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点寿司
会计档案整理步骤如下:(一)决算报表1、按“卷”整理。一册(本)为一卷,编制一个档号,档号构成: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2、编页号:以有效内容的页面为一页。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右上角编写页号,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正面在其右上角,背面在其左上角编写页号。3、填写会计档案盒的封面及盒脊(1 ) 全宗名称:全宗名称相当于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和会计凭636f707962616964757a686964616f31333361323563证盒正面上的“单位名称”要求一致。 (2)案卷题名:由整理会计档案的人员自拟。案卷题名应准确概括本盒会计档案的形成单位、时间、内容、类别。(3)起止时间:填写形成本盒会计档案的起止年月日。(4)卷数、张数: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总卷数和总张数。(5 )保管期限:按照《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填写该盒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6)全宗号、目录号(7)案卷号:填写本盒内会计档案的案卷号或案卷起止号,在案卷起号和止号之间用“一”隔开。(8)盒号:暂不填。(9)填写会计档案盒盒脊项目。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1)点“档案著录”中的“案卷著录标引” → 点“添加”→ 档案类别“会计档案” →二级类目“财务报告类” →保管期限“永久” →年度“2016” →题名2016年决算报表” →文件开始时间→文件截止时间→件数(该卷盒内文件份数)→载体数量(最后一个页号)→点保存。(二)会计账簿1、有页号的可不再另编页号。2、其他操作与决算报表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使用同一目录号,案卷号连续编。3、如果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几年记在一个账簿上的,则用完后归档。(最多两年使用一册账簿)4、总账、明细账与银行存款帐、现金日记账操作步骤一样,只是目录号不同。5、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账簿类”.(三)会计凭证1、排列:按年度的先后排列,同一年度内按月份的先后排列。2、会计凭证的编号:每本凭证一个档号,全部编完,年度与年度之间拉通编。会计凭证封面有档号的填在档号处,没有档号的填在会计凭证封面左上角空白处。3、装盒并填写:编号完成后,按顺序装入会计档案凭证盒,装满一盒再装下一盒。填写会计档案凭证盒封面及盒脊。根据会计凭证封面的有关项目对应填写,填写方法与会计凭证封面一致。(1)单位名称:填写形成会计档案的单位名称,必须用全称或通用简称。(2)会计凭证名称:填写能够反映会计凭证用途或内容的名称,如:“收款会计凭证”、“付款会计凭证”、“转账会计凭证”或“基建会计凭证”、“工会会计凭证”、“预算外会计凭证”等。(3) 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所属年月。(4) 起止时间:填写本盒会计凭证的起止年月日。(5) 归档时间:填写单位内财务部门向档案部门移交会计档案的年月。(6) 立卷人:填写整理本盒会计凭证的人员姓名。(7) 保管期限: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1998年颁布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确定填写该案卷的保管期限。(9)全宗号:填写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10) 目录号:填写全宗内案卷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个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目录号。(11)案卷号:目录内案卷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案卷目录(或分类体系的最低一级类目)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案卷号。(12) 会计凭证盒盒脊填写方法盒脊项目与正面有关项目对应填写。4、录入电子文档管理系统步骤同“年度决算报表”,只是二级类目选“会计凭证类”,并录入凭证起止号。
我们的2016
对会计档案进行整理是会计档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存、利用会计档案的前提,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认真对待,努力做好。(1)会计凭证的整理。会计凭证是会计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保管都有明确的要求。会计凭证要做到装订整齐、完整、牢固,妥善保管,便于查阅。整理会计凭证,首先,要把所有应归档的会计凭证收集齐全,并根据记账凭证分类。记账凭证一般分为现金收、付款凭证,银行收、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共三类五种。根据不同的种类,按时间或按顺序号逐张排放好。其次,整理记账凭证的附件,剔除不属于会计档案范围和没有必要归档的一些资料,补充遗漏的必不可少的核算资料。再次,清除订书针、曲别针等金属物。最后,将记账凭证按适当厚度分成若干本。将会计凭证整理好后,应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做好会计凭证的装订工作。(2)会计凭证的归档。首先,要认真填好会计凭证的封面。封面各记事栏是事后查账和查证有关事项的最基础的索引和凭证。其次,填好卷脊上的项目。卷脊上一般应写上“×年×月凭证”和案卷号。再次,将装订好的凭证入盒,由专人负责保管。(3)会计账簿的整理。年度终了,各种账簿(包括仓库的材料、产成品或商品的明细分类账)在结转下年、建立新账后,一般都要把旧账送交总账会计集中统一整理。首先,将活页账按页码顺序排好,加封面后装订成本。然后,将各种账簿按照会计科目顺序排列,据以逐本登记会计档案(会计账簿)封面。会计账簿封面的有关内容要写全。(4)会计报表的整理。会计报表一般在年度终了后,由专人(一般是主管报表的人员或财会机构负责人)统一收集、整理、装订,并立卷归档。平时,月(季)度报表,由主管人员负责保存。年终,将全年会计报表,按时间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登记会计档案(会计报表)目录,逐项写明报表名称、页数、归档日期等。经会计机构负责人审核、盖章后,由主管报表人员负责装盒归档。(5)其他会计资料的整理。其他财会资料,包括年(季)度成本、利润计划、月度财务收支计划、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工资计算表及一些重要的经济合同,也应随同正式会计档案进行收集整理。但是,这部分资料不全部移交档案部门,有的在一个相当长时间内,由财会部门保存。这就需要认真筛选,把收集起来的这些资料,逐件进行鉴别,将需移交档案部门保管存放的,按要求另行组卷装订,而后移交档案部门
沫沫晓七
财务工作移交清单
一、会计人员的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将尚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处理完毕。一般将交接截至期放在月末,这就是说,将月底之前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编制登记完毕。
2、整理保管的各种会计资料(如凭证、帐簿、报表等)和各种会计物品(如证件、发票、印章、电算化密码等),并列示于交接清单上。
3、整理尚无法处理的业务,列示于交接清单上,注明已处理的程度、相关的凭证资料等。
4、交待其他相关事宜,比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包括企业内部和外部)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相关会计处理的流程方法等等。这些内容视你的具体情况而定,以将你工作的内容交待清楚为准。
5、打印交接清单,一式三份。按照交接清单交接工作,交接无误后,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各自签章,各执一份交接清单。
二、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作好移交准备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请保留此标记料和物品;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三、接交事项
1、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时,必须专人负责监交。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步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2、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3、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4、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该编制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帐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5、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它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6、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在向单位或者有关机关提出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的申以便会计机构早请时,应当同时向会计机构提出会计交接申请,做准备,安排其他会计人员接替工作。为了防止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申请被批准后,少数会计人员不办理会计交接手续,单位或者有关机关在批准其申请前,应当主动与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沟通,了解该会计人员是否申请办理交接手续,以及会计机构的意见等。交接申请的内容通常应当包括: 申请人姓名、申请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的缘由、时间、会计交接的具体安排、有无重大报告事项或者建议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移交
Megumi2046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指出:.会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单位的重要档案之一,。因而,“各单位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下面介绍一种《会计档案保管清册》的基本格式,供参考。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类别:第页共页:一l┌─┬─┬─┐││││├─┼─┼─┤││││└─┴─┴─┘ 1...............!一一:|一l|一一一一l!|一一习8.归档日期栏:填写会计档案由财会等部门向档案部门转交时的日期。 9.移交日期栏:填写会计档案移交上级档案馆或移交给指定单位的日期。 10.销毁日期栏:填写会计档案销殷的日期。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扉欠最好为“会计档案经管人员一览表”(格式如下),以便明确责任。会计档案经管人员一览表单位公章 说明: 1.表首类别:按照“会计档案期限表.(即《会计档案管理办法·附件》)的分类,即会计凭证类、会计帐簿类、会计报表类和其它类。 2.年度栏和月份(分数编号)栏:填写会计档案形成时的年度、月份。‘分数编号”主要是指对凭证类的档案加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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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移交清单(基本格式)
兹有 单位 ,因工作需要,会计工作从 年 月 日起将移交 ,现将具体事项移交如下:
一、 账簿
1、 本年1月至 移交上月止会计账簿余额大小写,(是指银行存款余额,要求必须与银行、出纳核对无误,并加盖银行、出纳印章);
2、 移交本年1月至移交月的账簿(要打出来装订好);
3、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计账簿册数,(可列表附后);
4、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出纳账簿册数,(可列表附后);
5、 往来账(需要说明发生原因,处理意见);
二、 会计凭证
1、 本年至所移交止月会计凭证本数;
2、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计凭证册数,必须装订好移交,(可列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
1、移交本年1月至移交月的会计报表;
2、 所管的会计报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报表册数,必须装订好移交,(可列表附后);
四、其它会计资料;
五、实物;
六、附表(顺序):
附表一(资产负债表);
附表二(科目余额表);
附表三(往来款明细表);
附表四(会计账簿清册);
附表五(出纳账簿清册);
附表六(会计凭证清册);
附表七(会计报表清册);
附表八(实物清册)。
兹移交
移交人: 接收人: 监交人: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会计人员在向单位或者有关机关提出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的申以便会计机构早请时,应当同时向会计机构提出会计交接申请,做准备,安排其他会计人员接替工作。
为了防止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申请被批准后,少数会计人员不办理会计交接手续,单位或者有关机关在批准其申请前,应当主动与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沟通,了解该会计人员是否申请办理交接手续,以及会计机构的意见等。交接申请的内容通常应当包括: 申请人姓名、申请调动工作或者离职的缘由、时间、会计交接的具体安排、有无重大报告事项或者建议等。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要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但是单位负责人大部分都不是财务会计人员出身,对于会计交接了解较少,并且工作繁忙,难以全过程地参与会计交接。这种情况下,为保证监交在实质上的作用,可由单位负责人聘用注册会计师协助进行监交。注册会计师因其独立性和专业性,可保证监交的公正、有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交接
伊斯坦布尔之夜
会计移交清单(基本格式)
兹有 单位 ,因工作需要,会计工作从 年 月 日起将移交 ,现将具体事项移交如下:
一、 账簿
1、 本年1月至 移交上月止会计账簿余额大小写,(是指银行存款余额,要求必须与银行、出纳核对无误,并加盖银行、出纳印章);
2、 移交本年1月至移交月的账簿(要打出来装订好);
3、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计账簿册数,(可列表附后);
4、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出纳账簿册数,(可列表附后);
5、 往来账(需要说明发生原因,处理意见);
二、 会计凭证
1、 本年至所移交止月会计凭证本数;
2、 所管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计凭证册数,必须装订好移交,(可列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
1、移交本年1月至移交月的会计报表;
2、 所管的会计报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会报表册数,必须装订好移交,(可列表附后);
四、其它会计资料;
五、实物;
六、附表(顺序):
附表一(资产负债表);
附表二(科目余额表);
附表三(往来款明细表);
附表四(会计账簿清册);
附表五(出纳账簿清册);
附表六(会计凭证清册);
附表七(会计报表清册);
附表八(实物清册)。
兹移交
移交人: 接收人: 监交人: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
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三节会计工作交接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营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十六条 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填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第二十九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纪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纪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营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三十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三十一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三十二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纪录的连续性。
第三十三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参考资料: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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