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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68神淡淡
审计准则指南《函证》第四章二、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函时的处理被询证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函确实能让注册会计师及时得到回函信息,但由于这些方式易被截留、篡改或难以确定回函者的真实身份。因此,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如果被询证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是必须)直接接收,并要求被询证者寄回询证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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