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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可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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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食小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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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实际上也就是税收优惠,可以做分录借:营业外收入 贷:应收税款。

税收优惠会计和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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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丁的信仰

摘要: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在政策目标、处理方法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导致在收入的确认和计量、项目扣除、资产处理等方面也存在差异。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增加了企业会计人员和税务部门的核算难度和成本,也增加了逃税、漏税的发生机率。所以,不管是从宏观方面,还是从微观方面,都要对会计准则与税法所存在的差异进行协调和处理,使企业管理和税收工作可进行有效、快速地衔接,实现企业经营与国家税收共同发展。关键词:会计准则;税法;差异;协调处理一、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分析(一)会计准则与税法在确认收入方面的差异会计准则对会计的收入确认有明确规定,即当满足相应条件时,才可以进行确认收入,包括已将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对所有权相关的继续管理权未保留、未实施有效的控制、收入金额可以进行可靠的计量、成本能够进行可靠的核算。我国税法中所包含的税种繁多,而税负主要来源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其中,增值税所对应的是企业的销售额,企业所得税所对应的是销售收入。所以,以下着重分析会计收入与增值税销售额、所得税销售收入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1.会计收入与增值税销售额存在的差异会计收入与增值税销售额存在的差异,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认收入的时间点差异,二是确认内容的差异。关于确认收入的时间点差异: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确认销售收入时,必须遵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会计准则中规定的确认收入条件(时间)与增值税销售额确认收入条件(时间)的差异,如下表所示。关于确认内容的差异:会计收入的确认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和谨慎性的原则,根据实际发生的、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的经济活动,计量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总额。而增值税销售额的确认,只是根据合同上规定的数额,而不考虑是否可以真的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2.会计收入与所得税销售收入的差异会计收入与所得税销售收入存在的差异,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认收入时间点的差异,二是确认内容存在的差异。在确认收入时间点上存在差异:这是因为所得税和增值税同属税法体系,所以会计收入与所得税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差异,基本上与增值税销售额的差异相同。在确认内容上存在差异:会计收入只包含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流入,如销售商品的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提供劳务的收入、对跨年度的劳务收入。若其能够可靠准确地计量,则采取完工百分比法,以确认和计提劳务收入;若其不能可靠地计量,则按预期可收回的劳务补偿,来确认劳务收入。所得税销售收入,包含所有经济活动的经济利益流入。也就是说,除了日常活动形成收入的以外,还包含非日常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而对劳务收入的计量,采用按工作量或完工进度计量,且不考虑是否能够得到补偿的问题。(二)会计准则与税法项目扣除方面的差异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会计在进行各项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时,应严格遵照实际情况列报,不虚增、不隐匿。而税法需要根据相关原则,对会计确认的情况进行评价与调整。两者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种情况中:1.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对于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根据税法的要求,可能不允许提前扣除。例如,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罚款、税收滞纳金等支出,会计准则将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抵减当期利润,而税法规定,该类支出属于不得税前扣除项。2.企业未实际发生的支出对于企业未实际发生的支出,税法可能允许提前扣除。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在实际发生额的基础上,再加计扣除50%。被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属于并未发生但可以税前扣除的支出。二、会计准则与税法存在差异的影响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的差异,给企业和税务部门的工作带来了许多影响。(一)给企业带来的影响1.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差异引发税收纠纷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存在差异,企业可以自由选择折旧政策和资产减值政策。但是,税法对这方面仍有较严格的约束,这就很容易引发税收部门与企业的税收争议。例如,某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发生了300万元的费用,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应一次性计入当月的当期损益,但税法规定其应当分5年进行摊销,每年摊销60万元。因此,企业就必须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对不符合税法规定的240万元摊销额进行相应的纳税项目调整。由此可看出,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容易导致企业多缴税的现象出现,从而出现纠纷。2.增加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难度和成本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存在差异,因此会计核算人员在执行会计准则的同时,还要对需要纳税调整的业务进行调整,而且纳税调整项目往往不止涉及一个税种。这就意味着,有时候要对一笔业务进行多次纳税调整,从而增大了财务核算的难度和工作负担。如果财务核算人员不具备熟练的技能,以处理这些复杂的经济业务,就很容易发生少缴、漏缴、重复缴税等违法违规现象。所以,这就对企业财务核算人员提出了具有更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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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球麻麻

下内容有(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有关其他减免符合见内容见分录

新准则下减免税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

对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纳税人需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比如,在《企业会计制度》下,企业收到的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计入“补贴收入”科目,但新《企业会计准则》则规定计入“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科目。由此可见,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规定有别于《企业会计制度》。那么,在新《企业会计准则》下,企业究竟应该如何核算享受的各类税收优惠?核算方法与原《企业会计制度》又有那些显著区别?

一、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核算的特点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对于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应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以下按税种分别分析如下。

1、增值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补贴收入”;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增值税,则应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补贴收入”的会计处理。

必须注意的是,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当年(税款所属年度)利润总额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对先征后退和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或退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总额交纳企业所得税。

2、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如果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见,对于减免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管是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帐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是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时,如果是属于当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管理费用”;如果是属于以前年度的减免税,则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

从上述分析可见,不管是计入“管理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免征的税款体现为收到退税款或不作帐务处理当年度的利润(即本年利润)。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是计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不是增加当年度的利润。

4、所得税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企业,应先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再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但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可以不作账务处理,从而直接将税前利润变成税后利润。

不管是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减免的所得税体现为增加企业的税后留利。但必须注意的是,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则企业应该将减免税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

二、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特点

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既有很大的变化和区别,但也有共同之处,以下从三个方面予以说明。

1、最大变化为简化会计处理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企业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办法收到的税收返还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企业的一种政府补助,此类补助属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与收益相关,所以,应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作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必须注意的是,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区分具体情形,统一规定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由此可见,对企业享受的“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新《企业会计准则》没有明确区分所享受优惠的性质、税种及所属期间进行不同的会计处理,仅是规定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于收到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必须注意是,新会计准则还规定,按照销售量和补助定额来计算的政府补助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来确认),由此可见,新会计准则对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会计处理进行了简化,这也是新《企业会计准则》区别于《企业会计制度》的最大特点和最大变化。

2、直接减征、免征等情况的会计处理变化不大

税收优惠除“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外,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和增加计税抵扣额及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对于企业享受的这些税收优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规定,不作为该准则所规范的政府补助的范畴。笔者认为,对于此类税收优惠,除必须按比例计算减征幅度或免征额度、计算增加的计税抵扣额及计算抵免部分的税额而必须进行的会计处理以外,可以比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做计提和交纳相关税款的帐务处理。但必须说明的是,如果是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仍需作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此处仅是将原《企业会计制度》下运用的“补贴收入”科目改为“营业外收入”科目。

3、计征所得税的规定没有变化

不管是新、老《企业所得税法》,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以外,一律都应并入企业当年度(或处理年度)的计税所得额,照章计交企业所得税。所以,不管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还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对于企业享受的各种税收优惠,除减免及返还的所得税及国家规定有指定用途的减免及返还的税款外,均应并入企业计税所得额,作计交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但必须注意的是,对企业享受减免及返还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新《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没有变化。对实行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而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对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不作账务处理,即不管是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还是不作账务处理,最终均是将减免的所得税体现为增加企业的税后留利。但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则企业应该将减免的所得税额直接记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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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和家人

税法是一种法律主体。税务会计是服务税务的一种职业

98 评论(12)

小铃铛MISS

会计的法规制度对我国会计工作的影响是方向性的。税收对会计的影响,往往与法律对会计的影响分不开,税收通过法律发挥作用,法律保障税收的执行,但它对会计的影响的着重点不同。法律规定会计“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 税收则引导企业及其会计"怎样做”,从而影响企业及其会计的具体行为。例如,当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实务中允许存在合理差异时,计计量模式的选择必须遵循分别反映的原则,否则,两者之间的差异将无法揭示出来。因此,税收对会计的影响是调节性的。企业决策者则要求在国家法律、制度许可的范围内,进地某些会计政策的选择,如选择会计原则、会计程序会计方法等。但会计的规范、计量方法、处理方法等也反作用于法律、税收和企业决策者。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一定独立存在,而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税务会计的资料大多来源于财务会计,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相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务筹划的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财务会计的方法计算、调整,并做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账簿或财务报告之中。对以税法为导向的小企业会计,不对外提供会计报告,两者融为-体.其会计可以称为企业会计或税务会计。两者区别:两者除目标不同、对象不同外,要还有以下区别。1.核算基础、处理依据不同。税收法规与会计准则存在不少差别,中最主要的差别在于收益的实现时间和费用的可扣减性。税收制度是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结合,因为计算应税所得是要确定纳税人立即支付货币资金的能力、管理上的方便性和征收当期收入的必要性,这与财务会计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是相矛盾的。财务会计只是遵守财务会计准则处理各种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对某些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有不同的表述、出现不同的会计结果,应该认为是正常现象。税务会计既要遵循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也要遵守与税收法规不相矛盾的财务会计处理一般原则。2.计算损益的程序不同。税收法规中包括修正一般收益概念的社会福利、公共政策和权益条款,强调应税所得与会计所得的不同。各国所得税法都明确规定法定收入项目、税法允许扣除项目及其金额的确认原则和方法。企业按税法规定确定两者金额之后,其差额即为应纳税所得额,税务会计以此为法定依据,但在实际计算时,要在会计所得"的基础上调整为应税所得。当财务会计的核算结果与税务会计汪一致时, 财财会计的核算应服从税务会计的核算,使之符合税法要求。能消失,因为两者的目标不同。此外,承认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实际上是承认政府有权对纳税人的非经营收益等进行确认和征税的问题。抹杀两者之间的区别,可能对征纳双方都无益的。因此,既不必要求对方适应自己,也不必自己削足适履云符合对方。应该各自遵循其本身的规律和规范,在理论上不断发展息自己,在方法上不断完善自己,更好地体现各自的具体目标,共同为企业的整体目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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