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超越越92
最近,上市公司都对外披露了其第三季度报告,而前两年轰动整个资本市场的财务造假大案也是落下了帷幕,除了对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处罚及罚款外,5位独立董事甚至也被法院判罚共同承担上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而他们每年从上市公司处获得报酬也仅仅10万元左右。这项判罚一出,可以说又引发了上市公司圈子里的一次地震,一波“独董”辞职潮拉开帷幕。甚至还有金花股份的独立董事要求公司尽快披露辞职事宜这样稀有的情况发生。
深究背后的原因其实很简单,就是日渐趋严的监管政策,特别是加大了对独立董事的经济处罚。如果说新《证券法》的颁布和后续的几个实施案例是给所有独董们敲响了警钟,那此次判决结果则是让独董们对自己的职业风险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尤其是在经济层面的收益平衡上有了更多的考量。
其实在新《证券法》颁布之前,独立董事也会因为上市公司的各种违规操作而受到连带责罚,但处罚力度一直不太大,一般都是在5万元到8万元左右,而他们一年能从上市公司那里所领取到的报酬基本可以覆盖掉这部分罚金。但是自从新《证券法》颁布实施以来,情况就变了。除了在上文中提到的之外,自今年5月份起,已有多位独立董事因在上市公司存在违规担保、资金占用,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虚假定期报告上签字,而受到了高达50万元人民币的罚金。想必这种情况对于深陷此次“离职潮”的独立董事们来说,其所要面对的风险与能从上市公司获得的收益,就已经完全不成正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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