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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WX遁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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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随风@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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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应收账款a贷:销售收入a-b贷:应交税金--增值税b收到部分收入款,借:银行存款c贷:应收账款c

分期收款会计处理

357 评论(14)

木雨大大雯

特点及原因

特点

与普通赊销相比,分期收款销货具有如下特点:

(1)商品所有权的转让一般以应收账款全部收清为条件,在此之前不转让商品所有权。

(2)在销售成立时,购货者需先付一定数额的的定金,之后按合同规定分期付清货款。

(3)购销双方通常需要订立合同,而且常见的合同为担保合同。

采用原因

销货方式采用分期收款销货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销货方可以通过这一销货方式,将潜在的消费者转化为现实的消费者,从而为企业的产品打开销路。另外,分期收款销货的售价通常高于现销或普通赊销商品的价格也是一个原因,尽管分期收款销货由于收款期限较长等原因发生的损失通常也要比普通赊销为大。

会计处理

由于分期收款销货的应收账款,其收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分期收款销货在这方面的会计处理与普通赊销存在着较大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分期收款销货应如何确认各期的营业收入,并相应确定分期销货的毛利。

从理论上计,企业对这种销售方式形成收确认应充分考虑倾向时间价值,将总价款采用推算利率进行贴现,折现值在销售日确认为收入。至于贴现利率的选定,可以是具有相似的信用等级的改造公司改造的相似证券的现行利率,也可以是用于对证券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劳务的贴现销价的利率。但从现实条件上讲,由于现值确定比较复杂,其中包括诸多不确定性,如折现率、未来现金流量以及风险因素等。这就说明,目前普遍使用现值计算的条件还不具备。因此,企业可以按照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确认销售收入。

例如:某企业1996年7月1日彩分期的收款方式销售日用商品一种,售价1000000元,增值税率为17%,实际成本为600000元,合同约定款项分5年平均收回,每年的付款日期为当年7月1日,并在商品发出后先支付第一期货款。

企业应作如下分录:

一、发出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600000

贷:库存商品600000

分期收款销货

二、每年7月1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00

三、同时结转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00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120000

4销售增值税会计处理

分期收款销售收入的确认

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分期收款销售符合实质性融资性质的,可在销售成立时一次确认销售收入,且以公允价值(分期收款总额的现值或商品采用一次性付款时的售价)确认收入金额。

[例]假定A公司于2007年1月1日销售一批商品给B公司,若B公司一次性付款,则需支付该商品售价8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B公司有暂时资金困难,双方协议分3年等额付款,每年末支付3万元,共计9万元(不含税)。在不考虑增值税的情况下,按新准则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年

借:长期应收款9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10000

期末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4880①

贷:财务费用4880

第二年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3348

贷:财务费用3348

第三年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1772

贷:财务费用1772

注①:采用插值法计算可得实际利率约为6.1%,按此实际利率计算的每期应确认的利息收入分别为4880元、3348元、1772元,合计10000元。计算过程如表1所示:

单位:元

未收本金A 利息收益

B=6.1%A 本金收现

C=D-B 总收现

D

销售日 80 000 0 0 0

2007年末 80 000 4880 25 120 30 000

2008年末 54 880 3348 26 652 30 000

2009年末 28 228 1772 28 228 30 000

总 额 10 000 80 000 90 000

分期收款销售增值税会计处理

分期收款销售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式:一是在销售时一次性计缴增值税,二是按收款期分期计缴增值税。由于会计上在销售时即按公允价值确认了销售收入,因此,分期计缴的部分只有利息收入应交的增值税额。仍沿用上例,分期收款销售及其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80000(元)

销售收入应交增值税额=80000×17%=13600(元)

不含税利息收入(未实现融资收益)=10000÷1.17=8547(元)

利息收入应交增值税额=8547×17%=1453(元)

应交增值税总额=13600+1453=15053(元)

长期应收款=80000+8547+15053=103600(元)

采用插值法计算出实际利率为5.25%,每期实际确认利息收益如表2所示:

单位:元

未收本金A 利息收益(含税)

B=5.25%A 利息收益(不含税)

C=(B/1.17)×17% 本金收现

D=E-B 总收现(含税)

E

销售日 93 600 0 0 0

2007年末 63981 4914 4200 29 619 34 533

2008年末 32 31 174 34 533

2009年末 0 1727 1476 32 807 34 534

总 额 — 10 000 8547 93600 103 600

(一)增值税销售时一次计缴会计分录如下:

(1)2007年1月1日销售成立时,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应收款10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854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053

(2)2007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4533

未实现融资收益4200

贷:长期应收款34533

财务费用4200

(3)2008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4533

未实现融资收益2871

贷:长期应收款34533

财务费用2871

(4)2009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4534

未实现融资收益1476

贷:长期应收款34534

财务费用1476

(二)增值税分期计缴会计分录如下:

(1)2007年1月1日销售成立时,会计分录为:

借:长期应收款1036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未实现融资收益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2)2007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为:

计算的应交增值税=(4914÷1.17)×17%=714(元)

借:银行存款34533

未实现融资收益4914

贷:长期应收款34533

财务费用4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14

(3)2008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为:

计算的应交增值税=(3359÷1.17)×17%=488(元)

借:银行存款34533

未实现融资收益3359

贷:长期应收款34533

财务费用287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88

(4)2009年12月31日,会计分录为:

计算的应交增值税=(1727÷1.17)×17%=251(元)

借:银行存款34534

未实现融资收益1727

贷:长期应收款34534

财务费用147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51

由以上会计处理可见,利息收入应交的增值税不论一次确认还是分期确认,均不影响所缴纳增值税总额,也不影响每期实际确认的利息收入。但无论从会计处理还是会计实务的角度,分期确认增值税都更为合理。从会计处理上看,主营业务收入按公允价值在销售时一次确认,而融资收益则在收款期内分期确认,因此,主营业务收入应交增值税在销售时计算,利息收益应交增值税分期确认,这与会计收益确认是一致的。

从会计实务上看,税务部门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系统会根据输入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自动计算增值税额,按照一次确认增值税处理,则增值税发票上记录的销售额应为80000元,税款却为15053元,显然这样的增值税发票是无法开出的。而采用分期确认增值税额方式,第一次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销售额为80000元,税款13600元(80000×17%);第二次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销售额为4200元,税款714元(4200× 17%);第三次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销售额为2871元,税款488元(2871×17%);第四次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销售额为1476元,税款251元 (1476×17%)。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销售总额88547元,税款总计15053元,价税合计103600元,对销售方而言,既未少收货款,又满足了税控系统的开票要求。

237 评论(14)

壁虎荡秋千

第一年借:长期应收款 9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未实现融资收益 10000期末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4880贷:财务费用 4880第二年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3348贷:财务费用 3348第三年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1772贷:财务费用 1772

276 评论(8)

啾啾大神

企业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时,一般分为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结转成本,分期收款三个步骤,其账务处理为, 1、在商品交付时确认收入,其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同时结转成本,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按约定合同的时点分期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139 评论(9)

tuzhiluobo

会计处理:销售商品分期收款一般收取的总价款比正常现货销售(一般指收款期限在1个会计年度内)的价款高得多。因此,会产生一部分融资收益。该未实现的融资收益应该在这5年内平均分摊。

未实现融资收益=分期收款总价款-正常现货销售价。

营业收入按照正常现货销售价来计算.

销售商品开具发票时:

借:银行存款

长期应收款---**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照开票金额和价外费用来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在剩余年限内平均分摊未实现的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贷:财务费用

扩展资料: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实现的确定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是指销售产品(商品)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商业、农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商业等企业的代购代销收入;工业企业的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收入,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转让收入,商品房及配套设施销售收入等。

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应遵循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企业应当在发生商品、提供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⑴采取交款提货销售方式,无论产品(商品)是否发出,只要货款已经收到,发票账单和提货单已经交于购货方,即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⑵采取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在收到购货单位的预收货款。产品(商品)已经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⑶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本期实际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价款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⑷采取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销售方式,在发出产品(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⑸采取委托代销方式,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加⑸ 采取委托代销方式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买断代销,应当有和代销商签订相关凭证后计入该企业的收入;另一种按代销商的业绩会费的,才是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⑹采取商业汇票结算销售方式,以收到购货方开出并承兑的商业汇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⑺采取自营出口销售方式,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账单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⑻采取委托外贸代理出口销售方式,以收到外贸企业代办的运单和银行账单凭证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⑼采取为其他单位加工、制造大型机器设备、船舶和提供劳务的销售方式,持续时间在1年以上的,按完工进度或实际完成工程量,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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