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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ling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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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手特洛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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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付款人来说,要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对收款人来说,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的原则。

3、对中介组织而言,银行不垫款原则。

扩展资料:

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2、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3、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4、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金额等应当规范。如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按要求使用中文大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支付结算

初级会计票据结算方式

360 评论(8)

大嘴Yuki

点,击,进,入,可,帮,可,帮

点,击,进,入,,可,改,成,绩

软件一般分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3.组装一台电脑的基本部件1、机箱,一般电脑的主要零件都放在这里。2、显示器,用来看电脑的工作过程。3、键盘和鼠标,向电脑输入有用的命令,让它去为我们工作。

348 评论(11)

小鱼qt1988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150 评论(14)

哦、起床…

你对国际贸易有多少了解?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国际贸易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两部分组成,故有时也称为进出口贸易。同时还有北京“国贸商城”和中国国际贸易中心的意思。下面由我为你详细介绍国际贸易的相关 法律知识 。

国际贸易经常发生货款结算,以结清买卖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这种结算称为国际贸易结算。国际贸易结算是以物品交易、货钱两清为基础的有形贸易结算。

一、结算票据的种类

国际贸易中使用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以使用汇票为主。

(一)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汇票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按出票人的不同──银行汇票、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banker’s draft)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

商业汇票(commercial draft)是出票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 其它 商号、个人或者银行的汇票。

按有无附属单据──光票汇票、跟单汇票。

光票(clena bill)汇票本身不附带货运单据,银行汇票多为光票。

跟单汇票(documentary bill)又称信用汇票、押汇汇票,是需要附带提单、仓单、 保险 单、装箱单、商业发票等单据,才能进行付款的汇,商业汇票多为跟单汇票,在国际贸易中经常使用。

按付款时间──即期汇票、远期汇票

即期汇票(sight bill,demand bill)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

远期汇票(time bill,usance bill)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按承兑人──商号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商号承兑汇票(commercial acceptance bill)是以银行以外的任何商号或个人为承兑人的远期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banker’s acceptance bill)承兑人是银行的远期汇票。

按流通地域──国内汇票、国际汇票。

(二)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保证即期或在可以预料的将来时间,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给持票人一定金额的票据。

本票又可分为商业本票和银行本票。商业本票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本票,也称为一般本票。商业本票可分为即期和远期的商业本票一般不具备再贴现条件,特别是中小企业或个人开出的远期本票,因信用保证不高,因此很难流通。银行本票都是即期的。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本票大多是银行本票。

(三)支票是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具体说就是出票人(银行存款人)对银行(受票人)签发的,要求银行见票时立即付款的票据。出票人签发支票时,应在付款行存有不抵于票面金额的存款。如存款不足,持票人提会遭拒付,这种支票称为空头支票。开出空头支票的出票人要负法律责任.

支票可分为:

记名支票是出票人在收款人栏中注明“付给某人”,“付给某人或其指定人”。这种支票转让流通时,须由持票人背书,取款时须由收款人在背面签字。

不记名支票又称空白支票,抬头一栏注明“付给来人”。这种支票无须背书即可转让,取款时也无须在背面签字。

划线支票在支票的票面上划两条平行的横向线条,此种支票的持票人不能提取现金,只能委托银行收款入帐。

保付支票为了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可以要求付款行在支票上加盖“保付”印记,以保证到时一定能得到银行付款。

转帐支票发票人或持票人在普通支票上载明“转帐支付”,以对付款银行在支付上加以限制。

二、结算方式:信用证结算方式、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银行保证函、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A、信用证结算方式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 保证书 。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B、汇付和托收结算方式

汇付和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货款结算方式。

a、汇付

汇付,又称汇款,是付款人通过银行,使用各种结算工具将货款汇交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顺汇法。

汇付业务涉及的当事人有四个:付款人(汇款人remmitter)、收款人(payee或beneficiary)、汇出行(remittingbank)和汇入行(payingbank)。其中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与汇出行(委托汇出汇款的银行)之间订有合约关系,汇出行与汇入行(汇出行的代理行)之间订有代理合约关系。

在办理汇付业务时,需要由汇款人向汇出行填交汇款 申请书 ,汇出行有义务根据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向汇入行发出付款书;汇入行收到会计示 委托书 后,有义务向收款人(通常为出口人)解付货款。但汇出行和汇行对不属于自身过失而造成的损失(如付款委托书在邮递途中遗失或延误等致使收款人无法或迟期收到货款)不承担责任,而且汇出对汇入行工作上的过失也不承担责任。

b、托收(collection)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属于商业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

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principal),即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收货款的人,也称为出票人(drawer),通常为出口人;托收行(remitting bank)即接受出口人的委托代为收款的出口地银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即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付款人(payer或drawee),汇票上的付款人即托收的付付款人,通常为进口人。

上述当事人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托收行与代收行之间都是委托代理关系,付款人与代收行之间则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付款人是根据 买卖合同 付款的。所以,委托人能否收到货款,完全视进口人的信誉好坏,代收行与托收行均不承担责任。

在办理托收业务时,委托人要向托收行递交一份托收委托书,在该委托书中人出各种指示,托收行以至代收行均按照委托的指示向付款人代收货款。

C、银行保证函

银行保证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写为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债款。

D、各种结算方式的结合使用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一笔交易的货款结算,可以只使用一种结算方式(通常如此),也可根据需要,例如不同的交易商品,不同的交易对象,不同的交易做法,将两种以上的结算方式结合使用,或有利于促成交易,或有利于安全及时收汇,或有利于妥善处理付汇。常见的不同结算使用的形式有:信用证与汇付结合、信用证与托收结合、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识。

a、信用证与汇付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汇付方式结算。这种结算方式的结合形式常用于允许其交货数量有一定机动幅度的某些初级产品的交易。对此,经双方同意,信用证规定凭装运单据先付发票金额或在货物发运前预付金额若干成,余额待货到目的地(港)后或经再检验的实际数量用汇付方式支付。使用这种结合形式,必须首先订明采用的是何种信用证和何种汇付方式以及按信用证支付金额的比例。

b、信用证与托收结合

这是指一笔交易的货款,部分用信用证方式支付,余额用托收方式结算。这种结合形式的具体做法通常是:信用证规定受益人(出口人)开立两张汇票,属于信用证项下的部分货款凭光票支付,而其余额则将货运单据附在托收的汇票项下,按即期或远期付款交单方式托收。这种做法,对出口人收汇较为安全,对进口人可减少垫金,易为双方接受。但信用证必须订明信用证的种类和支付金额以及托收方式的种类,也必须订明“在全部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的条款。

c、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

汇付与银行保函或信用证结合使用的形式常用于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大型交通运输工具(飞机、船舶等)等货款的结算。这类产品,交易金额大,生产周期大,往往要求买方以汇付方式预付部分货款或定金,其余大部分货款则由买方按信用证规定或开加保函分期付款或迟期付款。

此外,还有汇付与托收结合、托收与备用信用证或银行保函结和等形式。我们在开展对外经济贸易业务时,究竟选择那一种结合形式,可酌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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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的主要特点

国际货物贸易属商品交换范围,与国内贸易在性质上并无不同,但由于它是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进行的,所以与国内贸易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国际货物贸易要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在政策 措施 、法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以及语言 文化 、社会习俗等方面带来的差异,所涉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2、国际货物贸易的交易数量和金额一般较大,运输距离较远,履行时间较长,因此交易双方承担的风险远比国内贸易要大。

3、国际货物贸易容易受到交易双方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变动、双边关系及国际局势变化等条件的影响。

4、国际货物贸易除了交易双方外,还需涉及到运输、保险、银行、商检、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过程较国内贸易要复杂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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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nsk兵临城下

初级会计实务应交税费1.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产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2.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该科目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3.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提应交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考点练习:【单选题】下列各项税费中,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是( )。A.耕地占用税B.印花税C.车辆购置税D.企业所得税答案在下面不要提前偷看呦~【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了应交税费。选项AC计入相关资产成本,选项B计入税金及附加。选项ABC,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故选D。初级会计经济法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1)根本法:就是宪法,宪法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普通法立法的依据;(2)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普通法根据宪法确认的原则就某个方面或某些方面的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效力低于宪法。2.根据法的内容划分(1)实体法:指具体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如民法、刑法、劳动法、行政法等;(2)程序法:指为了保障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行政诉讼法等。3.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1)国际法:主体主要是国家,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间的相互关系;(2)国内法:主体主要是该国的公民和社会组织,调整对象是一国内部的社会关系。4.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1)公法:凡是以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2)私法:凡是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法律,如民法、商法。5.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1)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文件;(2)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6.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1)一般法:指在一国领内对一般公民、法人、组织和一般事项都普遍适用,而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如宪法、民法、刑法等;(2)特别法:指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主体或在特定时期内或对特定事项有效的法律。下面还有考点呦~考点练习:【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属于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B.根本法和普通法C.一般法和特别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答案在下面不要提前偷看呦~【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一般法和特别法的区别在于法律适用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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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世在在

2011年的: 会计基础:第一章 资产 第一节 货币资金 第二节 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三节 交易性金融资产 第四节 存货 第五节 长期股权投资 第六节 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 第七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第二章 负债 第一节 短期借款 第二节 应付及预收款项 第三节 应付职工薪酬 第四节 应交税费 第五节 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 第六节 长期借款 第七节 应付债券及其他应付款第三章 所有者权益 第一节 实收资本 第二节 资本公积 第三节 留存收益第四章 收入 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 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 第三节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第四节 政府补助收入第五章 费用 第一节 营业成本 第二节 营业税金及附加 第三节 期间费用第六章 利润 第一节 营业外收入 第二节 所得税费用 第三节 本年利润第七章 财务报告 第一节 财务报告概述 第二节 资产负债表 第三节 利润表 第四节 现金流量表 第五节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六节 附注 第七节 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第八节 综合举例第八章 产品成本核算 第一节 成本核算概述 第二节 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 第三节 要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第四节 生产费用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的归集和分配第九章 产品成本计算和分析 第一节 产品成本计算和分析概述 第二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品种法 第三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批法 第四节 产品成本计算的分步法 第五节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综合运用 第六节 产品成本分析第十章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 第一节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概述 第二节 资产和负债 第三节 净资产 第四节 收入和支出 第五节 会计报表第十一章 财务管理基础 第一节 财务管理概述 第二节 资金时间价值 第三节 风险与收益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法律基础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三节 法律责任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概述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六节 劳动争议的解决 第七节 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第四节 营业税税目和税率 第五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 第六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营业税起征点和税收减免 第八节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 第九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和税目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税率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个人所得税税收的减免 第八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契税法律制度 第三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五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第六节 资源税法律制度 第七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征收管理概述 第二节 税务管理 第三节 税款征收 第四节 税务检查 第五节 税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第六节 税收法律责任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 支付结算概述 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第三节 银行卡 第四节 结算方式 第五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 第六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第七节 结算纪律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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