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s樱桃小米虫
1、企业集团中母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各自仍为相对独立的法人实体,单独编制着各自的会计报表,作为企业集团还应对外公开报告集团整体的财务信息,以便报表使用者及时了解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但企业集团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内部会计事项,这些因素直接影响了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导致了合并会计报表信息的失真,对于报表的提供者,就要对这些内部会计事项进行处理,剔除影响合并会计报表真实性的因素,为报表使用者提供 (一)对子公司拥有全部股权的情况下,母公司投资收益的抵消 在全资子公司中,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全部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实际上是将母公司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等利润表项目与子公司相应项目进行合并,即将子公司的净利润还原为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等,为了消除子公司净利润重复计入母公司净利润中,应将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予以抵消。因子公司的净利润和子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构成了子公司本期全部可供分配的利润,其转化为提取盈余公积,应付给母公司的利润和期末未分配的利润,这样抵消分录变为 借:“投资收益”(母公司本年增加的投资价值);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母公司的年初未分配利润中相当于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余额的金额)。 贷:“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子公司本年度分配利润); 贷:“年末未分配利润”(子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余额)。 (二)对子公司拥有部分股权的情况下,母公司投资收益的抵消 新准则规定在非全资子公司中,子公司的本期净利润分别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属于母公司的部分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称为少数股东收益,母公司本期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收益和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构成了子公司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进行抵消处理时,要同时将少数股东本期收益部分抵消。应编制 借:“投资收益”、“年初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收益”。 贷:“提取盈余公积”、“应付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抵消分录。 2、集团内部债权性投资收益的抵消处理 当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发行的债券时,债权方企业到期收到的利息作为投资收益或冲减财务费用列示在利润表中,债务方企业将利息支出作财务费用列示在利润表中,但从企业集团整体方面看,集团内部母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相互持有对方债券只不过是资金内部的转移,这既不会增加企业集团的投资收益,也不会增加企业集团的财务费用,因此,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应当将企业集团内部债权投资收益与相应的利息费用抵消, 编制 借:“投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的抵消分录。 3、集团内部投资收益的抵消应注意的问题 (1)按照权益法追溯调整,对于子公司实现的利润,母公司同时又确认了投资收益,对于集团来说,子公司实现的利润是实实在在的话,那么母公司同时确认的投资收益就是重复确认了。那么既然要调整,笔者认为这里的关键还不是因为成本法和权益法的问题,而是权益法调整中对于投资收益的重复确认问题。之所以用权益法做追溯调整原因就是在新准则之前,控制的情况都是按照权益法来调整的,而只有权益法才能体现控制的关系。 (2)在抵销处理中,抵销分录可以从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来理解。借方反映的是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来源(即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其他转入=可供分配利润);贷方反映的是利润分配的去向,即提取盈余公积、应付投资者利润和年末未分配利润;注意:年末未分配利润也必须理解为利润分配的一个去向。可供利润分配的来源必然等于利润分配的去向,如果存在少数股权,则子公司净利润要按照股权比例分解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和少数股东收益,反映在借方。 (3)抵消分录并不是母公司或子公司账上的正式分录,它仅仅是为了编制合并报表所做的一部分草稿,将其列示于合并工作底表中,主要是抵消个别公司栏目所列示的数额,使其不出现在合并栏目中。抵销分录用的是报表项目,如上述抵销分录贷方的应付利润,并不是会计科目“应付利润”,也不是资产负债表中的流动负债项目如应付股利,而是利润分配表中的应付利润项目,相当于会计科目“利润分配-应付利润”,这一点是一定要注意的。
陌茉默墨
(1)100%收购情况下:直接增加A公司未分配利润1300W,长期股权投资——B项目抵消为0,股本——B公司抵消为0,其余所有者权益项目不变。(2)50%控股合并情况下:抵消A公司未分配利润-2500*50%=-1250W,增加少数股东权益-1250W,其余所有者权益项目不变。这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做法,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又会有不同。
小淘淘0312
股权收购会计分录: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原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权转让款可以不通过公司账户。如果通过公司账户,会计分录: (1)新股东交款时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 (2)支付原股东:借:其他应付款-代收股权转让款,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B公司持有的商品条码,仍由B公司持有,而不因公司股东或股东股份数量持有情况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改变。商品条码持有人未发生变化,其使用权当然也未发生转移。收购股权就是一个企业把另一个企业的股权投资转让给第三个企业,我们可以视第一个企业与第三个企业是朋友或是亲兄弟的关系,对于股权重组的处理来说,第一个企业就像是出卖股权,第三个企业就像是购买股权。股权收购的风险是主要是因租税争讼、侵权行为等可能造成的损失,以及对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而可能造成损失的赔偿。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在整个收购过程中是很难估算的。此外,债权问题有时也很难把握,能否回收,可能发生多少坏账,无法判断。因此,收购股权的风险大 而在收购资产的买卖中不会发生或有负债,收购中只要重视每项资产的清点,使其与契约上所列相符。收购资产当事双方在买卖完成岳投有续存的法律责任,收购公司无须承担被收购公司的债务(除整体收购)。一般地说,企业资产出售的是全部资产或部分资产,如果被收购企业将其全部的资产出售,该企业就无法经营,只能被迫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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