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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七巧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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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米粒圆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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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科目不多:有如下几个常用到:ˉ现金,银行有款,库存商品,进销差价,实收资本,应缴税金,待摊费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销售收入。销售费用,销售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本年利润”。比如你用5000元现金买入50件衣服并以售价10000元记帐:借:库存商品10000元。贷:进销差价5000元。贷·:现金 5000元。

专卖店会计

124 评论(13)

偶是杨洋

对,同意楼上的,即便是发票管理上比较严,要求提供月末报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左右两边平衡就行

323 评论(8)

昂昂千里

这个就很多了,如果回答的话,肯定很繁杂,建议去看《行业会计比较》这本书,对各个行业介绍得都很详细

299 评论(12)

fionazhang77

你应该属于个体户吧,设库存帐,现金银行帐,就可以了,一般不会要求太细的,没有那么正规的,又没人来查

219 评论(12)

柏林熊77

1、借:现金 1700应收账款(应收补贴款—家电以旧换新) 300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300贷:应收账款(应收补贴款—家电以旧换新) 300家电以旧换新中不同会计主体的会计处理走进2009年的家电卖场,以旧换新绝对是当下的流行语。按照国务院部署,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20亿元资金用于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专家预计,上述补贴资金至少拉动内需250亿元。从操作流程来看,家电以旧换新的购买者通过网络或电话提出交售旧家电;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旧家电,并向消费者开具“以旧换新凭证”;购买者向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并填写《家电以旧换新(家电)补贴资金申报表》;销售企业在销售新家电时直接向购买者垫付补贴资金,即收取实际销售价减去补贴款的差额,然后凭申报表、以旧换新凭证等向财政申请已垫付的补贴资金;回收企业将收购的旧家电交售给指定拆解处理企业,并领取运费补贴;拆解企业向回收企业垫付运费补贴后,向财政申领已垫付的运费补贴。上述家电以旧换新流程中,涉及销售企业、回收企业、拆解企业、购买者、政府5个会计主体,涉及会计业务范围广、内容多、数量大、难度高,如正常销售业务的会计处理、价格补贴和运费补贴的确认与计量等。下面我们分不同的会计主体,来阐述以旧换新业务的会计处理。销售企业实质上,《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可简单概括为“政府出钱、购买者少掏钱”。销售企业不是该办法直接补贴对象,只是《办法》的审核人、垫付人和间接受益人。从政府取得价格补贴后,销售企业并未增加其单笔销售收 入,只是收回了本应向购买者收取的价款。因此,销售企业取得的价格补贴实质是商品销售收入,不是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不能作为政府补助。综上所述,销售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销售商品时,按向购买者实际收取的价款,借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按向政府收取的补贴款,借记“应收账款”,按确定的收入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向政府收取补贴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账款”。同时,在应收账款科目下设“应收补贴款—— -家电以旧换新”明细科目,这有利于企业了解销售多少以旧换新家电、从政府取得多少补贴资金等。销售企业将补贴资金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纳入当期所得税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存在税收与会计差异。回收企业在正常情况下,回收企业回收旧家电、再出售,需要自己承担运费。《办法》规定,回收企业可从拆解企业取得运费补贴,而该补贴来源于政府。因此,运费补贴属于回收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应作为政府补助,计入补贴收入或营业外收入。上述补贴收入确认时点,不是收回旧家电时,而是回收企业将旧家电交售给拆解企业、并取得拆解企业认可时。政府补助不是企业经营收入,它的大小或多少,与企业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因此,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会造成企业税后净利润增加,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为避免 出现上述情况,《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 -政府补助》第10条规定“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政府补助有关的下列信息:政府补助的种类及金额;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本期返还的政府补助金额及原因”。回收企业收到旧家电运费补贴并进行账务处理后,要注意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进行披露。《企业所得税法》(2007)第7条规定了财政拨款等三项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将不征税收入中的“财政拨款”界定为: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排除了各级政府对企业拨付的各种税收返还、价格补贴等财政性资金,相当于采用了较窄口径的财政拨款定义。同时,财税[2008]151号文件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因此,回收企业取得的运费补贴不属于“不征税收入”,且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的账务处理办法以及财税[2008]151号文件的规定,运费补贴计入当年收入总额后,增大了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并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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