方不允许在校生报考,如北京,上海等,具体的只有去问你所在的学校,可以的话还要他们开证明: 1、在校生只要学校出具院系证明,盖公章的那种,证明你可以取得专科以上学历就行,带着证明信正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名,就可以了。 2、不过学校一般只给大三、大四的开,各个学校规定不同。 3、注:学校所在地和生源地可以不在同一个省,注会是个全国性的,在哪里都可以报名,不受户口什么限制的。 报名费用:每科60左右,一共300左右 报名时间:2008年4月11日至2008年4月30日。(周六、周日休息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已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2007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请根据要求组织好本地区的考试报名工作。 附件: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 二ΟΟ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 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 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7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时间:2007年9月14日至16日。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4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5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请各位应考人员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应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 日期 报名起止时间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在2007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限内确定。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门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2 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上年或本年)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3 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六、考试教材订购、发放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 (二)严禁其它单位或个人以全国或地方考试委员会、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考试委员会委员及考试命题专家的名义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有关参考资料,及举办考前辅导班。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如果应考人员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或发电子邮件,会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审计科目问题请发送至;财务成本管理科目问题请发送至;经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税法科目问题请发送至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应考人员个人的解答事项。 七、试卷评阅、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通知应考人员。 (二)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全国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 (四)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2007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3年。 (五)取得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人民币6元。全科合格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八、应考人员注意事项 1 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守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相关文件,并自觉遵守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应接受相应处罚。 2 应考人员考试前期领取准考证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向应考人员发放《应考人员必读》,该《必读》中将收录考试期间答题卡(式样)、答题卷(式样)、应考人员基本信息填涂(写)方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相关办法规则等,请应考人员认真阅读,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九、其他 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可根据本简章,制定本地区的报名简章。 需不需要学校出证明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你可以打电话问问你们当地的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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