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朵云啊
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是不用计提摊销额的 只需要每年进行减值测试以及寿命测试。而你说的情况 其实是两种情况 在年底对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发现确实发生了减值 那么就计提减值准备 确认减值损失 借 资产减值损失 贷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第二个方面 是说年底的所得税调整的问题了 其实 税法规定了时间摊销 那只是税法规定的 很多时候会计制度和税法是有冲突的 所以才会有年底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才会产生现在的可抵扣所得税差异或者应纳税所得税差异 最后产生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者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形资产摊销产生的所得税差异一般都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中)比如 年底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的时候 税法规定今年的摊销额为 10000 而这个无形资产的寿命不确定 但是今年确定他发生减值了 减值损失为 20000 但是税法是不承认减值的除非发生了真正的亏损 所以在计算应纳所得税的时候只能按照税法的10000*25%的来计算 这个时候就产生了 10000*25%的差异留到明年去冲减 这个就是明年可以抵扣的差异 就是可抵扣所得税差异 就进入了 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中去了 但是 你无形资产的账目还是按照原来的来做啊 。所以说 税法的计税基础 就是原来的账面 -税法规定的摊销额

心泊-李伟
从会计谨慎性角度讲,资产需要计入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资产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其分别是:对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的坏帐准备;对股票、债券等短期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长期投资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以及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除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预付帐款、长期待摊费用等外的资产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即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企业应当以帐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该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如果某项资产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难以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则不应按照该单项资产为基础确定其可回收金额,而应当按照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可回收金额,然后据以确定资产的减值损失。资产组概念的延伸就有资产组组合,最典型和常见的实例有总部资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处置时冲销这个科目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一般清理净损益用到这个科目,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借: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属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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