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282

爱漱口的袜子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国库会计部副主任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宇宙梧桐

已采纳

第六条各级国库应当严格执行国库主任(包括副主任,下同)、国库部门负责人、国库会计主管和国库会计经办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各有关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第七条国库主任应当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辖区内各级国库会计工作的职责,对本级国库资金风险负主要领导责任,对下一级国库资金风险负相应领导责任。国库主任在国库资金风险管理中应做到:(一)掌握国库业务重点环节和风险点的控制与管理情况;(二)督促辖区内各级国库严格执行国库会计有关规定,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本级国库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每年组织一次对下一级国库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三)对国库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四)及时解决国库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五)根据会计核算岗位设置要求和业务需要合理配备国库会计人员,加强对国库会计人员的思想品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国库会计人员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六)为防范国库资金风险创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第八条国库部门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具体组织、管理辖区内各级国库会计工作的职责,在国库资金风险管理中应做到:(一)组织辖内各级国库认真贯彻落实国库会计有关规定;(二)根据国库会计制度的要求,结合辖内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具体的贯彻措施和办法;(三)把握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点,组织建立有效的国库风险防范体系;(四)合理安排本部门会计人员分工,按规定对会计人员进行轮岗;(五)组织、落实对本部门和下一级部门执行制度、办理国库会计业务情况的检查;(六)协调国库与财政、征收机关等部门之间的关系,接受有关部门对国库会计业务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七)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国库主任汇报国库工作;(八)促使本辖区内国库会计工作有序进行。第九条国库会计主管应当切实履行在会计核算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职责,在国库资金风险管理中应做到:(一)组织本部门会计人员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准确、及时地办理会计核算业务;(二)严格按规定审批会计重要事项;(三)及时处理并记载核算过程中的问题;(四)组织落实整改措施;(五)发现重大情况立即向国库部门负责人报告。国库会计主管在岗时,应完整履行其职责。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离岗时,经国库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国库会计主管可将其负责的会计核算管理方面的业务,按照相互制约、保证资金安全的原则,书面授权有关人员办理,但每次授权期限不宜过长,无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个月。授权期间所发生的问题由被授权人负责。第十条国库会计经办人员应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库会计的各项制度,准确、及时地办理会计核算业务。遇到异常情况、疑难问题,要及时向国库会计主管或国库部门负责人反映和报告,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国库主任或上级国库相关负责人反映和报告。第十一条各级国库应定期组织对业务操作、业务管理、核算系统及其网络等方面的风险识别和排查,及时对新业务、新做法确定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对风险环节、风险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第十二条各级国库对国库资金风险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对违反管理责任制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发生资金损失、袒护责任人等的,要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库会计部副主任

248 评论(10)

改变心态1234

第六条 各级国库应根据业务需要,合理设置会计核算岗位,按岗位配备相应人员。第七条 国库会计人员应持有国家颁发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经国库业务培训后方可上岗。国库会计主管由本部门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人担任。担任国库会计主管的人员,除应取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第八条 国库会计人员应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按规定行使会计监督权利。国库会计主管应切实发挥在会计核算中的组织、管理和监督作用,保证各项会计核算业务正常有序进行。第九条 国库主任(包括副主任,下同)与国库部门负责人应支持国库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经常组织对国库会计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金融财税法规、国库会计业务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以适应国库会计工作的发展要求。第十条 国库会计人员原则上2至3年轮岗一次,重要岗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强制休假,但不得因此影响核算质量。密押员应保持相对稳定。第十一条 国库部门负责人的变动,应征得上级国库部门的同意;国库会计主管、国库会计经办人员的变动,应征得国库部门负责人的同意;代理国库会计人员变动,应报人民银行管辖国库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国库会计人员岗位变动或离岗时应办理业务交接,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岗。国库会计经办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国库会计主管监交;国库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国库部门负责人监交;国库部门负责人办理离任交接手续,由国库主任监交。第十三条 对认真执行国库会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成绩显著、安全无事故的国库和对堵塞漏洞、避免事故或案件发生、揭发违法犯罪有功的国库会计人员,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不落实或不履行职责、不执行制度,或贯彻执行制度不力、存在风险隐患的国库,应予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发生违法案件或因违规等原因造成国库资金损失的,除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外,还应追究国库会计主管、国库部门负责人和国库主任的责任。

201 评论(14)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