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紅尘
会计监督必须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财政经济法律、法规是进行经济工作的规范,是经济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会计监督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会计人员在实行会计监督过程中,有责任也有义务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维护本单位和国家、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利益。合法的经济利益,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必须予以维护。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是否合法的界限,必须以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断,并据此作出恰当的处理。当然,对根据财经法律、法规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计划、预算等,会计人员有责任通过监督和控制,协助单位领导检查执行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纠正不符合规定的做法,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但是,任何不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指令”都不能成为会计监督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片面理解厂长经理负责制,认为领导说怎么办自己就怎么办;有些单位领导人认为自己对单位的一切工作负责,会计监督也是“我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办”,等等。这些认识在当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是导致会计监督普遍弱化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在广泛宣传《会计法》和《规范》关于会计监督规定的同时,对不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干扰、阻挠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行为,要依法予以追究,扭转会计监督弱化的不正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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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的依据是特定主体制定的各种合法制度。现在许多人依据《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认为会计监督的依据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二是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三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四是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制度;五是各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其实,这是对会计监督的误解。理由有二:一是特定主体制定的各种合法制度,其基本前提是合法,即特定主体制定的各种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这样一来,特定主体制定的各种合法制度本身就包涵了前面所述的三项依据。二是会计监督是单位内部进行自我约束的机制,而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会计准则,都是对会计主体和会计人员的外部约束。所以,进行会计监督不应片面强调依法,而应该是依据特定主体制定的各种合法制度,包括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制度、预算、计划等。一切违背了这些合法制度的经济事项,将得不到经授权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承认。会计监督,是指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经济监督检查职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社会审计中介组织,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善性以及本单位内部预算执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主要作用折叠编辑本段作用实行会计监督的主要作用有:(1)有利于维护国家财经法规。财经法规是一切经济单位从事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绳和依据。会计监督正是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检查,从而促进各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一切财务收支都要通过会计这个“关口”。因此,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对于防范和制止违犯财经法规的行为,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2)有利于强化单位内部的经营管理。会计监督是经济管理的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各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监督,保证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在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同时,符合本单位的计划、定期、预算和经营管理要求,以便提高经济效益,或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基本要素折叠编辑本段监督主体折叠会计监督主体是指会计监督行为的具体实施者,任何有权对会计活动施加影响的机构和人员都属于会计监督主体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规定:“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本单位实行会计监督。”这一规定明确了会计人员是会计监督的主体。在中国,会计人员作为会计监督的认本,有其特殊性。一方面,会计人员是国家财经法规的维护者;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又是本单位的经济管理人员,要维护本单位的经济利益。会计人员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会计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这主要表现在,当国家利益与单位利益不一致时,会计人员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往往会遇到来自各方面的阻力。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监督客体折叠会计监督的客体是指会计监督行为的具体承受对象。在实践中,可将会计监督客体分为组织机构、工作人员和会计行为三个方面。监督目标折叠会计监督目标是会计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和状态。监督客体不同,相关的目标也不尽相同,因此必须结合会计监督客体来进行细致分析。监督依据折叠会计监督的依据实际上就是会计监督的标准,主要是以各类会计规范,作为约束、评价和指导会计工作的标准和依据。基本分类折叠编辑本段种类会计监督可以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1)按监督实行的时间,可以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事前监督是对将要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事中监督是对正在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事后监督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患于未然;事后监督便于全面、真实、准确地检查经济活动的全过程,提高会计监督的准确性。因此,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选择监督的方法。(2)按监督的要求不同,可以分为政策性监督和技术性监督。政策性监督是检查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着眼于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技术性监督是检查单位的经济活动是否符合财务会计的核算技术要求,着眼于经济活动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全面性。其他资料折叠编辑本段主要内容折叠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会计法规的规定,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具体内容包括:(1)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的进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2)对各种财产和资金进行监督,以保证财产、资金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3)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以保证财务收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4)对经济合同、经济计划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经济管理活动的科学、合理;(5)对成本费用进行监督,以保证用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6)对利润的实现与分配进行监督,以保证按时上交税金和进行利润分配,等等。本质特征折叠1.会计监督职能依附于会计核算职能而存在,会计核算职能作用则以会计监督职能存在并作用且成为会计之灵魂为前提。2.会计监督职能的主要含义是会计在工作中所具有的对经济行为的引导力、制约力和对经济管理的保证力、促进力。3.现代会计主要借助于提供以下信息实现监督职能:(1)反映资产购存、流转、流量的实况;(2). 反映资产利用效率、效益的差异;(3)反映、制止和纠正本单位收支偏离规定、标准的内容及规模。意义折叠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单位内部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效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不仅可以维护财经纪律和社会经济秩序,对健全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也起到重要作用。《规范》第四章在明确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履行《会计法》赋予的监督职权的基础上,提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内部的其他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以更好地为单位内部管理服务;同时,对国家监督、社会监督问题也提出了相应要求。1.市场经济要求强化会计监督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要求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搞违法活动,是任何一个成熟而健全的市场经济国家所不允许的。会计监督作为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财政经济法律、法规、规章贯彻执行中发挥重要作用。有人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单位是独立的利益主体,应当“遵循利益至上原则”,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各单位的“经济活动中心”,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职能可以弱化,甚至放弃。这种认识显然是不正确的,是与《会计法》、《规范》的要求相违背的。各单位追求其自身的经济利益是应当的,但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必须置于合法这一大前提之下。合法的经济活动是产生经济利益的前提,在社会主义国家,也是微观效益与宏观效益及社会效益和谐统一的前提。法制的制定正是从既维护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又保护各单位经济利益出发的;相反,违法的经济活动如偷税、漏税等,虽然从眼前看来,单位可以得到一些“利益”,但对国家和社会发展则将造成损失。而且,这些违法活动最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单位的经济利益带来更大的损失,可以说是一种得不偿失的行为。会计人员不仅作为普通公民,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责任和义务,更重要的,会计人员作为财政经济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者,应当在单位领导的领导下,在参与本单位经营管理、维护本单位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着保证单位经济活动认真执行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责任。这是法律赋予会计人员的职责,也是会计人员从其专业角度为单位领导人把好这一“关口”、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客观要求。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不仅是对法律负责,也是对单位的经济效益负责,对单位领导人负责。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但不能削弱会计监督,而且要加强包括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国家监督在内的多种形式的会计监督。2.会计监督必须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财政经济法律、法规是进行经济工作的规范,是经济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会计监督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会计人员在实行会计监督过程中,有责任也有义务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维护本单位和国家、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利益。合法的经济利益,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必须予以维护。会计人员对经济业务是否合法的界限,必须以财经法律、法规为依据作出判断,并据此作出恰当的处理。当然,对根据财经法律、法规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计划、预算等,会计人员有责任通过监督和控制,协助单位领导检查执行情况,揭示存在的问题,纠正不符合规定的做法,提出改进意见,保证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但是,任何不符合财经法律、法规的“指令”都不能成为会计监督的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的会计人员片面理解厂长经理负责制,认为领导说怎么办自己就怎么办;有些单位领导人认为自己对单位的一切工作负责,会计监督也是“我怎么说,你们就怎么办”,等等。这些认识在当前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是导致会计监督普遍弱化的重要原因。因此,要在广泛宣传《会计法》和《规范》关于会计监督规定的同时,对不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干扰、阻挠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行为,要依法予以追究,扭转会计监督弱化的不正常现象。3.单位领导人要保障会计监督的顺利进行单位领导人是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对本单位,包括会计工作在内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都负有责任。《会计法》和《规范》都规定,单位领导人要对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负有责任。要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监督工作能否按规定进行。只要会计监督真正起到把关守口的作用,财务收支中的任何违法违纪问题都会得到有效地制止和纠正。也就是说,只要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责完全到位,单位领导人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法律责任就能得到很好的履行。从这一意义上讲,单位领导人与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问题上的目标是一致的,会计人员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完全是对单位领导人负责,避免单位领导人因不了解会计法规制度而触犯法律。因此,加强会计监督,对于履行单位领导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责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单位领导人要支持、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为会计人员撑腰,帮助解决会计人员在监督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单位内部为会计人员进行有效地会计监督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另一方面,单位领导人自己要以身作则,带头支持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尤其不应对会计人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进行干扰、阻挠。在现实工作中,有许多单位领导人认为会计人员对领导批办的财务收支进行抵制是“与自己过不去”、“不支持领导工作”,甚至采取不法手段对在监督中坚持原则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等等。这些认识和做法显然是不对的。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工作,不是说单位领导人可以横加干预、阻挠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如果是这样,单位领导人不是履行《会计法》、《规范》赋予其领导会计工作的职责,而是在践踏法律赋予的职责,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4.会计人员要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会计监督是《会计法》和《规范》赋予会计人员的重要责任,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更加复杂多样,会计监督变得异常艰巨。会计人员要履行好会计监督职责,一方面要认真掌握财经法律、法规、制度,以便准确地判断出各种经济活动是否合法、合理的界限,不断提高会计监督水平;另一方面,要转变会计监督观念和改进工作方法。很长一个时期以来,包括一些会计人员在内的很多人把会计监督单纯理解为“照章办事”,认为会计监督就是“挑毛病”、“找别人的错”,造成许多人一提起会计监督就“反感”。这是对会计监督的误解。会计监督包括对不合法的收支予以制止和纠正等职能,但更重要的是一种服务职能,通过有效的会计监督为单位的经济活动服务,达到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会计人员应转变对会计监督的观念,不断改进会计监督的方式和方法,把会计监督寓于服务之中,改变单纯的事后“制止和纠正”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控制,改变事无巨细的监督为参与重大经济问题的管理和控制,更多地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这样,会计监督就会得到包括单位领导人在内的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会计监督就能顺利地进行。5.构筑完整的会计监督体系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国家监督、社会监督共同构成完整的会计监督体系,三者缺一不可。这里的国家监督,主要是指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进行的监督,它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形式;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依法审计,并据实作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都是从单位外部进行的,相对于单位内部会计监督而言,它是一种外部监督。由于国家监督是依法对各单位进行强制性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是以其特有的中介性和公正性所进行的监督,上述两种监督形式及其结果得到法律认可,具有很强的权威性、公正性,因此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效开展,可以有效地保证各单位的经济活动依法有序地进行,并可弥补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存在的种种不足,或者说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一种再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加强,可以推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充分开展;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有效进行,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进行提供了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必要性,就在于它不仅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促进单位内部会计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要发挥会计监督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必须在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同时,加强国家监督机关和社会监督机构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监督,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所决定的。企业会计监督折叠在当前经济运行机制转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形势下,企业会计监督与传统会计监督相比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会计监督的内容有所扩展。现在会计人员不仅在财务活动中通过基层把关进行监督,而且还在参与高层决策中通过源头控制进行监督。二是会计监督的重心发生转移。随着会计监督的内容扩展、作用的加大,会计监督的重心发生了转移。从过去侧重于事后监督,转向侧重于事前、事中监督,注重事前参与和决策中的监督,事中核算和控制中的监督。三是会计监督的难度日趋加大。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使会计监督更为困难;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增加了会计监督的难度,会计监督的具体内容发生了多方面的变化,这些都增加了会计监督的难度。四是会计监督的时效不断增强。市场经济要求企业的行为必须快捷,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变化,会计监督也是一样,会计监督必须加强时效性,要作到及时监督,正确判断、果断决策、措施得当、执行到位,使问题及时得到解决。五是会计监督的依据逐渐增多。会计监督的依据也由过去主要依据国际法规改为依照国家法规,又依照企业制度;企业决策方案和经济责任目标等,实现会计监督依据的多元化。六是会计监督的责任日益加重。要求会计人员从运用国家政策法规、预测经济前景、选择决策方案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做到在既维护企业利益,又执行国家法规的原则下提高企业效益,不能只限于在财务收支中把关,要在事前筹划中监督,在合理性、效益性方面监督。两大法宝折叠编辑本段会计监督是企业内部管理体系的一部分,企业内部建立监督制度,其目的在于:规范本企业的会计行为,使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加强成本管理,使企业会计资料真实而有效。因此,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对确保企业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还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基础内容之一。 建立企业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清产核资 进行财产清查是会计核算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财产物资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多年来许多企业的这些制度已是形同虚设,由于忽视财产管理工作,长期不进行资产清查,致使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财产毁损、物资短缺而无人问津。企业要在编制会计年度报告之前进行财产清查,一定要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账实不符的问题,一定要查清原因,找出问题的所在和责任人,同时一定要拿出整改措施,然后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处理,调整当年的会计报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和完整。 建立内部财务审计制度 在企业机构的设置中,我们必须建立独立的审计机构,通过内部审计来确定对国家既定制度、政策和规定是否贯彻和履行;对企业内部建立的标准、任务是否遵循和完成。作为内部财务审计,是对会计工作实行控制和再监督的一种有效管理方式,它不仅仅是内部监控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资料和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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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四点:(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2)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3)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4)单位内部预算、财务计划、业务计划解释:会计监督是指单位内部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享有经济监督检查职权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成立的社会审计中介组织,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本单位内部预算执行情况所进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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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主要包括的内容
会计监督可以分为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国家监督。
1、内部监督
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实际上是一种微观层面的监督形式,具体由企业内部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以及企业经营管理者、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等对企业的会计工作、会计资料及其所反映的经济活动、经营成果等各方面进行核算监督和制度监督。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是指单位为了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单位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或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实现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会计法》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过程中,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挥着重要作用。
2、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即指民间审计监督。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社会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据实做出客观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它是一种外部监督。就中国目的情况而言,社会监督包括了法定监督和非法定监督两种类型:法定监督主要是由注册会计师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目标由审计准则来设定;非法定监督的典型表现是群众监督,《会计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赋予了社会公众检查的监督权利,但并未规定其监督义务。
3、国家监督
国家监督也称政府监督,也是一种外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这是中国经济监督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与单位内部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实行的会计监督是相辅相成的。
政府会计监督是以政府法定机构为监督主体所实施的宏观监督,包括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及税务监督等几种类型。财政监督是财政部及地方政府各级财政(厅、局)依法对企业会计活动所实施的监督,是最主要的国家监督形式;审计监督是指国家审计机关或政府审计机构依法对企业财政收支或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施的监督;税务监督是由国家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对企业的会计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会计监督的作用
1.有利于维护国家财经法规
财经法规是一切经济单位从事经济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绳和依据。会计监督正是依据国家财经法规,对各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可行性等进行检查,从而促进各单位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工作是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一切财务收支都要通过会计这个“关口”。因此,有效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对于防范和制止违犯财经法规的行为,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的安全完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有利于强化单位内部的经营管理
会计监督是经济管理的一种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促进各单位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通过对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监督,保证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在遵守国家财经法纪的同时,符合本单位的计划、定期、预算和经营管理要求,以便提高经济效益,或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会计监督的措施
1、要正确认识会计监督的重要地位
《会计法》强调内部会计监督的目的在于:要使违法违纪行为首先遏制在会计工作初始阶段;不能将不法行为放纵到发生并铸成事实后,再寄希望于社会中介机构去审计、财政等执法部门去查办、社会和政府的监督上。这样做,将减少大量社会成本。由此证明,会计立法的精髓在于强化会计工作内部自身法律监督,即用权力制约权力。如果不承认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这个客观事实,则无异于否定《会计法》。只有正视会计监督的法律地位,单位负责人才能严格自律,遵守会计法,维护会计法,杜绝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干其随心所欲的事;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责任人员才能时时、处处把《会计法》奉为圭臬;所有会计人员才无后顾之忧,才能说真话,依法办实事。只有如此,才能确保贯彻实施;才能有利于宏观经济决策,维护公有经济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廉正建设,做到弊绝风清。
2、加快法律体系建设,为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会计监督的有效实施,离不开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要加强我国法律体系的建设。我国已颁布了新《会计法》,应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细则,提高《会计法》的可操作性;建立和完善统一的会计制度,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的需要;明确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的执法职责和权限,以实施清晰明了的监督职能;加大法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对违规违纪的企业及其连带负责人予以曝光;同时还要强化一些相关配套法律及相关法规的实施,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督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3、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负责人认为自己是负责人,会计上的事情自己说了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按照他的意愿办事,出了问题将其一推了之或者找个替罪羔羊,减轻自己的责任,这些都严重阻碍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正常进行。因此明确单位负责人的会计责任主体地位,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的关键。作为单位负责人,他应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这样就加强了单位负责人为单位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的地位,为会计工作者明确行使会计监督职能提供了保障。再者,为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单位负责人作为会计责任主体,还必须要懂管理、懂业务、懂财务、懂会计,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对自己负责,对单位负责,对法律负责。
4、强化企业法人治理机构的会计责任
新的《会计法》对会计工作赋予法律责任,明确了法人治理机构的会计责任,增强企业管理当局通过不恰当会计行为侵害所有者权益的风险,不仅会计人员做假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管理当局授意也将被追诉。新《会计法》有力地约束了会计工作,形成会计活动主体与会计相一致的完整责任主体。消除当前主体权利与行为不一致所导致的责任界定不清,相互之间推诿而影响会计监督难以实现的现象。
5、实行会计委派制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所有者监督,维护所有者权益的需要,与现代企业制度并不矛盾。委派制的目的是执行会计监督的会计人员与被监督企业分离,不存在人事及经济利益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才能真正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以便具有公正性。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借助企业外部会计专业力量进行财务监督是必要的和可行的。并且政府实行会计委派制消除了会计人员与企业管理当局在经济利益上的共同关系,再冠以新的会计法确定的法律责任,相信长期困扰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顽疾将得到彻底根治。
6、严厉制裁,建立对会计违法行为的约束机制
要用法律、行政、市场、经济等手段,规范约束会计主体的行为,推进财务会计诚信体系建设。建议尽快完善会计法规,明确执法依据,以利于执法机关对违法造假行为的制裁;引入民事赔偿制度,明确造假者经济上的赔偿责任,通过诉讼程序迫使造假者退出非法所得,增加违法人员的追假成本。财政部门要在《会计法》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加大对单位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查处力度,将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改变以往对违法违规部门对事不对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局面。对一些典型的案例在媒体公开曝光,营造会计工作法制氛围。
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门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随着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的不断深入,信用信息的搜集、评价、发布可交由信用中介机构承担,财政部门着重做好监督工作。可通过报刊、电视、公共网站等媒体进行定期公示,并实行红、黑榜制度,增加对会计造假者的舆论压力,促进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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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监督职能也称控制职能,是指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核算的同时,对特定主体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的功能。会计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之一,是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监督的特点:1.会计监督职能依附于会计核算职能而存在,会计核算职能作用则以会计监督职能存在并作用且成为会计之灵魂为前提。2.会计监督职能的主要含义是会计在工作中所具有的对经济行为的引导力、制约力和对经济管理的保证力、促进力。3.现代会计主要借助于提供以下信息实现监督职能:(1)反映资产购存、流转、流量的实况;(2)反映资产利用效率、效益的差异;(3)反映、制止和纠正本单位收支偏离规定、标准的内容及规模。履行会计监督职能的效应——会计监督的作用履行会计监督职能的最终结果会对社会经济产生一定的影响或后果,这就是会计监督的作用。会计监督的作用是实现会计监督职能的最重要的体现形式,也是检验会计监督实施效果并籍以评价会计监督机制优劣的根本标准。不同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以及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和类型等,会计监督的职能都是相同的,而发挥会计监督的作用则各有不同。因为,会计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需要的程度,保证会计信息达到“规定要求或符合某些特征”作为他们的共同需要,是永恒不变的最低要求,而实现会计监督目的的作用则是实现这一目的对会计信息使用者乃至社会经济的影响或后果,自然因社会政治经济环境、企业组织形式和类型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会计监督就是以一定的标准和要求,利用会计所提供的信息对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控制和调节,以达到预期的目的。会计监督的内容包括:1、监督经济业务的真实性;2、监督财务收支的合法性;3、监督公共财产的完整性。会计监督应贯穿会计工作的全过程,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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