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96

小巴布2016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会计经济法黄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jinyulan1985

已采纳

每一个考生有自己听课的习惯特点,喜欢的授课类型也不尽相同,其实没有好与不好,只有适合与不适合。当然选对老师也会将学习变成一件有趣的事,追随一个适合自己的导师,更是如虎添翼。对于经济法这一科目,与实务相比,他更偏向记忆背诵层面。所以如何有效的去记忆,找对自己的自己记忆方式很重要。郭守杰老师特点是擅长以简明的例图、幽默的语言,把难懂易混的考点讲解得透彻清晰、浅显易记。郭守杰老师的画的导图非常有助于理解记忆零碎的知识点,对知识点系统的梳理能让学员背诵一气呵成。如果你是颜控党更要选择郭老师,乌黑浓密的“秀发”、眉浓眼大外加一副无边框架、以及他腼腆的笑容,会让你改变对老师严厉难以接近的刻板印象。他被学员亲切称为“郭帅”。追随适合自己的导师,学习就成了乐趣。于是就有了,“追随郭帅,笑过注会”。黄洁洵老师特点是授课思路清晰、突出重点,应试针对性强,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擅长将零散的知识点体系化、将只需机械背诵的考点口诀化、将需要案例应用的法律规定法理化,例题讲解一针见血。她的课件通俗易懂,讲解十分细致有耐心。能让记忆变得更加灵活。小白也能轻松听懂。黄老师被学员称为女神,追随自己的女神,实现自己的目标,会让考试变得更加有温度。也让学习变成了一件趣事。真的要挑选适合自己的老师还是要去听一听试讲视频,这样才会发现是哪位老师与你更搭哦。

会计经济法黄

84 评论(12)

王小若1127

【导语】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力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令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力,它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才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知识点:追索权,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追索权

提问内容:何为最初追索权与再追索权?

回复:

追索权,包括最初追索权与再追索权;

最初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向自己的一切前手追索;追索期限是6个月;

再追索,是指持票人进行最初追索后,该清偿了持票人的被追索权人,可以行使再追索权。追索期限是3个月;

比如:甲开具票据给乙,乙背书给丙,丙背书给丁,丁背书给戊,戊是持票人,戊向丁行使最初追索权;丁清偿给戊后,向丙行使再追索权;丙清偿丁后,也是向乙行使再追索权。

【例-单项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权利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持票人对银行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2年

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1年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答案】A

【解析】(1)选项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2)选项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3)选项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知识点:追索权,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没有退路的时候,正是潜力发挥最大的时候,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对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309 评论(10)

虾子王0001

考了才会知道,而且因人而异,你如果实务学得好,当然就会觉得另一科难考。不管怎么样难,只要做好充分准备就不用担心了

296 评论(12)

雪中的欢心

额,一直听的是学派的王颖老师讲的经济法基础,觉得老师讲得很赞,让这么枯燥的一门课变得生动有趣了很多,而且今年好像还有班长的经济法基础直播回放随课程送给学员。

293 评论(9)

相关问答