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話0814
按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设立会计科目核算,不管企业规模大小,有税务纳税登记都有按会计规则记账。所有乱七八糟的发票,属于合法发票按有关科目编制记账凭证,属于不合法发票会计有权退回出纳,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不合法发票原因。没有工资表会计当然没原始记账,影响了整个财务当期限损益,只能作计提实际准则工资计入当期损益,到年终后做税前工资差异调整,如果年终还没有员工实际支出工资表,属于你公司财务不建全,而且税务会当你公司加大成本费用按偷税行为处罚的,和按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交纳有关各项税款。请见下列税法:所得税法第二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告别了以前
一、建筑业会计处理
(一)收入核算
1、收到预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工程完工结算时
借;预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3、结转收入
借:工程结算收入
贷:本年利润
(二)成本的核算
1、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
借:工程施工--材料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材料等)
2、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或应付工资等)
3、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4、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5、工程完工结算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
6、结转成本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成本
(三)税金核算
1、提取时
借: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营业税
贷:应交税金--城建税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2、结转税金
借:本年利润
贷: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
3、上缴税金
借:应交税金--营业税
应交税金--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二、建筑业的分类
1、房屋和土木工程以及桥梁工程建筑业
2、建筑安装业
3、建筑装饰业
4、其他建筑业
sophiabruce
建筑会计新手需要:
1、先了解现在大部分建筑公司采用的确认收入的方法,即完工百分比法。
2、了解成本归集方式。建筑公司核算是以项目单独核算,成本费用均归集到具体项目上。
3、掌握合同收付款条款。与业主和供应方签订合同时,需要关注的一些财务方面的条款,比如收款节点、支付时的一些条件等。 还有注意下建筑公司的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类会计的科目设置与工业会计有所不同,因为建筑业一般从事工期比较长,耗费比较高。它要设置工程施工科目,一般此科目下划分工程施工—直接费用、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和工程施工—工程毛利,还有工程结算科目。
扩展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会计需要注意的税务处理办法:
1、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2、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3、可以扣除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
建安五金
1、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项目包括:1)人工费、2)材料费、3)机械使用费、4)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明细科目;间接费发生时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期末分配转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施工企业按合同规定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价款,应向建设单位报送“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也叫“中期支付申请单”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和建设单位批准,施工企业会计凭批准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作为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处理: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借:营业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注:不要将“工程结算”错误理解为收入,“工程结算”是负债类会计科目,不是损益类会计科目。应交税费是按税法的口径计算应交税费,应交税费只能说明营业额的发生,不是收入的发生,两者是有区别的。3、当建设单位支付工程价款时,施工企业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注:收取工程款不应确认会计收入
silvia147852
建筑业会计账务处理应如下:
一、建造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项目包括:
1、人工费
2、材料费
3、机械使用费
4、其他直接费。直接费发生时直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明细科目。间接费发生时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期末分配转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二、转材料报废时,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1、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转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采用其他摊销法的,将补提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周编转材料摊销);
将报废周转材料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周转材料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等有关科目。
同时,将已提摊销额,借记本科目(周转材料摊销),贷记本科目(在用周转材料)。
扩展资料:
施工企业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施工企业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施工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周转材料”、“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临时设施清理”、“工程结算”、“工程施工”和“机械作业”科目。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本办法对其核算内容进行了补充。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通过在“存货跌价准备”科目下增设“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
3、施工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设置“拨付所属资金”、“上级拨入资金”和“内部往来”等科目。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周转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周转材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并可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材料,主要包括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
2、本科目应设置“在库周转材料”、“在用周转材料”和“周转材料摊销”三个明细科目,并按周转材料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采用一次转销法的,可以不设置以上三个明细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会计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