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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依恋静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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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诺地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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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年检是指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的年度检验。

第三条凡经批准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均应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年检的具体内容为:

(一)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

(二)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

(三)注册会计师当年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

(四)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过刑事处罚;有无在工作中因犯严重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  高       顿    CPA     整           理)

(五)注册会计师当年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的情况

(六)应该进行年检的其他内容。

第五条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会计师,年检不予通过:

(一)年龄已满70周岁;

(二)未在事务所专职执业;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

(四)未按规定完成后续教育和培训且无正当理由;

(五)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六)受刑事处罚;

(七)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撤职以上行政处分;

(八)其他不适合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情形。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要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地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

第七条各事务所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组织本所注册会计师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事务所的负责人应对《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中的内容予以审查并代表事务所签署意见。事务所应对本所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开展情况写出报告,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汇总表》、《注册会计师年检未参加人员登记表》,并将报告、汇总表、未参加人员登记表连同注册会计师填写的《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一并报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八条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对事务所上摄制年检材料逐一进行审查,并可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抽查核实。

第九条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查完毕,应在《注册会计师年检登记表》中签署审查意见,在年检通过的注册会计师的证书上加盖“年检专用章”。

第十条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对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在当地主要报刊上进行公告。

第十一条未通过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不能继续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应撤销其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将撤销注册文件发有关事务所。年检未通过人员能否转为非执业会员,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第十二条凡未按规定参加当年年检的注册会计师,视同年检未通过人员,按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年检工作完毕,应编写年检工作报告,详细说明当地年检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填写《注册会计师年检情况统计表》、《注册会计师年检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并将报告、年检统计表、未通过及未参加人员统计表和撤销注册文件等有关资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并归入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年检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需要对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工作进行抽查。

第十五条参加年检的注册会计师应由所在的事务所向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缴纳年检费100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年检时间安排如下:

(一)每年12月底之前,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布置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

(二)次年1月底之前,事务所将本所注册会计师的有关年检材料报地方注册会计协会。

(三)次年3月底之前,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当地的年检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淮安注册会计师17年检

116 评论(8)

猫猫猫啊哩

需要年检在网上就可以

229 评论(13)

猪头小队长1982

注册会计师每年都有继续教育的啊,如果你不继续教育就等于放弃资格的,详情可以登录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网查看。

123 评论(15)

记住我88

需要。执业注册会计师需要每年参加注协组织的后续教育培训,达到培训学时,在次年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到省注协进行年检。非执行注册会计师(考过了资格没有在事务所执业,无签字权)每年也要到省注协办理年检,不强制后续教育。

237 评论(9)

HY逆天的飞翔

应该很多人都不知道注册会计师是否真的需要年检,注会的含金量很高,当然也难考,可注注册会计师是否需要年检,注册会计师是执业资格,在每年年初年审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第一条、为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注册会计师年检是指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的年度检验。第三条、凡经批准注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均应接受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年检。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年检的具体内容为:1、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年龄是否符合规定;2、注册会计师是否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工作;3、注册会计师当年是否从事了注册会计师业务;4、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过刑事处罚;5、注册会计师有无在工作中因犯严重错误而受到行政处罚、撤职以上的处分;6、注册会计师当年有无受到行业自律惩戒;7、注册会计师当年接受后续教育和培训的情况;8、所在事务所是否进行了业务报备;9、所在事务所是否及时、足额提取了职业风险金;10、应该进行年检的其它内容。第五条:年检时间安排如下:(一)每年12月底之前,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布置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二)次年1月底之前,事务所将本所注册会计师的有关年检材料报地方注册会计协会。(三)次年3月底之前,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完成当地的年检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175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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