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会计利润+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1610-50+10)*25%=392.5,也就是应交税费=392.5期末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余额应该=40*25%=10,而期初余额=20,所以本期冲减递延所得税资产10,会计分录为:借:所得税费用 1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0所得税费用=392.5-10=382.52010年发生的预计负债40万已经实现了,当然就没有递延所得税了,所以计入应交税费(本期实现本期交税或减税),而期末预计负债的40万还没有实现,所以是计入递延所得税(以后实现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