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雨9014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入账金额=取得价款-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相关基本账务处理如下: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投资收益(交易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交易费用可抵扣的增值税)贷:其他货币资金等(支付的总价款)

cupid8698小博士
1、旧规:是已宣告尚未发放的股利、利息是计入应收款项的2、新规: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卷利息,不应单独确认未应收款项,而应当构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初始入账金额。 依据是财会【2017】7号及 财会【2016】22号
Sunnygirl88
这两个费用按照税法的规定是不能全额扣除的。扣除标准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销售收入的15%,业务招待费是发生额的60%,但不能超过销售收入的0.5%.这里的销售收入指的是报表上的营业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股息红利等收入是计入投资收益的,不算在销售收入里面自然也就是不作为上述费用的基数了。不过这里面说的不好,因为如果是以股权投资为主营业务的投资企业,股息红利就是主营业务,是可以作为扣除基数的。总之一般情况下不能。一定要采纳啊,打字打了半天呢。
胖小咪咪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科目:交易性金融资产)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在持有期间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会计处理:取得时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借:应收股利/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收到时:借:银行存款 贷记: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在持有期间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借:银行存款 贷记:投资收益 。新准则并未对此项核算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