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2974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作为一项会计政策,会计准则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所得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也是指导性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相关的会计政策,并报税务机关备案。如果所报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又没得到税务机关批准,每年按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这个调整比较复杂,而且又只是时间性差异,往往企业和税务局都偷懒,大家都默认,不过有时候税务局认可了的东西,换一个领导可以随时翻脸不认人,要说你没调整要交滞纳金、罚款什么的。
sojisubyun
新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般来说,有以下四种:
(一)年限平均法
(二)工作量法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四)年数总和法
一、年限平均法
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
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或: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年)=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年限(年)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例: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5 000 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
要求:计算该厂房的折旧率和折旧额。
年折旧率=(1-2%)/20=4.9%
月折旧率=4.9%/12=0.41%
月折旧额=5000000×0.41%=20500(元)
二、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每期应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实际)×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例:某企业的一辆运货卡车的原价为600 000元,预计总行驶里程为500 000公里,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5%,本月行驶4 000公里。
要求:计算该辆汽车的本月折旧额。
单位里程折旧额=600000×(1-5%)÷500000=1.14(元/公里)
本月折旧额=4000×1.14=4560(元)
三、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减累计折旧)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计算公式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每月月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月折旧率
例:某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价为 20 000 元,预计使用年限为 5 年,预计净残值为 200 元。则按照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的折旧额分别为:
双倍直线折旧率= 2/5 ×100%=40%
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 20000×40%=8000(元)
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 (20000-8000) ×40% =4800(元)
第 三 年 应 提 的 折 旧 额 = (20000-8000-4800)× 40% =2880(元)
第 四 年 、 第 五 年 的 年 折 旧 额 =(20000--200)÷ 2=2060(元)
四、 年数总和法是加速折旧的方法之一 。
年数总和法: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的减低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 =固定资产原价值 *(1- 预计净残价值率 )* 尚可使用年数 /预计使用年数的年限总和
例:有一固定资产原来价值 10 000 元,预计净残率为10%,使用年限为 5 年,要求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计算过程如下 :
第 1 年: 100000*(1-10%)*5/(1+2+3+4+5)=30000
第 2 年: 100000*(1-10%)*4/(1+2+3+4+5)=24000
第 3 年: 100000*(1-10%)*3/(1+2+3+4+5)=18000
第 4 年 : 100000*(1-10%)*2/(1+2+3+4+5)=12000
第 5 年: 100000*(1-10%)*1/(1+2+3+4+5)=6000
扩展资料: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
(一)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房屋建筑物;
(2)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车辆、工具器具;
(3)季节性停用及修理停用的设备;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二)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1)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3)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
(4)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三)特殊情况
(1)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固定资产,如果尚未办理竣工决算,应当按照估计价值暂估入帐,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照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当期计提的折旧作为当期的成本、费用处理。
(2)处于更新改造过程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将其账面价值转入在建工程,不再计提折旧。更新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按照重新确定的折旧方法和该项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计提折旧。
(3)因进行大修理而停用的固定资产,应当照提折旧,计提的折旧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固定资产折旧
飞天小杨杨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sunyang625
会计上以上方法都可以用,但税法对折旧年限和方法有一定限制,实际中一般以税法为准,这样减少纳税调整,方便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第九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所称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fomeca刘勇
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五)电子设备,为3年。《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规定:可以缩短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差异分析:会计根据职业判断来确定折旧年限,而税法限制了最低折旧年限,同时规定了可以缩短折旧年限的情形,因此,会计与税法很可能存在差异。假设会计与税法都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并且折旧额全部计入损益:①如果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那么企业应当在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内,每年就会计折旧大于税法允许的最大折旧的差额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会计折旧年限结束后,企业应当在税法规定的剩余折旧年限内,就税法允许计提的折旧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②如果会计确定的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可视为会计与税法无差异。企业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或更长年限)计算税前扣除的折旧,即企业应当在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或更长年限)内,每年就会计折旧小于税法折旧的差额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税法折旧年限结束后,企业应当在会计确定的剩余折旧年限内,就会计实际计提的折旧相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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