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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meca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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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ny0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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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且取得捐赠发票才行.

初级会计真题公司捐赠抵扣

211 评论(8)

好吃不懒做也

捐赠款,无论如何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试想,你公司对外捐赠,开出的是销项发票,不会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怎么可能抵扣呢?

184 评论(10)

魔幻光环

捐赠款不能抵扣增值税。公益性捐赠只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而且金额不能超过企业利润总额的12%。公益性捐赠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增值税征收通常包括生产、流通或消费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是基于增值额或价差为计税依据的中性税种,理论上包括农业各个产业领域(种植业、林业和畜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交通和商业服务业等,或者按原材料采购、生产制造、批发、零售与消费各个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340 评论(10)

!首席12333

这题选C是吗?不答这一题不影响通过考试。要满分可别放弃。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收入总额=4000+100+50+100=4250不征税收入=0免税收入=50(国债利息)各项扣除=20.5+500+10+2000=2530.5扣除项目有点复杂,只有日常收入才可以作为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计算依据:4000+100=4100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50,俩个扣除限额相比较:50X60% =30高于(4100X0.5%)=20.5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20.5广告宣传费实际支出500低于扣除标准4100X15%=615,可以全额扣除500。司法机关的罚款20不允许税前扣除。直接捐赠100和准备金50不允许税前扣除。以前年度亏损=0应纳税所得额=4250-0-50-2530.5-0=1669.5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247 评论(14)

满天星RF

接受捐赠的货物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将货物无偿赠送给他人,如果受赠者为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接受捐赠的货物符合规定的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例如,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率17%,2015年7月7日接受商品捐赠1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款1,7万元,该商品已运达并验收入库。 接受商品捐赠时,A公司应做会计分录:借:库存商品10000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利得117000拓展资料:一、正确做法,一般纳税人购进环节可以抵扣。购入商品时: 借记:存货(如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或者银行存款之类科目 二、无偿赠送,乃是增值税法规定的八种视同销售情形之一,必须按照售价计提销项税金(注意: 对于外购原材料而言,可以按照购入进价计提销项税金,因为正常情况下,购入价格就是这种原材料的"售价"; 正因为如此,有些专家说无偿赠送,只需要将原进项税额如数转出,因为只是用途改变;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计算结果没有差别,但是这种说法并不法和税法原意,因为所以用途改变、只做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内部而言;而免费赠送确实对外)。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1+税率)*税率。 哪些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因此,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第(六)项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因此,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应当视同销售。 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文件规定: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下同)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以下简称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

235 评论(8)

清砖淡瓦

直接捐赠不能税前扣除需要加上,计提的减值税法上也不认可,所以需要加回来

290 评论(14)

真龙木木

是真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号)文,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为了方便计算,现将公益性捐赠扣除额的计算及调整归纳为: 1、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 2、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的全部捐赠支出中属于公益性捐赠的部分; 3、捐赠支出纳税调整额=实际公益性捐赠支出总额-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非公益性捐赠; 如捐赠人实际公益性捐赠额小于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税前应按实际公益性捐赠额扣除,公益性捐赠部分无须纳税调整,只需要调整非公益性捐赠部分;如果实际公益性捐赠额大于或等于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时,税前按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扣除,超出部分不得扣除,超出部分即为纳税调整额。

185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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