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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及《2006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规定, 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特制定本《简章》,现将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审计、统计、经济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大学本科及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批准文件及身份证,经省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6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于2006年9月15日至17日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5日 下午2:00-5:00 审计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下午2:00-5:30 会计 9月17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报名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报名日期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06年4月5日至4月24日。 (二)报名办法 1、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为50元/科。 2、报名时,考生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已有IC卡的考生,报名时只需携带IC卡)。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审验无误后,填写《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黑龙江省报名登记表》,并交纳报名费。 3、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考生在9月1日至9月15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取视同放弃。 (三)报名地点: 黑龙江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4号 咨询电话:16897721、160、53605454. 六、考试用书订购、发放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6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及有关参考资料。省考办组织黑龙江地区的征订、发放工作,请广大考生报名时在报名地点订购考试用书。 七、考前培训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以省考委会和省考办的名义自行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材料及举办考前辅导班。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保留对上述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为方便考生复习应考,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在《中国注册会计师》杂志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网址:)开辟考试问题解答专栏,自2006年6月起陆续回答考生在应考和复习中遇到的问题。 如果考生在复习备考过程中遇到教材中的专业问题,可向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发传真,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开通24小时传真电话);或发电子邮件,会计问题请发送至;审计问题请发送至;财务成本管理问题请发送至;经济法问题请发送至;税法问题请发送至 .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问题进行汇总,对考试政策及教材专业问题,研究后集中解答;对涉及现行法规、制度、准则等政策问题,将提交有关机构研究;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办理对考生个人的解答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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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发管理事项的通告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全省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385号)及《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黑财会〔2020〕52号)有关要求,市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发管理工作。
一、证书补办流程。考生提出证书补办申请,提交到哈尔滨市会计考试与财政票据服务中心(哈尔滨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信息审核,由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补领申报材料:1.持证人员须提交《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1)2份;2.《合格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身份证信息、姓名信息有误的,须提交户籍所在地公安相关相关证明);4.近期免冠1寸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
二、《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流程。考生提出《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申请,提交到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信息审核,由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汇总后报省财政厅。
补领申报材料:1.持证人员须提交《<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资格登记表>申请补办登记表》(附件2)2份;2.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三、证书补办时间。按照省财政厅要求,证书补发集中办理。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每年2月、5月、8月、11月的10--25日(工作日)受理证书补办申请。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向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补办材料。
四、《合格人员登记表》补办时间。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每月10--25日(工作日)集中受理一次补办申报,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向市会计考试服务中心提交相关补办材料。
补办2009年及以前年度《考生合格登记表》的,由市地级以上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地址: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6号
咨询电话:
邮箱:
哈尔滨市会计考试与财政票据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
2021年1月12日
以上就是哈尔滨公布初级会计证书补发管理事项通告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及时关注本平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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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电话 84853231你可以坐74,在建筑艺术广场下车,倒23(他们应该是在一个站台,或者距离个1、2米),经纬12道街有站。办公室 84853246 行政处 84853334 综合处 84853240 法规税政处 84853293 预算处 84853370 国库处 84853261 行政政法处 84853234 教科文处 84853247经济建设处 84853244金融贸易处 84853342农业处 84853330社会保障处 84853263企业处 84853382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84853260罚没处 84853210监督检察局 84853306人事教育处 84853323机关党委 84853327监察室 84853332农业税征收管理局 84853265哈尔滨市财政信息中心 84853272财经学校 86663494民营企业担保中心 84230825会计人员培训中心 84218284政府采购中心 84273198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84273648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 84285597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84285018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维修技术监督鉴定站 88979126行政首长信访电话号码:84853250 (工作日)84853403 (节假日)受话时间: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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