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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leS天之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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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团子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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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资本化是会计学中的会计准则之一。在会计上,一家组织(例如公司)的开支,可以视为“资本投资性开支”,又或者是“日常性开销”。 例如地产发展项目的利息支出,在共通公认的会计准则上有一套指引,就是要依据“收入与费用相配合”的原则。所以,该项目的所有利息支出,在该项目未获得入伙纸之前,应该视为该项目的资本性成本入账,此谓“利息资本化”。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利息资本化的核算方法与原企业会计准则相比有很大改变,主要表现在:将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分别纳入会计准则;对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问题扩大到“相关资产”;对“相关资产”发生的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与原会计准则不同。本文列举实例进行分析。一、扩大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及其利息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从《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可以看出,新准则涵盖了企业发生的所有借款费用核算,在对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核算进一步完善的同时,对上述规定外的其他借款费用核算也进行了规范。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及其利息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有所扩大。在新准则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范围,扩大到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在会计实务中,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生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等均可作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旧准则“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仅指固定资产(包括企业自己购买或建造的固定资产、委托其他单位建造的固定资产),而对发生在存货等资产的借款费用则不能予以资本化。在新准则中,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而在旧准则中,为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并不纳入利息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二、完善了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确定方法新准则规定,为购建或生产相关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该条款的规定与旧准则不同,在旧准则中,只有与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相挂钩的部分才允许资本化,在确定利息资本化金额时,要考虑累计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和资本化率两个主要因素。新准则对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方法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基本相同。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对于专门为获取某项相关资产借入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为借款期内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用于临时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投资收益。举例说明。利达公司于20×7年1月1日从商业银行借入2年期、年利率7.8%、金额为10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准备用于购建生产线。该公司将生产线出包给鑫鑫建筑公司,工程从当年4月1日开始施工建造,当天向鑫鑫公司预付工程款300万元,8月1日支付工程款500万元,以年度为利息资本化期间,预计20×8年3月份完工,假设利达公司将专门借款中尚未动用的资金存入开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年存款利率为2.8%.按照新准则规定,利达公司20×7年度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应为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与资本化期间专门借款中尚未动用资金在开户银行的存款利息之差。即:20×7年度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58.5万元(78×9/12)-8.87万元(700×2.8%×4/12+200×2.8%×5/12)=49.63万元。通过计算可知,20×7年度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的资本化利息金额为49.63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借款费用为28.37万元(本年度专门借款利息78万元-49.63万元)。而按照旧准则规定,利达公司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为:33.80万元[(300×9/12+500×5/12)×7.8%],新准则比旧准则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的资本化利息增加15?郾83万元,从而使计入当期损益的借款费用减少15.83万元。通过分析,新准则利息资本化的计算方法更符合财务会计的客观性原则和配比原则。新准则对专门借款发生的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不仅考虑了专门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支出,也考虑了专门借款中尚未动用资金给企业带来的收益,与旧准则利息资本化金额计算相比,方法简便,更具可操作性。三、增加了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新准则规定,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这是新增条款,该项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规定基本相同。《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对相关内容的规定是:对于不是专门为获取相关资产而借入和使用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采用将资本化比率乘上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的方式来确定。资本化比率应是借款费用相对于企业当期尚未偿还的所有借款,而不仅仅是为获得某项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借款加权平均数。可见新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在确定资本化率的方法上有所不同,但是对确定一般借款的资本化本金计算方法是基本相同的。我们看下面的例子,利达公司于20×7年1月1日从商业银行借入1年期、年利率7?郾8%、金额为700万元的人民币借款,准备用于购建生产线。该公司将生产线出包给鑫鑫建筑公司,工程从当年4月1日开始正式施工建造,当天向鑫鑫公司预付工程款300万元;8月1日支付工程款500万元,其中100万元为占用企业的一般借款,预计20×8年3月完工,假设利达公司将专门借款中尚未动用的资金存入开户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年存款利率为2.8%,支付工程款所占用的一般借款100万元均为20×7年1月1日借入的3年期、年借款利率6%的一般长期借款,以年度为利息资本化期间。按照新准则规定,利达公司20×7年度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为37.22万元(计算方法同上例,即54.6×9/12-400×2.8%×4/12=37.22);购建生产线占用100万元的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应为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即20×7年度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100×5/12×6%=2.5万元。可见,20×7年度购建生产线的专门借款与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中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的资本化利息金额共为39.72万元(37?郾22+2.5),本年度借款共发生的利息为60.6万元(700×7?郾8%+100×6%),计入当期损益的借款利息共为20.88万元。但是按照旧准则规定,利达公司只能将其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37.22万元进行资本化处理,而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以外的部分(17.38万元)和购建生产线占用的l00万元一般借款的全部利息(6万元)均应计入当期损益。与旧准则相比,新准则的核算方法使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的资本化利息多了2.5万元,计入当期损益的借款费用少了2.5万元。通过上面的分析,新准则考虑了“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的一般借款”的事实,将占用的一般借款利息应予资本化的金额计入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成本,符合财务会计的客观性原则,能够真实地反映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的实际成本,同时克服了旧准则在处理该问题时收入与费用不相配比的缺陷。在实务操作中,确定利息资本化金额时应注意,在资本化期间,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新旧准则对此规定相同。

会计准则利息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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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戟之喵

利息资本化(capitalization of interests) 将借款利息支出确认为一项资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亦是利息资本化的范围。 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资产范围是固定资产,只利息资本化有发生在固定资产购置或建造过程中的借款费用,才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发生在其他资产(如存货、无形资产)上的借款费用,不能予以资本化。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为专门借款,即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不包括流动资金借款。

257 评论(9)

DaisyYaoYao

利息资本化(capitalization of interests) 将借款利息支出确认为一项资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亦是利息资本化的范围。

会计制度规定只有在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时,利息才能开始资本化: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而税法规定的利息开始资本化时间则为借款发生日。

会计制度规定,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资产已经达到购买方或建造方预定的可使用状态),应当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所购建固定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按以下几方面进行判断:

(1)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的固定资产与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或合同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4)如果所购建固定资产需要试运行,则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就应当认为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134 评论(10)

白小白爱吐槽

资本化率是一般借款利息在资本化期间需要进行资本化的综合利率.专门借款的净利息在资本化期间直接记入资本成本.在资本化期间,可能用到一般借款,从而需要计算某一资产负担的一般借款利息.计算公式是: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资产耗用的一般借款金额*资本化率;资本化率=(各种一般借款当期利息之和)/(各种一般借款加权余额).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的公式是: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资本化率特点答:1、不同用途的房地产,其资本化率不同,同等条件下,商业、写字楼、住宅、工业用房的资本化率应依次降低.2、房地产的投资风险高于国债,因此,即便是低风险的工业用房,资本化率也应高于国债的年利率.3、同等条件下,房地产的收益期越长,资本化率越高;收益期越短,资本化率越低.4、房地产资本化率与国债利率不能简单地比较收益高低,因为房地产收益期结束时房地产价值消失,而国债到期后本金尚存.如果用房地产资本化率与国债利率比较收益时,还应考虑国债本金的年回收额.利息资本化将借款利息支出确认为一项资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以及投资性房地产等所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亦是利息资本化的范围.利息的资本化在会计准则和税法中有着不同的规定,因而产生不同的资本化利息,实践中,存在着会计处理与税法规定相混淆、相代替的情况,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所得税的正确计算,我们必须分清二者间的差异.

252 评论(11)

金凯瑞砖家

资本化是指将发生的支出计入资产的成本,而不是计入期间费用(费用化)。如果借款的利息符合资本化的条件,应将借款利息计入资产的成本:借:在建工程(而不是“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或银行存款)补充: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的条件: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37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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