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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晴0608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采购不能兼任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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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1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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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会计法》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二十七条第一款:(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即:会计、出纳人员应该和审核、经办、采购、保管等人员相分离,不能是同一人。

举例说明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财务人员又是兼任采购,和供应商私下里谈妥了价格,10万支笔假设以每支1元采购,实际上可以谈到0.9元每支采购。

但是为了在供应商那里吃回扣,自己拿好处,就可以暗箱操作。长年累月,这样对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只是简单的一个例子,如果财务人员兼任采购,还有很多不妥之处。

以上内容参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采购不能兼任会计

228 评论(8)

疯荷日狸

按照《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从事财务工作必须要有从业资格,会计和出纳不能是同一个人。至于采购可以让出纳或者会计兼任,就看你是什么性质的企业,如果是国有企业,这三个肯定是三个人的工作,因为这如果会计或者出纳兼任采购,就存在有说不清楚的事情。如果在个人企业中,就不会存在这个问题。

126 评论(12)

嘎嘎希尔

不可以,不相容职务必须分离。会计职务与出纳职务分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38 评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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