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大学i
生活补贴:本科1万元、硕士研究生3万元;毕业2年内到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每满一年给予2000元补贴,最多不超过3年。购房补贴:毕业10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波首次购房,给予购房总额 2%、最高8万元补贴。一、人才落户的条件:1、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取得三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 3、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4、留学归国的毕业生; 二、人才落户所需材料: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的学历证书; 2、在当地就业的劳动合同; 3、三个月的当地社保证明; 4、由当地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
虎妞1989
一、人才购房补贴(一)申请对象与补贴标准1.全职在温工作且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A类、B类、C类、D类人才,奖励标准分别为5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60万元。2.全职在温企业工作并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正高级职称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奖励标准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10万元。3.当年新上市的制造业企业人才购房补贴名额,奖励标准为40万元。(二)申请条件以上对象申请时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2018年1月1日(含)后新在温工作,或2018年1月1日(含)后新申报入选人才称号荣誉、新取得学历职称。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以用人单位名义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属创业人员的,所创办企业应成立1年及以上,且累计纳税100万元及以上。3.申请人及配偶除本次申请购房补贴资格的商品住房外未曾拥有过累计60平方米(含)以上的温州市住房且在温州市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4.申请时已购房,且购房时间应在来温工作或新申报入选ABCD类人才称号荣誉后。拓展资料:申领和审批流程市本级受理范围为省部属在温高校院所、市属单位;各县(市、区)受理范围为本辖区内单位。法律依据:《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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