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兜爱李公主
浅谈新时期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的具体措施论文
一、引言
会计核算时企业会计的一项基本职能,也是现代企业会计工作的核心与重点内容。跨级核算是一种对会计事项的事后核算,也就是主要针对的是会计主题已经发生货已经完成的经济活动的核算。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时代的进步,会计核算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对企业经济活动的时候反映了,它还包含着对企业经济活动的事前核算与事中的监督核算。事前的核算主要是通过对经济活动的预测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测;对经济活动事中的核算主要是指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必须及时对计划或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与监督,使经济活动按照预期的目标进行。会计核算对现代企业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因此,现代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中求的稳定发展,就必须对会计核算体系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现代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与网络的普及,现代企业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越来越严峻,这不仅仅是对企业发展的一个良好机遇,同时也是对企业的一个挑战。面对新形势,纵观现代企业目前的会计核算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已经成为制约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问题。
(一)会计机构与岗位的设置还缺乏规范性
在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上,很多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型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还十分混乱。这样的局面导致很多企业的财务管理职能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例如:在很多私营中小型企业中,即使设置了会计机构,也不能发挥作用而形同虚设,一般都是企业的管理者,即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财务人员根本就无法正常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也无法了解企业的真实的财务状况。再例如:有的企业的财务人员对本企业的财务状况十分了解,但是迫于企业领导层的压力或经受不住经济利益的多重诱惑,为了自身的利益而迎合老板的意愿做账或进行会计核算。这些状况都无法使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得到科学的反应。而此时的财务部门也仅仅成为只会假账、只会跑银行、跑税务的部门,而会计的其他工作。如:会计监督、内部审计、会计管理等工作,都不复存在了。
(二)建账严重缺乏规范性
很多中小企业企业根本不建账,经常是用各种票据来代替企业的账目;有的企业虽然建立账目,但是账目混乱;还有的企业为了应付不同部门的检查与监督见了多套账。这使得企业的会计信息与会计实施严重脱节。另外,很多企业的会计核算操作严重缺乏规范性,例如:有的企业对企业的利润与收入进行人为控制,所有的收入数据基本都是单位管理层领导一个人说了算,这就造成现代企业严重的偷税漏税现象,这对国家财政是极大的损失。还有的企业的财务人员缺乏财务管理的新理念,对很对会计核算的新方法不研究、不学习,这些都是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受到影响。
(三)尚未完全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会计监督是会计基本职能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该职能的发挥能够全面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更能保证企业会计行为的和理性与合法性。会计监督的过程主要是指企业的财务人员对企业内部发生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财务人员的这项工作经常被企业领导进行随意干预。会计人员往往迫于单位领导的压力而按照领导的意图来开展工作,从而导致会计监督职能形同虚设。
(四)企业会计核算存在较大的随意性
很多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要想获得真实的原始凭证,企业就要付出相应的成本,例如:企业在进行采购时在要发票与不要发票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价格差异,而这两者之间的明显差异就是税款。很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都希望用最低的价格来完成交易,而这样做的结果也就使得企业无法再获得合法的原始凭证。还有的企业在发生一些生产费用后由于这样或那样的原因而无法收取正当的发票,只能以一些不合法的票据来代替合法发票。可见,正是由于存在原始凭证的不合法才会导致企业账务合算的不合理。
(五)缺乏有效的、科学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很多企业在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财务清查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等方面的建设缺乏使得企业的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即使有的企业建立了这样的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从来没有用到过。不健全、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给企业的经营管理与经济利益带来了困难,也造成了损失。
三、新时期企业会计核算规范化管理的措施
现代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谋求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就必须加强会计核算,随时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这是现代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最佳途径。会计核算作为现代企业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对企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因此,加强对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管理、提升会计核算的准确性,是全面促进现代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一)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
企业的会计人员在企业财务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此,必须加强对企业会计人员的驾驭与培训,要在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中,加强对新会计准则、税收知识、相关法律法规、思想道德等的学习。要求财务人员在熟悉会计基本核算的基础上能够熟练掌握财务管理的电子化与信息化,并能够严格按照会计制度与相关政策与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事项的处理。同时,为了提高会计人员学习的积极性,企业可以采取激励的手段,对参与学习培训的、表现优秀的会计人员予以奖励,并不断提升会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二)不断完善现代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与健全对企业会计核算有着积极地促进作用。因此,企业必须尽快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例如:企业成本核算制度、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企业收支审批制度、企业内部牵制制度、企业内部稽核制度、计量管理制度等。以此来为企业的会计核算提供便利。另外,还要加强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设,为企业会计核算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强对企业会计机构的建设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不断加强会计管理,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与专职的会计工作人员,以保证企业会计工作的相对独立。对于会计人员的选择,企业,特别是那些中小型企业不能用人唯亲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择会计人员。另外,企业为了留住优秀财务人才,还必须提高财务人员的工作待遇,为了尽量避免企业的财务人员在多企业兼职问题的发生,还必须尽量保证会计人员的薪酬。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四)加强企业外部监督与执法情况的检查
这就要求必须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力量与作用。就目前现代企业的状况来看,单靠企业自身的力量是无法彻底规范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应当借助外部监督的力量,通过对企业在会计事项、税务事项等的鉴定中,帮助企业逐步将会计核算走向规范化管理。
总之,面对新形势,现代企业只有全面推行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才能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才能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化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的、持续性的工作,企业必须不断地完善会计核算、提高规范化管理的秩序、加强对企业的内外部监督才能确保企业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得到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丹.加强企业会计核算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J].管理观察,2010,(16).
[2]陈敏.浅谈如何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J].新财经(理论版),2011,(8).
[3]王庆萍.企业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实施规范化管理的策略[J].中国外资(上半月),2012,(4).

汤包sama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会计工作适用本条例。第三条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全省的会计工作,市(地)、县(市、区)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维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二)监督检查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行为;(三)负责会计证的管理;(四)监督和管理会计咨询业、会计服务业、会计信息业,规范会计服务市场;(五)负责会计电算化管理工作,推广科学的会计管理方法,指导和组织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六)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会计职业自律性组织进行监督和指导;(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管理机构,配备与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第四条各单位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保证会计工作正常秩序和会计信息质量。第五条单位领导人领导本单位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支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障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六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依法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对会计人员打击报复。第七条单位领导人、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成绩显著或检举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行为事迹突出的,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第八条省财政部门在与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第二章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九条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统管本单位财会工作。不具备条件的单位,可以将记账业务委托经批准设立的会计咨询、会计服务机构代理记账。第十条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可以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依照《总会计师条例》行使职权。第十一条单位会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岗位责任制和稽核制度。出纳以外的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票据;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单位在银行预留印鉴的有关印章不得由一人保管。第十二条实行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及良好的职业道德,按照国家和省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取得会计证。无会计证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发证机关应当对持证上岗人员进行注册管理。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及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会计人员持证上岗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三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二)参与本单位筹资、投资、技术改造、签订经济合同等重要经济事项研究,并对其执行情况考核分析;(三)拟订并执行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制度;(四)监督本单位有关机构和人员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五)监督本单位资金的合理使用;(六)会计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应当由具有助理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不得随意调动、撤换。一般会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求本单位总会计师意见,未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应当征求会计机构负责人意见。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事先经主管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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