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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田心t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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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qian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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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规范的做法是:首先还原原来错的会计分录,金额用负数或红数记账,冲回原来的错误分录。其次再写正确的会计分录。

会计科目核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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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mengcheng

见<<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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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P111rena

第十一条 经办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对新农合基金进行会计核算。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经办机构可以根据核算和管理工作需要对明细科目的设置作必要的补充。第十二条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顺序号 编号 名称一、资产类1 1001 现金2 1002 财政专户存款3 1003 收入户存款4 1004 支出户存款5 1101 暂付款6 1201 缴存省级风险基金二、负债类7 2001 暂收款三、净资产类8 3001 统筹基金9 3002 家庭账户基金四、收入类10 4001 农民个人缴费收入11 4002 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12 4003 集体扶持收入13 4004 政府资助收入14 4005 利息收入15 4006 其他收入五、支出类16 5001 统筹基金支出17 5002 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第十三条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1001 现金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的库存现金。二、经办机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三、现金的核算内容如下:(一)收到现金形式的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相关收入科目。将现金存入银行,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从银行提取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支出现金,借记“统筹基金支出”、“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进行核对,做到账款相符。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新农合基金的库存现金。1002 财政专户存款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存入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财政专户的款项。二、财政专户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一)将现金存入财政专户,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二)设置收入户的地区,按规定将收入户的资金划入财政专户,借记本科目,贷记 “收入户存款”科目。(三)收到直接缴入财政专户的基金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农民个人缴费收入”、“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集体扶持收入”、“政府资助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四)收到财政专户存款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五)由财政专户向支出户拨入资金,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支出户的存款利息按规定转入财政专户,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六)实行财政专户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地区,发生支出时,借记“统筹基金支出”、“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七)风险基金按规定由省级统一管理的,由经办机构本级财政专户缴入省级财政专户时,借记“缴存省级风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风险基金由省级财政专户拨回经办机构本级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缴存省级风险基金”科目。三、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财政专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财政部门转来的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和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财政专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财政部门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财政专户存款账面结余与财政部门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财政专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财政专户存款结余。1003 收入户存款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按规定存入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收入户的款项。基金收入直接缴入财政专户的,不设置本科目,通过“财政专户存款”科目核算。二、收入户主要用于暂存尚未缴入财政专户的各项基金收入,应按期汇缴财政专户。收入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三、收入户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一)设置收入户的地区,收取农民个人缴费、接收集体经济组织扶持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农民个人缴费收入”、“集体扶持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二)收到收入户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三)按规定将收入户的资金划入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收入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收入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收入户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收入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五、收入户存款月末余额必须按规定全部划入财政专户。划转后,本科目月末无余额。1004 支出户存款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按规定存入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支出户的款项。全部补偿支出实行财政专户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地区,可不设置本科目。二、支出户主要用于接收财政专户拨入款项、支付基金支出款项、暂存该账户利息收入及将该账户利息收入缴入财政专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款项与该账户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三、支出户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一)接收财政专户拨入的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二)收到支出户的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划拨支出户的利息到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支付基金支出时,借记“统筹基金支出”、“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应按开户银行设置“支出户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支出户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支出户存款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应按月编制“银行支出户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支出户存款结余。1101 暂付款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收支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暂付款项,如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预付款。二、暂付款的核算内容如下:(一)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的医药费,借记本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科目。(二)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医药费款项时,根据予以补偿的医药费支出数额,借记“统筹基金支出”、“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按已预付的医药费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医药费实际支出数额与已预付医药费金额的差额,贷记“支出户存款”、“财政专户存款”等科目。(三)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退回经办机构多付的预付医药费,按资金的原渠道,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应按暂付款种类和对方单位设置明细账。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清的暂付款。1201 缴存省级风险基金一、本科目核算风险基金实行省级统一管理的统筹地区,新农合基金缴存省级财政专户的风险基金。二、缴存省级风险基金的核算内容如下:(一)风险基金按规定由省级统一管理的,由经办机构本级财政专户缴入省级财政专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二)风险基金由省级财政专户拨回经办机构本级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缴存省级统一管理的风险基金余额。2001 暂收款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收支活动中形成的暂收款。二、经办机构在本年度收到的参合农民缴纳的以后年度个人缴费以及收到的其他属于以后年度的基金收入,通过本科目核算,在本科目下相应设置“预收基金收入”明细科目及相关明细账。三、暂收款的核算内容如下:(一)收到属于以后年度的基金收入时,借记“现金”、“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预收基金收入)。以后年度,将归属于该年度的各预收基金收入转入相关收入科目,借记本科目(预收基金收入),贷记相关收入科目。(二)收到其他暂收款项时,借记“现金”、“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偿付或退回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等科目。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暂收款,经财政部门批准后,计入其他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四、本科目应按暂收款的种类和对方单位设置明细账。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暂收款。3001 统筹基金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统筹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一般统筹基金”、“风险基金”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三、统筹基金的核算内容如下:(一)期末(含月末,下同),按照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的要求,将各收入科目贷方余额中归属于统筹基金的金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相关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一般统筹基金)。将“统筹基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一般统筹基金),贷记“统筹基金支出”科目。(二)按规定提取风险基金的,借记本科目(一般统筹基金),贷记本科目(风险基金)。(三)当期因弥补基金非正常超支造成的基金临时周转困难等动用了风险基金的,借记本科目(风险基金),贷记本科目(一般统筹基金)。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历年积存的新农合统筹基金结余。3002 家庭账户基金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家庭账户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不设家庭账户的统筹地区,不设置本科目。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可按乡(镇)、每户参合农民家庭等设置明细账。三、家庭账户基金的核算内容如下:期末,按照新农合统筹补偿方案的要求,将各收入科目贷方余额中归属于家庭账户基金的金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相关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科目。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历年积存的新农合家庭账户基金结余。4001 农民个人缴费收入一、本科目核算参合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的缴费标准缴纳的款项。经办机构在本年度收到的参合农民缴纳的以后年度个人缴费,在“暂收款(预收基金收入)”科目核算,以后年度再转入本科目。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集体扶持收入、政府资助收入等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二、农民个人缴费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一)收到参合农民本年度个人缴费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在本年度收到的参合农民缴纳的以后年度个人缴费,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暂收款(预收基金收入)”科目。以后年度,将归属于该年度的农民个人缴费转入本科目,借记“暂收款(预收基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三)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科目。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4002 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一、本科目核算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代资助对象缴纳的款项。二、农村医疗救助资助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一)收到本年度农村医疗救助资助资金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科目。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4003 集体扶持收入一、本科目核算乡(镇)、村等集体经济组织扶持新农合的款项。二、集体扶持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一)收到本年度集体经济组织扶持资金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家庭账户基金”科目。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4004 政府资助收入一、本科目核算各级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和参合农民人数资助新农合的款项等政府拨付的新农合补助资金。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中央财政资助收入”、“省级财政资助收入”、“地(市)级财政资助收入”、“县级财政资助收入”等明细科目。三、政府资助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一)收到本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等科目。四、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4005 利息收入一、本科目核算新农合基金持有的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二、利息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一)收到本年度财政专户利息收入时,直接计入财政专户,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收到本年度支出户利息收入时,计入支出户存款,借记“支出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将支出户利息收入转入财政专户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科目,贷记“支出户存款”科目。(三)收到本年度收入户利息收入时,计入收入户存款,借记“收入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科目。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4006 其他收入一、本科目核算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新农合基金的捐赠收入及经财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收入。二、其他收入的核算内容如下:(一)收到社会捐赠等其他收入时,借记“财政专户存款”、“收入户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二)期末,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相关基金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等科目。三、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5001 统筹基金支出一、本科目核算应由统筹基金开支的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的补偿支出。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可在本科目下设置“住院支出”、“门诊支出”、“其他支出”等明细科目。三、统筹基金支出的核算内容如下:(一)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医药费款项时,根据予以补偿的医药费支出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科目;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医药费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暂付款”科目。(二)采用其他结算方式支付的医药费补偿支出,根据经审核的医药费报销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等科目。(三)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统筹基金。借记“统筹基金(一般统筹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5002 家庭账户基金支出一、本科目核算设置家庭账户基金的地区用于参合农民门诊医药费用、住院自负费用和健康体检费用等支出。不设家庭账户基金的统筹地区,不设置本科目。二、经办机构根据统筹地区实际情况,按每户参合农民家庭设置明细账。三、家庭账户基金支出的核算内容如下:(一)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医药费款项时,根据应由家庭账户开支的医药费支出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科目;经办机构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预付医药费的,借记本科目,贷记“暂付款”科目。(二)采用其他结算方式支付的医药费补偿支出,根据经审核的医药费报销凭证,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支出户存款”等科目。(三)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家庭账户基金,借记“家庭账户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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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通宝

1、 该科目适用于什么情况或范围2、 该科目可按什么类别进行明细核算。3、 该科目属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中的哪一类账户,增加和减少时分别记在哪方,简单举例说明也可以4、 该科目期末有无余额,如有余额应在哪方,说明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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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多O

会计科目记错了的调账说明可以编写如下表格信息:

1、表头需写:XX公司  会计差错更正或账务调整说明。

2、左上角写上表单编号。

3、表中第一栏:原记账凭证编号及摘要。

4、表中第二栏:更正(或调整)原因说明及内容。

5、表中第三栏: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6、表格下方写好:审核人、编制人信息签字。

会计科目记错,有凭证本身用错科目和凭证正确但登账时错记账户两种情况,不同情况应采用不同的方法加以调整。

扩展资料

上月科目记错调整的具体操作:

1、先把明细账按总帐金额进行调整,这样就和报表一致了。

2、两帐一致后再按正确的业务制作凭证将做错的帐进行调整,调整总帐和明细账,报表也随着更正了

具体做法:

1、记账凭证是正确的,登账时科目记错。可用"划线更正法",即错记账户上本条摘要文字和金额用一条红线划掉,并由相关人员盖章,再根据凭证在应记的科目中补充这项业务记录。

2、由于记账凭证的会计科目错误而导致的记错账户,应采用红字更正法。即先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错误凭证科目金额均相同的记账凭证(指凭证中金额用红字,登账时也用红笔登记),摘要栏注明冲销某年某月XX号凭证,并据以登记账户,以注销原错记的科目记录。

再编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重新登记入账(按正常记账方法,用蓝或黑笔记)。凭证中凡同时涉及到总账和所属明细账的,根据平行登记原则,必须同时按以上方法进行更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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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nbean棒冰

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一、资产类1、 库存现金 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内部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2、银行存款 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3、其他货币资金 核算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外埠存款;(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信用卡;(5)信用证保证金;(6)存出投资款。 4、短期投资 核算企业购入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股票;(2)债券;(3)基金;(4)其他。 5、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核算企业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短期投资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当市价低于成本时,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6、应收票据 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经付款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开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的票据。 7、应收股利 核算企业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企业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 8、应收利息 核算企业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企业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长期债权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9、应收账款 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10、其他应收款 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11、坏账准备 核算企业提取的坏账准备。每年年末,企业应对应收款项进行全面检查,预计各项应收款项可能发生的坏账,对没有把握能够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当计提坏账准备。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备抵法:承认应收账款存在着收不回的可能性,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转作期间费用。 12、预付账款 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3、应收补贴款 核算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的定额补贴而应收的补贴款。 14、物资采购 核算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的采购成本。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直接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企业购入的在建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机器设备等,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15、原材料 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16、包装物 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包装物的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包括:(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4)出租或出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17、低值易耗品 核算企业库存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如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以及经营过程中周转使用的包装容器等。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或者分次摊销的方法。 18、材料成本差异 核算企业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19、自制半成品 核算工业企业库存的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自制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商品产品,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 20、库存商品 核算企业库存的各种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包括库存的外购商品、自制商品产品、存放在门市部准备出售的商品、发出展览的商品以及寄存在外库或存放在仓库的商品等。 21、商品进销差价 核算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 22、委托加工物资 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23、委托代销商品 核算企业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 24、受托代销商品 核算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的商品。企业代销国外的商品也在本科目核算。 25、存货跌价准备 核算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应定期或年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如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应当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26、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核算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 27、待摊费用 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预付保险费、固定资产修理费、以及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交纳印花税额较大需分摊的数额等。 28、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企业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购入的股票和其他股权投资等。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科目:(1)股票投资;(2)其他股权投资。 29、长期债券投资 核算企业购入的在一年内(不含一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科目:(1)债券投资;(2)其他债权投资。 30、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核算企业提取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企业应定期或年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1、委托贷款 核算企业按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款项。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科目:(1)本金;(2)利息;(3)减值准备。 32、固定资产 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33、累计折旧 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企业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并根据科技发展、环境及其他因素,选择合理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3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核算企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在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资产计提。 35、工程物资 核算企业为基建工程、更改工程和大修理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质的实际成本。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设备的实际成本,以及预付大型设备款和基本建设期间根据项目概算购入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等的实际成本。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科目:(1)专用材料;(2)专用设备;(3)预付大型设备款;(4)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 36、在建工程 核算企业进行基建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需要安装设备的价值。应设置以下二级科目:(1)建筑工程;(2)安装工程;(3)在安装设备;(4)技术改造工程;(5)大修理工程;(6)其他支出。 37、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核算企业在建工程计提的减值准备。企业应定期或在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38、固定资产清理 核算企业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 39、无形资产 核算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 40、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核算企业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应定期或在年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41、末确认融资费用 核算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融资费用。 42、长期待摊费用 核算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43、待处理财产损溢 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2)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二、负债类科目44、短期借款 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45、应付票据 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46、应付账款 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47、预收账款 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48、代销商品款 核算企业接受代销商品的价款。企业代销国外商品的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49、应付工资 核算企业应付给职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在工资内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等。也在本科目核算。但不包括发给职工的不属于工资总额的款项。如医药费、福利补助和退休费等。 50、应付福利费 核算企业提取的福利费。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和职工集体福利的,也在本科目核算。 51、应付股利 核算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确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分配的股票股利,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52、应交税金 核算企业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个人所得税等。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其他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在本科目核算。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制度规定还应设置以下项目:①进项税额;②已交税金;③转出未交增值税;④减免税款;⑤销项税额;⑥出口退税;⑦进项税额转出;⑧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⑨转出多交增值税);(2)未交增值税;(3)应交消费税;(4)应交营业税;(5)应交资源税;(6)应交所得税;(7)应交土地增值税;(8)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9)应交房产税;(10)应交土地使用税;(11)应交车船使用税;(12)应交个人所得税。 53、其他应交款 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股利等到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交的款项,包括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住房公积金等。 54、其他应付款 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等。 55、预提费用 核算企业按照规定从成本费用中预先提取但尚未支付的费用,如预提的租金、保险费、借款利息、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56、待转资产价值 核算外商投资企业待转的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价值。 57、预计负债 核算企业各项预计的负债,包括对外提供的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等很可能产生的负债。企业应按规定的项目,以及确认标准,合理地计提各项很可能发生的负债。 58、长期借款 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59、应付债券 核算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债券面值;(2)债券溢价;(3)债券折价;(4)应计利息。 60、长期应付款 核算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包括采用补偿贸易方式下引进国外设备价款,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等。 61、专项应付款 核算企业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如专项用于技术改造、技术研究等,以及从其他来源取得的款项。 62、递延税款 核算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的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影响所得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回的金额。三、所有者权益类63、实收资本(或股本) 核算企业按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本。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科目核算。 64、已归还投资 核算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合同规定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 65、资本公积 核算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资本或(股本)溢价;(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3)接受现金捐赠;(4)股权投资准备;(5)拨款转入;(6)外币资本折算差额;(7)其他资本公积。 66、盈余公积 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法定盈余公积;(2)任意盈余公积;(3)法定公益金;(4)储备基金;(5)企业发展基金;(6)利润归还投资。 67、本年利润 核算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68、利润分配 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的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其他转入;(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提取法定公益金;(4)提取储备基金;(5)提取企业发展基金;(6)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7)利润归还投资;(8)应付优先股股利;(9)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0)应付普通股股利;(11)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12)未分配利润。四、成本类69、生产成本 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包括生产各种产品(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劳务等)、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制度规定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1)基本生产成本;(2)辅助生产成本。 70、制造费用 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71、劳务成本 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成本。五、损益类72、主营业务收入 核算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产生的收入。 73、其他业务收入 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购代销、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74、投资收益 核算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75、补贴收入 核算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补贴收入(包括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76、营业外收入 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77、主营业务成本 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78、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核算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79、其他业务支出 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成本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销售材料、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 80、营业费用 核算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商品流通企业在购买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和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81、管理费用 核算企业为组织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如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82、财务费用 核算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 83、营业外支出 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84、所得税 核算企业按规定从本期损益中减去的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企业,期末应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本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85、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生的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的调整,也在本科目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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