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涛学大教育
学习方法建议 1、审计脉络 抓住审计脉络,反复精读教材。许多考生在学习审计的过程中,由于没有抓住审计的主要脉络,很多人是看不进去书,即使认真看了,合上书时也普遍有一种感觉“跟没看一样,找不到感觉”。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抓住审计的主要脉络。在审计基本理论中,有一条主线特别重要。考生务必注意,“被审单位认定——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目标——注册会计师制订审计计划——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收集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工作底稿——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撰写审计报告”。这一审计脉络,贯穿于整个审计基本理论之中,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读教材,才能缕出思路,有所收获。在审计实务中,教材是以交易循环为划分章节的标准,在每一个交易循环审计中,又分别讲述各交易循环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控制性测试和相关的实质性测试。在上述基本思路的基础上考生可以先粗略阅读一遍教材,随后可以跟随老师认真、系统、全面地听一遍课程,并认真研读教材,甚至将教材精髓整理成为笔记,以便反复强化。 2、突出风险导向审计理念 突出审计准则变化内容,重点掌握审计基本理论。由于2006年新出台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将在我们的教材中充分体现,审计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相关内容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这部分内容将成为考试的重点,因此,考生必须重点掌握。由于风险导向审计已成为新内容的核心,在审计过程的每一环节几乎都存在风险,都需要对风险因素进行分析与控制,概括为计划风险、证据风险和报告风险。而风险导向审计就是以这三种风险的分析与控制为着力点所进行的审计。取证过程的第一个环节:计划风险主要包括选择客户的风险、配备审计人员的风险和签订业务约定书的风险。在期中期末阶段,取证风险的分析与控制成为该阶段的一大特点。取证过程的第二个环节:证据风险包括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取证过程的第三个环节为报告风险,完成审计阶段的重要工作有检查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评价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通过对审计阶段的风险的认识与有意识的控制,可以使审计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3、结合会计准则的学习 结合会计准则变动内容,学习审计实务。由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原来旧的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有着本质的变化,因此审计实务也会随之发生变化,考生不仅掌握审计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还应掌握新会计内容,凡是与会计报表相关的新会计处理和披露变化内容,一定要掌握,只有学习时把审计与会计相关知识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学会审计。否则,考生学习的审计便是空中楼阁。 4、分步骤学习 在复习的过程当中只要是复习考试,不外乎就是听课、看书、做题,所以听课大家可以选择自己适合的方式,看书是必然的, 首先应该是一种全面的复习,认真的看书,把重点和难点,相关知识点都应该融会贯通在一起,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进入重点复习。 重点复习的时候就是要把我们重要的知识点、考点真正学会学深学懂,把我们审计上,还有包括其他的一些知识,应该真正做到融会贯通。特别是审计,不仅仅要把知识点掌握好,更要能够站在注册会计师的立场上分析问题,判断问题。比如说今年在我们的审计综合题的第二个题,它考的就是风险导向审计理念的具体使用,在审计过程当中对风险进行识别,进行评估,进行应对,我们考生如果仅仅只限于背书,背准则,根本没有审计的理念,那这个题就感觉无从下手,一点思路都没有。 再有,在考试之前肯定要有冲刺,冲刺就是要把我们教材的内容重点的考点反复熟悉,还要做一些题,这个做题我觉得大家可以,就是我们以往年度的考题,辅导书,这都是必备的,但是应该说历年考题对大家的指导性更有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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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往年考生反馈,注会专业阶段考试科目按难易程度依次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综合阶段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二)》,难度则相对专业阶段科目较低。
其中,《会计》科目难度是6科中最高的,《经济法》科目的难度则是最低。注册会计师
《经济法》命题规律是怎样的?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经济法》科目的命题规律,详细如下:
1、重者恒重
历年命题考查的重点也会是2022年考试的重点,对考生而言历年试题很好地预示了未来学习和考试的重点。由于近年考生报名人数增多、新冠肺炎疫情导致部分考区考试延期等多重因素叠加,命题组需要命制多套试卷,一定程度上加大对之前历年考题的借鉴,因此大家务必重视历年试题。
2、逢新必考(不考常态考新增)
每年考试大纲和***新增、调整的知识点都是命题老师在当年考试中会重点关注的内容,2022年变化的内容恰恰是在历年试题中没有体现的,考生应额外关注相关内容。
3、覆盖范围广
注会经济法分2个批次考查,加上备用试卷,每年命题老师至少要准备3~4套试卷。此外,2021年考试增加了对于客观题考查的分值和题量。因此,2021年考生纷纷反馈经济法科目客观题很“偏”,这正是由考试批次、客观题数量增加使得考查覆盖面变广导致的,这也是今后考生需要面对的“新常态”。
4、考查灵活
与多年前的经济法考试试题相比,近两年的试题越来越注重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除了案例分析题会以案例形式考查外,客观题中案例题目的比重也在逐渐增加,“死记硬背”型试题的考查比例逐年降低,对于考生而言,需要从根本上理解知识点,死记硬背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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