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色七巧板
1001 库存现金1002 银行存款100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专用 新增)1011 存放同业 银行专用 新增1012 其他货币资金1101 短期投资(分拆)1102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更名)1021 结算备付金(证券专用 新增)1031 存出保证金(金融共用 新增)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新增)11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1121 应收票据1122 应收账款1123 预付账款1131 应收股利1132 应收利息1201 应收代位追偿款(保险专用 新增)1211 应收分保账款(保险专用 新增)1212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1221 其他应收款1231 坏账准备还有其他比较多的
小斑妹ssssss
【知识点】:银行汇票
(一)银行汇票的适用范围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二)银行汇票的出票
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申请书,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
(三)填写实际结算金额
收款人受理申请人交付的银行汇票时,应在出票金额以内,根据实际需要的款项办理结算,并将实际结算金额和多余金额填人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的有关栏内。
(四)银行汇票背书
银行汇票的背书转让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未填写实际结算金额或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汇票不得背书转让。
(五)银行汇票提示付款
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持票人超过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少任何一联,银行不予受理。
(六)银行汇票退款和丧失
申请人因银行汇票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时,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同时提交到出票银行。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可以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据权利的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或退款。
【知识点】:商业汇票
1.商业汇票种类,按照承兑人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最终付款人为承兑人。
2.商业汇票适用范围:只是单位(法人及组织)之间使用,自然人不适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3.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提示:欠缺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其中,“出票人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4.商业汇票中的几个期限:
(1)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提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2)付款期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付款人在接到开户银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遇法定假日顺延)未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承诺付款。
5.银行承兑汇票的两个“万分之五”
(1)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2)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缴存票款的,承兑银行仍应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但对出票人尚未支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6.商业汇票贴现
(1)贴现条件:①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②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③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2)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的期限从其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3)贴现的收款。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贴现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特力小屋
初级会计知识点有哪些呢?1、什么是会计?答: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反映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经济管理工作。2、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什么?它包括哪几个方面?答: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对会计核算所处的时间、空间环境所作的合理设定。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等。3、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包括哪几个方面?答: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是进行会计核算的指导思想和衡量会计工作成败的标准。包括三个方面,即,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以及作为对以上原则加以修正的一般原则。4、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答: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一贯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明晰性原则。5、确认和计量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答: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6、起修正作用的一般原则具体包括哪些?答:包括谨慎原则、重要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7、什么是会计要素?它包括哪几个方面?答:会计要素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基本分类,是设定会计报表结构和内容的依据,也是进行确认和计量的依据。会计要素主要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等。8、什么是资产?答: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9、资产具有哪些特点?答:资产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资产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第二,资产都是为企业所拥有的,或者即使不为企业所拥有,但也是企业所控制的;第三,资产都是企业在过去发生的交易、事项中获得的。10、什么是负债?答: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11、负债具有哪些特点?答:负债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负债是由于过去的交易、事项引起的、企业当前所承担的义务。第二,负债将要由企业在未来某个时日加以清偿。第三,为了清偿债务,企业往往需要在将来转移资产。12、什么是所有者权益?答:所有者权益是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又称之为净资产。13、所有者权益具有哪些特点?答:所有者权益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所有者权益不象负债那样需要偿还,除非发生减资、清算,企业不需要偿还其所有者。第二,企业清算时,负债往往优先清偿,而所有者权益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之后才返还给所有者。第三,所有者权益能够分享利润,而负债则不能参与利润的分配。14、什么是收入?答: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15、收入具有哪些特点?答:收入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收入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如工商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收入第二,收入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也可能同时引起资产的增加和负债的减少。第三,收入将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16、什么是费用?答:费用是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17、费用具有哪些特点?答:费用具有以下特点:第一,费用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第二,费用可以表现为资产的减少,也可能引起负债的增加,或同时表现为资产的减少和负债的增加;第三,费用将引起所有者权益的减少。18、什么是利润?答: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为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三个项目的总额减去所有税费之后的余额。19、银行结算方式包括哪几种?答:1)银行汇票 2)银行本票 3)商业汇票 4)支票 5)信用卡 6)汇兑 7)委托收款 8)托收承付20、 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哪几种?答: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21、应收账款指什么?答:应收账款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具体说来,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原因,应向购货客户或接受劳务的客户收取的款项或代垫的运杂费等。22、坏帐指的是什么?答: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23、坏账损失指的是什么?答: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24、估计坏账损失有哪几种方法?答:估计坏账损失主要有三种方法,即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和销货百分比法。25、什么是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答: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是根据会计期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乘以估计坏账率即为当期应估计的坏账损失,据此提取坏账准备。26、什么是账龄分析法?答:账龄分析法是根据应收账款入账时间的长短来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27、什么是销货百分比法?答:销货百分比法是根据赊销金额的一定百分比估计坏账损失的方法。28、什么是预付账款?答: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或劳务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货方或提供劳务方的账款。29、什么是存货?答: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30、存货计价方法包括哪几种?答:1)个别计价法 2)先进先出法 3)加权平均法 4)移动平均法 5)后进后出法 6)计划成本法 7)毛利率法 8)零售价法31、什么是先进先出法?答:先进先出法是以先购入的存货先发出这样一种存货实物流转假设为前提,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32、什么是加权平均法?答:加权平均法亦称全月一次加权平均法,指以本月全部收货数量加月初存货量作为权数,除以本月全部收货成本加上月初存货成本,计算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从而确定存货的发出和库存成本。33、什么是移动平均法?答:移动平均法亦称移动加权平均法,指本次收货的成本加原有库存的成本,除以本次收货数量加原有存货数量,据以计算加权单价,并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的一种方法。34、常用的存货数量盘存方法主要有哪些?答:常用的存货数量盘存方法主要有实地盘存制和永续盘存制两种。35、什么是实地盘存制?答:实地盘存制也称定期盘存制,指会计期末通过对全部存货进行实地盘点,以确定期末存货的结存数量,然后分别乘以各项存货的盘存单价,计算出期末存货的总金额,记入各有关存货科目,倒轧本期已耗用或已销售存货的成本。36、什么是永续盘存制?答:永续盘存制也称账面盘存制,指对存货项目设置经常性的库存记录,即分别品名规格设置存货明细账,逐笔或逐日地登记收入发出的存货,并随时记列结存数。37、什么是短期投资?答: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38、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答: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为长期持有,不准备随时出售,投资企业作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责任。39、什么是长期投资的成本法?答: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通常下列情况下,应采用成本法核算: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2)被投资单位在严格的限制条件下经营,其向投资企业转移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40、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答: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是指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41、什么是固定资产?答: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42、固定资产有哪几种分类?答:一)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二)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固定资产。三)按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分类,可分为自有固定资产和租入固定资产。四)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综合分类可分为七大类: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 4)不需用固定资产 5)未使用固定资产 6)土地 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43、什么是固定资产折旧?答: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而消失的那部分价值。44、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有几种?答:有4种,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45、什么是双倍余额递减法?答: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46、什么是年数总和法?答:年数总和法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代表固定资产尚可使用的年数,分母代表使用年数的逐年数字总和。47、什么是无形资产?答: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者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48、无形资产的特征是什么?答:无形资产的特征是:1)没有实物形态。2)能在较长的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3)持有的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4)无形资产能够给企业提供未来经济效益的大小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5)是企业有偿取得的。49、无形资产包括哪几种?答: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等。50、什么是应付票据?答:应付票据是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唐伯兔吃小白兔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得所得税时扣除”。虽然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没有对有关支出的扣除依据进行明确规定和解释,但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5]50号)规定:“不能提供真实、合法、有效凭据的支出,一律不得税前扣除。”那么,在经济业务真实发生的基础上,应该取得什么样的凭据,才算真实、合法、有效?才能做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依据呢?在此,以会计实务中经常涉及的经济业务类型,从以下方面进行理解。一、涉及流转税的对外支出业务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涉及到流转税的经济业务有: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进口商品等。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单位及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在《发票管理办法》中进一步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以及其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时支出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理解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关支出,如对于收款方而言,属于流转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取得由收款方按规定要求开具的发票,以做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在实际工作中,某些业务对发票的取得、使用、抵扣有其专门的规定。较常涉及的业务如:1、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包括:企业向农产品生产单位和个人收购初级农产品时,应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或“粮食收购发票”;废旧物资回收单位收购废旧物资,应开具“废旧物资回收发票”;等。可以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一般是增值税纳税人,但符合条件的营业税纳税人,也可以向当地国税局申请领购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比如设立在乡镇、风景区的餐厅、度假酒店等。2、对支付形式有特别要求的,包括:支付佣金的业务,根据财税[2009]29号文,除向个人支付佣金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帐形式支付的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也就是说,如果不是以转帐形式支付,即使业务真实,并取得中介服务机构的发票,也不能够在税前扣除。3、房地产行业对票据的特别规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对支出的票据有专门规定,其第三十四条:“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票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取得合法票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第三十二条(一):“出包工程未最终办理决算取得全额发票的,在证明资料充分的前提下,其发票不足金额可以预提,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4、难以取得发票的支出,如何抵扣?在企业经营中,业务真实发生了,但无法取得发票,能不能在税前扣除?税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也是征纳双方争议的焦点之一。对此,有些地方的税务部门采取了较为宽松的政策,比如,《河北省餐饮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冀地税地[2010]31号)第十七条:“纳税人采购的各类瓜、果、蔬菜、食用菌和鲜蛋等确实无合法票据的,应凭真实有效凭证予以扣除。真实有效凭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本单位采购人员出具的采购单,采购单应记载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采购的时间、地点以及采购人和供货人的签字等;(二)本单位采购供应部门负责人、库存保管人员出具的验收入库证明;(三)本单位餐饮部经理出具的签字证明。“还应当注意,虽然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但目前存在大量的没有套印统一发票监制章的所谓“专业发票”,仍被视为合法、有效票据。比如常见的火车票、飞机票、托运单,银行手续费收据,邮政快递收据等等。二、不涉及流转税的对外支出业务在企业的对外支出中,不涉及流转税的也有很多,大体上有以下几种情况:1、税金,指企业依据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各项税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中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税费,以及税务罚款、税收滞纳金;企业缴纳的各项税费,应当取得完税凭证,不能只以银行付款凭证做为扣除依据。2、向政府管理部门上缴的行政收费、罚没、捐赠、资源使用(补偿)费等。企业发生的前述支出,应当取得合适的财政票据。按《四川省财政票据管理办法》(2006)规定,通用财政票据主要有四种:“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和“四川省非经营性结算统一收据”,均套印“四川省财政票据监制章”。另,财政票据还有一种“专用票据”,由执收单位按规定设立、印制、使用,如罚没票据等(注:被行政处罚而支付的罚款、被没收的财物的损失,比如排污罚款,被没收的土地出让金,等,不得在税前扣除)。3、对事业单位或其他非营利机构发生的支出,如医疗收费、教育收费、检疫检测费、诉讼调解费、代理费(商标/专利),以及向公益组织捐赠支出等。4、企业间发生的非经营性业务支出。比如:因未履行合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而被没收的保证金、押金,支付的违约金、赔款等(以下简称“违约支出”);非合同责任损失,如侵权赔偿。对于前述支出,应当取得收款方开具的“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注:根据“川财非(2009)4号)文,企业可以申请领购”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也可到本地财政票据管理部门现场填开”非经营性结算统一票据“,加盖用票单位财务章)当然,违约支出并不都是非经营性支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销售额(营业额)价外费用包括:“……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此类支出,即不属于非经营性支出,应当取得收款方开具的发票。那么,哪些违约支出是非经营性支出呢?可以从以下方面理解:其一,因解除尚未履行的合同而产生的违约支出,为非经营性支出。比如,当亏损合同出现,企业为了减少损失,有可能选择支付违约金,或以放弃保证金、押金而解除合同。其二,企业为了获取合同利益之外的利益,而提前解除正在履行的合同产生的违约支出,为非经营性支出。比如,当房屋出租人认为将房屋出售能获取更大利益时,为解除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违约支出。如果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受让无形资产、不动产、借入资金,因未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而向债权一方支付的,与合同标的直接直关的违约支出,通常为营业性支出,应当取得发票。工会经费税前扣除凭据有新规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这就是说税务机关由于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而开具的代收凭据,也可以税前扣除。2010年11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 年第24号)曾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于这一规定对税务机关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而出具的收费凭据是否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并没有明确,为此,30号公告对此作了明确规定。这对完善税前扣除凭证范围、有利于纳税人进行企业成本核算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税务机关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所开具的代收凭据,除委托部门提供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外,主要是转帐完税凭证和现金完税证,也就是说,企业今后也可凭转帐完税凭证和现金完税证上所载明的工会经费金额进行税前扣除;对2010年度已缴纳的工会经费由于收取的是这两类完税证而没有进行税前扣除的,在法定的标准范围内,纳税人可自行进行应纳税额调整;因此而多缴税款的可申请退税或抵缴下期应缴税款。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除扣除凭证需合法外,还必须符合法定的扣除标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支出实行据实扣除制度,即:准予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必须是企业已经实际发生的部分,对于账面已经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工会经费,不得在纳税年度内税前扣除。如果企业工会经费的实际发生数、账面计提数以及扣除限额数三者不一致,应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税前准予扣除的工会经费,账面计提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超过规定标准所缴纳的工会经费,即使取得了法定扣除凭据也不得税前扣除。需要提醒注意的是,个体工商户所缴纳的工会经费,也可在规定的标准内范围据实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台伙企业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65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在工资薪金总额2%的标准内据实扣除。因此个体工商业户所缴纳的工会经费,只要取得了法定扣除凭据的且在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可以在其个人所得税前依法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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