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着好吃奔跑
编制财务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现有的和潜在的投资者、债权人、政府部门及其他机构等信息使用者提供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以有利于正确地进行经济决策。1.财务报告的编制要求(1)编制时间要求。《规范》规定,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可以分为月度、季度、年度等编制。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发布半年编报一次的财务报告。我国编制财务报告的时间是由国家发布的各行业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一般来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按月编制,现金流量表和利润分配表等表按年编制,各种附表和财务状况说明书随年报表的要求编制。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有较强的时间性,各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和报送。(2)编制格式要求。《规范》规定,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的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其格式要求由各单位自行规定。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对于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及其附表格式都有统一规定,各单位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当严格执行统一规定,不能随意增列或减并表内项目,更不能任意变更表内各项目的经济内容,以免引起使用方面的混乱。对于内部使用的财务报告格式,各单位在自行规定时,格式要科学合理、体系完整、结构严谨、简明实用。对于会计报表的封面,单位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单位公章应当使用单位行政公章,不能用财务专用章代替;同时还要盖齐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会计机构负责人、制表人等人员的印章;随同报表的财务状况说明书,应在封面之内与报表装订在一起,并在封面上注明“内附财务状况说明书一份”字样;报送文件一般应贴在报表封面上,不能与财务状况说明书订在一起;因为财务状况说明书是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报送文件只是一种履行报送程序的方式。(3)编制程序和质量要求。《规范》规定,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数字。这是编制财务报告程序和质量最基本的要求,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①数字真实。财务报告应当与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一致。要求一切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反映单位经济活动的实际,每一项会计记录都要有合法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的计量、记录和确认必须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相关法规的规定处理;编制财务报告,必须以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任何弄虚作假隐瞒财务状况的行为,都是编制财务报告所不能允许的。②计算准确。在会计账簿和其他有关资料真实可靠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编制会计报表;做到表内各项目之间、报表与报表之间相互衔接,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有关数字,应当相互衔接;严禁任何人用任何方式篡改财务报告数字。③内容完整。财务报告各项目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内容编制,要能满足各方面对财务信息的需要;不能任意改变报表项目的内容,增列或减并报表项目,更不能漏报或谎报。④说明清楚。财务报告所附的财务状况说明书,必须准确、简明、清晰地说明各个重要会计事项,如会计方法的变动及其影响、有关表内的综合项目(货币资金、存货等)构成情况说明,等等。通过说明,使财务报告使用者增强对财务报告的理解和掌握。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在编制财务报告环节有意违纪或技术性差错造成的,为了从源头根治财务报告失真的问题,《规范》规定:“单位领导人对报送财务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这一规定既可以促使单位领导明确法律责任,强化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规,根除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财务报告数字的不法行为;又能够促使单位领导人严格把关,要求财会人员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使财务报告的质量从根本上得到保证。特别需要强调的是,《会计法》和《规范》都规定,各单位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当由单位领导人、总会计师等签章。对此规定,切不可理解为仅是简单的工作程序,而是为了明确责任,表明单位有关领导已经认真审阅了报表的内容,并对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合理性承担法律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领导人不认真审阅会计报表内容,随便签章了事;有的甚至将个人印章放在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代替其在会计报表上签章。这是一种极不负责的表现,也是一种违法行为2.财务报告的格式和编制依据财务报告的格式和编制依据,都是由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从编制财务报告方面发生的实际问题来看,财务报告格式方面很少出现问题,编制依据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普遍。有人为篡改伪造财务报告的问题,也有技术性差错问题。例如企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变动表”由于每年年终只编制一次,不少单位都程度不同地存在平时不积累资料、临时捏造数字、偷工减料、为应付报送而编表的情况,进而引起报表使用者的决策失误或判断错误,导致经营损失或投资风险。这种危害性的结局,必须彻底纠正。(1)编制会计报表前的注意事项。编制会计报表前,应按规定调整有关事项。调整事项是指将财务报告编制期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登记入账的基础上,按规定处理有关需要以转账凭证方式记录和结转的经济业务。①应由本会计期间确认的各项收入,如:应收的租金、货款,应计银行存款利息,本期应受益的长期债券投资折价和利息等;②应由本期负担而未支付的税费、借款利息及应提的各项成本费用;③应由本期处理的财产盘点溢余、短缺和残损报废损失;④清理债权债务以及上下级往来款项;⑤计算结转有关生产和销售成本;⑥按规定计算、分配、结转应分配的利润;⑦结转所属报账单位应报清的本期账务;⑧结算对外投资应计的收益;⑨结清其他应查对、调整的事项。(2)编制会计报表时的注意事项①报表必须按规定金额单位填制。②表内的文字和数字必须工整清晰,不得潦草;填写出现差错时,应按规定方法更正,并加盖制表人印章。③出现负数的项目,应以“—”号表示,“—”号应在数字之前占两个数字格。④报表中有“年初数”的项目,数字必须与上年度报表中同类项目的“期末数”核对一致。⑤年度决算一经批准,需要调整的事项要在下年度按规定进行调整。⑥各种会计报表中规定的补充资料,都要填写齐全,不得遗漏。
亿万资金
资产负债表基本根据总帐余额填列,也有根据总帐余额分析填列,如货币资金根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余额合计数填列。存货根据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等的合计数填列。损益表的项目有收入、成本、期间费用等,这个应该不太复杂,净利润就是本年利润的结余数。现金流量表根据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分析填列。这是做财务报表的关键,具体的做法是:一、 确定补充资料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 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 一般企业很少有现金等价物,故该公式未考虑此因素,如有则应相应填列。 二、确定主表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实收资本或股本期末数-实收资本或股本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应付债券期初数) 2?借款收到的现金=(短期借款期末数-短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 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人未按期缴纳股权的罚款现金收入等。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借款期初数-短期借款期末数)+(长期借款期初数-长期借款期末数)(剔除利息)+(应付债券期初数-应付债券期末数)(剔除利息)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应付股利借方发生额+利息支出+长期借款利息+在建工程利息+应付债券利息-预提费用中“计提利息”贷方余额-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收购本公司股票,退还联营单位的联营投资等)、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建固定资产,除首期付款支付的现金以外的其他各期所支付的现金等。 三、确定主表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初数-短期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 该公式中,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收回融资租赁设备本金等。 5.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在建工程期末数-在建工程期初数)(剔除利息)+(固定资产期末数-固定资产期初数)+(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上述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项目中核算。 6.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短期投资期末数-短期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长期债权投资期末数-长期债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该公式中,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7.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如投资未按期到位罚款。 四、确定补充资料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净利润 该项目根据利润表净利润数填列。 2、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本期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发生额累计数 注:直接核销的坏账损失,不计入。 3、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制造费用中折旧+管理费用中折旧 或:=累计折旧期末数-累计折旧期初数 注:未考虑因固定资产对外投资而减少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无形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或=无形资产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注:未考虑因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减少。 5、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 或=长期待摊费用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6、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待摊费用期初数-待摊费用期末数 7、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预提费用期末数-预提费用期初数 8、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或收入)明细账分析填列。 9、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根据固定资产清理及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分析填列。 10、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应收票据的贴现利息 11、投资损失(减:收益) =投资收益(借方余额正号填列,贷方余额负号填列) 12、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递延税款(期末数-期初数) 13、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存货(期初数-期末数) 注:未考虑存货对外投资的减少。 14、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应收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期末数)+其他应收款(期初数-期末数)+待摊费用(期初数-期末数)-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5、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应付账款(期末数-期初数)+预收账款(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期初数)+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应交税金(期末数-期初数)+其他应交款(期末数-期初数) 16、其他 一般无数据。 五、确定主表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收入×(1+17%)+利润表中其他业务收入+(应收票据期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应收账款期初余额-应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末余额-预收账款期初余额)-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2、 收到的税费返还 =(应收补贴款期初余额-应收补贴款期末余额)+补贴收入+所得税本期贷方发生额累计数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业务收入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收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相关明细本期贷方发生额+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公式一) 具体操作中,由于是根据两大主表和部分明细账簿编制现金流量表,数据很难精确,该项目留到最后倒挤填列,计算公式是: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公式二) =补充资料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4+5+6+7) } 公式二倒挤产生的数据,与公式一计算的结果悬殊不会太大。 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利润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存货期末余额-存货期初余额)〕×(1+17%)+其他业务支出(剔除税金)+(应付票据期初余额-应付票据期末余额)+(应付账款期初余额-应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末余额-预付账款期初余额) 5.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应付工资”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应付福利费”科目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管理费用中“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成本及制造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护费” 6.支付的各项税费 =“应交税金”各明细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应交款”各明细账户借方数+“管理费用”中“税金”本期借方发生额累计数+“其他业务支出”中有关税金项目 即:实际缴纳的各种税金和附加税,不包括进项税。 7.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营业外支出(剔除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管理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折旧、坏账准备或坏账损失、列入的各项税金等)+营业费用、成本及制造费用(剔除工资、福利费、劳动保险金、待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应收款本期借方发生额+其他应付款本期借方发生额+银行手续费 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汇兑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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